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偶遇(1/1)

我和石头打车直奔夜之神。我俩坐在后座。能看得出来,石头很紧张。他绷着脸,紧皱着眉头。两手不停的搓来搓去。

一到夜之神,刚进门。我俩就被服务生拦了下来。这服务生态度挺不好的,看着我俩问,

“站住,你们干什么?”

我一愣,这他妈什么服务态度啊?怪不得夜之神的生意一直不太好。他妈的,他就是狗眼看人低。见我穿的也挺一般。而石头还穿着那身旧军装。一看就不是来消费的。所以才对我俩这个态度。

我还没等说话,石头就急忙说,

“俺找人,她叫二丫……”

服务生不耐烦的冲我俩摆着手,

“去去去,这没叫这名字的。赶快出去……”

石头一下急了,

“她小名叫二丫,大名叫李大红。他们和俺说哩,她就在你们这儿上班……”

服务生哪听他的啰嗦,早就不耐烦了。伸手就把我俩往出推。我忙从兜里掏出二百块钱,直接塞给服务生,和他客气的说,

“兄弟,你听我说,我们的确是来找人的。她大名叫李大红,在咱们这儿叫红红。这是她亲戚,麻烦你帮忙叫她一声,找她真有急事……”

服务生收了钱,态度也好了不少。他看了我俩一眼,才慢悠悠的说,

“哦,找红红的啊。那你们等一会儿吧。她现在1016上钟呢。她今天陪着几位重要客人,等她下钟我告诉你们……”

我还没等答应。谁知石头一听红红在上钟。蹭的一下就往里面跑。他这一跑,服务生还吓一跳,他忙在后面喊着,

“站住!你给我回来……”

石头哪能听他的话呢。就开始在一楼的过道上找1016包房。我怕再出了意外,也忙跑了过去。跟在他的身后。

这包房还挺难找,穿过两个过道,在一个回廊处才看见门牌。这旁边没别的包房,只有这一间。一看就是VIP包房。

我本想拉住石头,等红红下钟再说。但他根本就忍不住,直接推开包房的门。

里面本来是一片莺歌燕舞声,石头的出现,包房立刻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

我也忙跟了进去,进门后,就见几个男人还有四五个小姐正坐在宽大的沙发上。前面的茶几摆满着各种酒和果盘。

我一见这几个男人,一下楞住了。这几人我大部分都认识。有纹身男,红毛。最让我没想到的是,豪哥居然也在。他们显然也没想到我会忽然出现。尤其是豪哥,他脸上完全是一片茫然的神情。我猜他可能以为是芸姐派我来找他的。

石头却根本没在意这些,他眼睛盯着这些女的,嘴里嘟囔着,

“二丫,二丫哩?”

石头说话的同时,红毛几人已经站了起来。我见事情不好,忙拉着石头往后退了一步。同时小声问他,

“这里有没有二丫?”

石头傻傻的摇了摇头。红毛和纹身男已经开始往我们这儿走来。我拽着石头,冲几个女的大喊一声,

“谁是红红,李大红?”

我声音一落,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抬头看着我,她有些惊讶的说,

“我就是,你谁啊?我不认识你!”

石头哭丧着脸,看着这女的。他带着哭腔说,

“你咋也叫李大红哩……”

女人白了石头一眼,

“你有病吧!”

妈的,没想到是个同名。我抓着石头的胳膊刚想跑。可一回头,就见门口站了十多个服务生和保安。早已经把门口堵的死死的。

其中收我钱的那保安走进门,冲着挨着豪哥坐的男人,小心翼翼的说,

“经理,都怪我,没拦住这两个疯子,让他们跑进来了……”

我这才明白,这个高高瘦瘦的男人是夜之神的经理。这一下,许多事情我都想明白了。

豪哥和夜之神的经理早就搞到了一起。看来之前明珠的小姐跳槽,都是豪哥搞的鬼。是他把人弄到了夜之神。而纹身男和红毛,也都是他们安排去明珠闹事。包括后来在酒吧打我,这些也都是他们一手策划的。

红毛已经走到我身边,他笑嘻嘻的看着我,一副贼眉鼠眼的样子,

“小子,我他妈找你还找不到呢,你居然自己送上门来了……”

红毛说着,冲门口一摆手,

“人都进来。把门给我反锁。爷我今天要关门打狗!”

外面的保安和服务生立刻冲进包房,反锁了门。把我和石头团团围住。一个个虎视眈眈的看着我俩。

豪哥也站了起来,他手里夹着烟。一到我身边,把烟头往我脚下一扔。用力的捻灭。两眼阴冷的看着我,好半天才说,

“石中宇,本来你都已经离开明珠。我也不想再找你什么麻烦。但没想到你今天自己闯来了。有些事我猜你也明白了。那今天你就不能怪我了,谁让你知道的太多了呢?”

我心里一阵阵发冷,这局面想冲出去简直太难了。我也来不及多想,紧盯着豪哥,反问他说,

“晴姨说你是她的表弟,你为什么要干这些吃里扒外的事?”

我这一问,豪哥一下笑了,他伸手拍了拍我的脸,咬着牙说,

“你小子挺聪明的,但就是太嫩了!还他妈吃里扒外?哪儿是里,哪儿是外?豪哥今天教教你,只要有钱,就他妈没有里外!”

石头傻傻的看着这局面。他忽然对豪哥说,

“俺们是来找人滴,但认错人哩。让俺们走行不行啊?”

纹身男笑呵呵的看着石头,伸手在他肩膀上捶了两下,

“走?往哪儿走?傻小子,现在想走可晚啦,那天让你跑了,今天你可跑不了啦……”

豪哥听纹身男说完,转身又朝沙发走去。他背对着我们,边走边说,

“别和他们废话了,动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