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进净明观的时候,正好看到沈歆带着她的两位师弟在广场上练着剑法,明月看到我进来之后,上一秒还在专心练姿势的他下一秒脸上就露出了惊喜的表情,冲着我兴奋无比的喊了一声:“叶凡哥哥。”
我朝明月点了点头,走到了沈歆的身边刚刚想要说话的时候,沈歆无比冷漠的看着我说道:“你来这里干什么,这里不欢迎你,你出去。”
沈歆还在生我的气这早在我的意料之中,我将手中两大袋零食放在了地上,打了开来说道:“沈歆,你的病好了一些吧,这些都是我买给你吃的。”
“受不起,怕里面有毒。”沈歆一点面子也都不给我,说了一句“清风明月送客”,然后她就转身朝大殿里面走去了,头也没有回一下。
我想要追上去拉住沈歆,结果沈歆毫不留情的转身给我甩了一张红色的符箓,我躲闪不及,那符箓就打在了我的衣服上,瞬间就烧了起来。
衣服上的火很大,一下子就窜了起来,我赶紧将衣服给脱了下来,扔在了地上。再想要追上沈歆的时候,发现沈歆已经消失在了我的面前。
我回头朝清风明月两个小家伙看了过去,这两个小家伙也一脸惊讶的看着消失的沈歆,显然没有想到自己的师姐会下这么狠的手。
知道沈歆不想见我,我也不好再强行去找她了,于是我将那两袋零食递到了清风明月手中,让他们给我送过去吗,接着问他们她师姐的病情怎么样了。
清风明月告诉我说师姐已经好的差不多了,不过身体还是有些虚弱。
“我给你们开的药,你们师姐喝了吗?”我又问道。
清风明月两人对视了一眼,只听清风说道:“‘叶凡哥哥,师姐知道那药是你开的之后,就没有喝,而是自己吃了一些我们净明道的丹药。”
“好吧。”我转头看着沈歆消失的方向,没想到沈歆这么的倔强,知道再怎么厚脸皮讨好她都没有用了,只不过是给让她更加的看不起我。
算了,既然从沈歆这里得不到线索的话,那就只能我自己去找线索了,于是我转身就出了净明观。
刚刚走出不远,我看到清风明月提着我给他们的东西又追了出来,两人跑到了我的身边说道:“叶凡哥哥,师姐说了,不要你的任何的东西,师姐还说,让你不要在再来找她了,从此之后,我们互不相干。”
“好,那你帮我转告你们师姐,这次是我冤枉她了,我叶凡还欠你师姐一条命,等我把这条命还给她了就真正的互不相干了。”说完,我没有接清风明月给我的零食,转身头也不回的下了山。
回到中药铺,我看到一个胖胖的身影正坐在柜台前玩着手机。走近一看,我才发现这人不是别人,正是胖子。
“胖子,你来赛这里干什么?”看到胖子我有些意外,快步的走进了屋子里。
胖子看到我走了进来之后,放下了手机,看着我说道:“叶凡,你到哪里去了啊,怎么都不带手机,我有事情找你呢。”
“什么事情?”我看着胖子放在桌子上的那手机,不是别人的,正是我的。
胖子凑到了我的耳边,神神秘秘的说道:“‘叶凡,我有个事情想要请你帮忙,这个忙你无论如何都要帮我。”
“什么忙,你先说说看,要是我帮的了的话,我就帮你。”我说道。
胖子朝门外小心翼翼的张望了几眼,我说:“不用看了,这药铺没有人敢来的,有什么你就直接说吧。”
胖子这才说道:“事情是这样的,我们所里的所长借调到县里去了,所长这个位置就空了下来,你能不能帮我把所长这个位置弄下来。”
听到胖子的这句话,我斜眼看着胖子说道:“胖子,我看你是想当官当疯了吧,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我一个平明百姓怎么帮你升官。”
胖子浓眉挑了挑,说:“你能的,你知道西夏镇吧,前两天西夏镇发生了一个大案,那里一户人家媳妇的坟墓被人挖了?’
“被盗墓了吗?”我一下子就有了兴趣,看着胖子说道。
胖子摇了摇头,说道:“墓没有被盗,除了墓主人的尸体外,里面还多了三具泰国人的尸。因为涉及到外国人,上面对这个案子十分的关注,要求我们尽快破案找到凶手,所以我们领导说了谁能破这个案子,就让谁当所长。”
我白了胖子一眼,说道:“你和我说这些有什么用啊,我又不是公安局的,哪里会破案。自自己去呗。”
“关键就在于这不是普通的案子,我们领导亲自带队把那三具尸体给抬了出来,没在尸体上找到任何的线索不说,我们他抬尸体的兄弟们全都病倒了,他们都说做梦梦到了一个穿着红衣服的女鬼,说他们不应该把那些尸体给搬出去,要让他们偿命,现在我的那几个兄弟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
“这又是一个灵异案件吗?”听了这么邪乎的事情,我心顿时就紧了起来,问道。
胖子点了点头,说:“住在那坟墓附近的人说了,一旦晚上都能够听到坟墓里传来女鬼的哭声,现在我们领导说了,不要求破案,谁能够把三个兄弟给救回来,谁就上位。”
我听完后,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之中。听胖子的这些话,他的那三个兄弟应该是被女鬼给缠上了,只要把那女鬼给收拾了,他的那三个兄弟应该就能够好。
可是一想到那三个死去的泰国人,我不由自主的就想到了佛牌,林依和我说过,现在石县暗涛汹涌,让我遇到佛牌的事情不要插手,我就有些犹豫了起来。
胖子不愧是从小就和我穿一条开裆裤子长大的发小,他一眼就看出了我的心思,只听胖子说道:“叶凡,兄弟我这个忙你可一定要帮啊,这可关乎到兄弟的仕途啊,你要是不帮的话,就太不够兄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