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情怀(1/1)

周小伦果然长的很帅,一身皮质服装,更显其个性与洒脱。

灯光暗下,他走到舞台中央,手持话筒就是一段开场白:“现场的歌迷朋友们,你们好吗?!!!很高兴能来到龙渊来演唱会,也很荣幸能和大家度过一个难忘的夜晚。”

他刚说了几句,现场呼啸如潮,尖叫声不绝于耳,还不时传来“小伦我爱你”这样的话语。

方正能够清楚的听出来,有好几个妹子喊了,还有一个汉子,这让他大倒胃口。

太疯狂了。

“大家都很热情啊……”

周小伦说了一段,就要开始唱歌了,他本来就不怎么擅长交谈,所以说的比较少。

“开场我给大家带来一首新歌,名字叫做《热爱》,希望能让大家感受到浓浓的恋爱味道。

雨落的夏天,

空气中都带着些粘。

我冲破淡淡云烟,

带你一路到电影院。

……”

周小伦的歌,唱出了热恋中爱人的甜蜜与相伴,不知不觉就勾起了在场歌迷的记忆。

他们想起了过去的他或她,想起了他们恋爱的回忆,美好的过往总是让人记忆深刻的。

一曲终了,安静听歌的人海瞬间沸腾,很显然,这首新歌很让他们满意。

今天过后,这位大明星的代表作又会再添一首了。传唱大江南北自然是不在话下。

林竹一脸花痴样,“方正,小伦的歌真的很好听啊!”

“哦,是挺好的。”

林竹不满方正只有这点反应,“什么叫挺好的,是非常好,非常非常好,好的不得了,哼,你这么说是嫉妒人家吧。”

说完,她又盯着舞台上的周小伦,沉浸其中。

我会嫉妒他?方正心底大感不服,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那么多歌手,千千万万首歌曲随他挑选,想出名还不是简单的事情?

不过方正也懒得反驳,而且人家周小伦成名也是不知道努力过多少年的,创作才能也毋庸置疑。

况且,他放着人家歌迷的面说什么反面的话,那可真是没事找事了。

唱了几首平淡和歌词难记的歌,周小伦终于唱起了他的经典歌曲,这些歌曲,他的歌迷绝对是耳熟能详的。

他的华夏风歌曲一开口,整个演唱会瞬间沸腾了,高潮来临。

所有在场的歌迷都站了起来,手里挥着荧光棒,或者开着灯光的手机,随着舞台上的周小伦一起歌唱而一起挥舞。

全场几万人一起同唱的场景是非常震撼人心的,伴着曲调,所有人的合唱异常默契,就像一支排练多次的歌唱队。

这个氛围中,所有人都沉浸其中,恍惚间时光倒流,又回到了过去时光中自己和朋友一起歌唱,一起品味的时候。

老歌,听的是心中的记忆,不忘的情怀。

一首经典的歌曲,都是一个时代深深刻下的烙印,只要你听到这首歌,便会想起那是的回忆。

就比如,很多八零后九零后,青春的回忆总是少不了周杰伦。

又比如,许许多多九零后,再次听到许嵩的歌,总会想起中学时代,听着歌,写着作业的日子。

当你懂得了情怀,你就已经成长了,因为不经岁月流逝,你是不会体会情怀的滋味的。

在场的歌迷都有这样的感觉,所以异常的沉浸其中。

但方正是不在其中的,作为一个在红旗下生长的四好青年,他的记忆给了周星驰周润发周杰伦成龙,马云马化腾这些人。

这个世界没有他们的身影,自然也勾不起他的回忆。

这里热闹的演唱会,带给他的是一种孤独的感受,所有人都有着他们的共鸣,惟独方正,像一个局外人。

灯火阑珊之下,孤独寂寞之人。

对方正而言,他就像是一个浪人,流落在这个世界,孤孤零零就只有他一个人。

没有过往,没有亲朋好友,一切都是从零开始。

举世寂寥,没有一个人有方正的感受深刻了。

一场演唱会下来,林竹又蹦又跳高兴坏了,估计这个夜晚的回忆,能让她回味很久很久。

而方正整个演唱会印象最深的,就是周小伦邀请的几位大长腿了,那妖娆的身姿让他欣赏了很久。

这是年少的林竹所没有而雪姨不会在他面前展露的。

妈蛋,露那么多,动作那么撩,不是勾引人犯罪吗。

有些上火的方正赶紧喝几口酒灭灭火,要不然可没人让他体会人伦大道。

“散场了,我们该走了。”方正和刘俊道别,便和她们说道。

心满意足的林竹嗓子有点哑,喝了几口水:“要是能和小伦合影就好了。”

会场安保工作还是非常不错的,歌迷在演唱会中献花是有可能的,但如果想单独合影就不容易了,人家保安根本不让。

“合什么影,和我拍还不够啊,我这张帅脸还不够你欣赏的吗?”

林竹不理他,翻了个白眼以视藐视。

“你还翻白眼?我告诉你,别人想和我合影可是连机会都没有的。没我同意,谁能留我的照片。”

方正说的并非假话,因为只要他不想留下照片,没人能给他拍照,所以至今为止,在这个世界,他的所有照片都是和林竹雪姨一家的合影,没有单独的。

“自恋狂。”

呃,方正直接被噎的没话说。

他的牛逼林竹又不知道,她们只当方正是一个非常会打的人,也只是比正常人厉害一点,奇怪一点而已,她们是不会知道方正牛逼到随随便便就能破许多世界纪录的。

方正愿意和林竹他们过着正常的生活,因为特殊本来就代表着异样的眼光。

这一个晚上,他们四个人确实留下了非常不错的记忆,如果忽略林竹的话的话。

回去的时候已经很晚了,除了方正,她们都已经睡了。

卧室中,方正手捧着葫芦,心神浸入其中,不断的探索与蕴养,企图炼化这个神奇的葫芦。

不过这一定会是个极其漫长的过程,从得到这个葫芦起方正就在进行这个过程,只是他并没有什么收获。

一个小时后,方正又拿起了那颗石头蛋,细心观察起来。

全力以赴的他只能感受到些许生命气息,而他的精神力完全无法入侵这个石头蛋,只能采取其他办法。

划开手指,浓稠的鲜血涌出,不待鲜血凝固,方正便以特殊的方法涂抹在蛋上,进行血炼。

但他涂抹的鲜血并不多,所以效果并没有那么强大,因为他要做的不是炼化这颗石头蛋进而奴隶它,他只是为了加上两者的联系而已。

片刻以后,伤口开始愈合,而石头蛋上的血液也消失不见,仿佛从未出现过。

紧接着,方正开始给石头蛋注入灵气,以供给它的生长,充足的能量能够让它激发自身全部的潜能,这样出世的它进步的空间才会更大。

要是因为能量不足而使狼宝宝发育不良,方正就亏大了。狼王宁死也要让狼宝宝全力孕育,也是为了让它能激发更多的血脉。

方正也不怕石头蛋难以承受过多的灵气,因为只要他一注入灵气,灵气便会被它吸收,隐匿于石蛋之中。

将身体中剩余的灵气全部注入,方正也便修炼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