得逞的叶倾心,宛如吃了一个糖一般,带着撒娇的语气可怜兮兮的说,“我怕我睡着了,有梦见野猪在追我。”

这样撒娇赖皮的小媳妇,让陆恒舍不得责骂,想到她明天白日可以睡懒觉,也就随她去了。

“我今天想要跟你去部队,可以吗?”叶倾心轻声的询问着。

她就想要每时每刻的跟在他的身后。

她也知道自己有一点矫情了。

可是被人··宠··着,在乎的感觉,真的很不错。

陆恒亲·吻着她头顶,“部队那边太冷了,等暖和了,你什么时候去部队,我都随你。”

好暖好暖。

叶倾心定定有神的望着他,要不要这么暖。

让她好舍不得,好想他就这样抱着她一直到天长地久。

明明他给人感觉就是生人勿进,全身散发着寒气,可是他对她却温暖如春。

好喜欢这种感觉,好喜欢。

陆恒从小媳妇的眼里看到了崇拜。

这小丫头,是特别容易感动。

他是一个男人,一个丈夫,会包容熊媳妇的任何小脾气。

叶倾心心花怒放,怎么能这么好,怎么能这么暖,怎么能这么可爱呢?

“恒哥哥,我好喜欢你。”叶倾心大胆表露出自己内心感情。

爱就是要大声说出来。

含蓄的爱,太深沉了。

虽然后世有一句流行的话:秀恩爱,死得快!

可是只要她不做错事了,以陆恒的性子,是不可能跟她离婚的,会跟她过一辈子。

人生苦短,匆匆几十年。

她上一辈子过的很是糟糕,可是这一辈子她不在是茫然,不在是慌乱,有目标,朝着小目标前进就去,而且身边还有遮风挡雨的人。

她这一辈子身边有他,一定会过有滋有味的。

喜欢一个人,也许只要一秒,可是爱一个人,需要时间。

陆恒从不把喜欢这个词语挂到嘴边,可是每一次听小媳妇说这话,他的心里就宛如灌蜜一般很甜很甜。

他从懂事以来,就在努力,父母的去世对他更为打击,五颜六色的颜色似乎离他很远,他的世界仿佛一片苍白,可是跟小媳妇结婚后,他的世界变的多姿多彩了。

因为有她,他就感觉拥有了全世界。

他是一个不善于表达感情的人。

是一个木讷的男人。

他也知道,像他这个性子不讨女同志的喜欢。

可他只要她,只要她喜欢就足够了。

“嗯。”

叶倾心发现陆恒脸上有一抹红晕。

他害羞了,他害羞了。

冷若冰霜的男人害羞了,那完全可以比拟太阳从西边升起来。

她觉得好可爱。

她越来越喜欢他了。

最开始相处,她对他抱着愧疚的心态,可是随着时间,随着他们之间的相处,她能明确自己的心思,她喜欢他了,很喜欢那种,如果非要打分的话,她对他的喜欢已经有百分之九十了。

喜欢就这样不轻易就喜欢了。

喜欢就这样悄然的发生了。

明明他只是简单的应她,偶尔对她的话应一句,可是她不可控制的喜欢了。

叶倾心蹭了几下他的胸膛,虽然他的胸膛有一点硬,可是她觉得很幸福,很甜蜜。

两人就这样搂着,可是时间却一分一秒的流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