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看到这行字, 说明v购买比例小于60%,此为防盗章 这一瞬间, 季鸿感觉到心底泛起一种淡淡的失落感。
他随着人流慢慢地挪动, 刚出了城门口, 远远就听见略带惊喜的一声:“季鸿!”
余锦年朝他使劲招手, 将他从人堆里拽了出来,又似乎是怕再被挤分散,便径直拽着他往前走。季鸿跟着余锦年的脚步,越走越快,最后竟一路小跑起来, 两旁枝叶稀疏的柳树在视野中迅速地后退,一转头,就能看见大片大片的农田。
好像很久没有这样跑过了,众人只道他身体弱,不能四处走动, 于是长久以来, 他都是静坐在书案前,一坐便是一整天, 敞开窗看的是精致得一成不变的园景,关上门便只有案前永远开不出花儿来的垂盆兰。
尽管他喘得厉害,肺中因突然的跑动而疼痛, 季鸿却觉得心中甚是舒畅, 好像身体上覆着的那层厚厚的尘埃全都一扫而空。
如此跑到吴婶娘新宅前, 这新宅位置很好, 不远处就有附近沥河的分支流过,远远就见院子里头已经来了许多人,正热热闹闹地起哄。一个方脸的匠人正高坐在梁上,裸着一条肌肉攒生的结实臂膀,面前捧着一只大簸箩,扯着嗓子朝底下喊:“要富还是要贵啊?”
下头屋主人乐呵呵道:“都要!都要!”
旁边的吴婶娘也高兴得喜笑颜开,她这一回头,瞧见余锦年二人,忙招呼他俩进来:“正抛梁呢,快来快来!”
两人穿过层层叠叠的人,望见正中梁木垂下的一条红绸,很是喜庆。他们两走进去后,便先去与屋主人道喜,却没注意到原本闹哄哄的人们在他们背后窃窃私语起来,有人悄悄拉了吴婶娘,朝着两人中的其中一人努努嘴,问:“来的这是什么大人物?”
吴婶娘想了想,以前在一碗面馆好像也没见过这人,于是笑笑说:“……大概是帮厨罢。”
众人打眼望去,那男子身姿挺朗,姿容隽秀,虽面若含霜显得高冷了些,却真真是玉质金相,再看旁边那个个头稍矮的,则更亲和些,也是俊朗郎一个少年。若是连两个帮厨都是这般风度,那他们这家子请来的大厨得是个什么样了不得的人物啊!莫不是城里春风得意楼的大掌厨!
大家私底下本就在传,吴婶娘家男人能发财是因为请到了真财神爷镇宅,再看今日如此做派,更是对此事深信不疑,纷纷鼓起斗志,打算抛梁时要抢得更多喜果以沾沾财气。
此时梁上的匠人晃了晃怀里的簸箩,簸箩里头是些糖果子、喜花生、糍粑、馒头之类的,便是即将倾抛的喜果了,都是象征吉祥如意的东西,那匠人抓起一把往下抛来,笑容满面地喊着吉祥话:“来咯!先抛一个金银满箱!”
见旁边不管男女老幼都忙不迭去抢,余锦年也伸出手来,可没等果子掉他手里,就被别人给拦截了。
只听头上又喊:“再抛一个白米满仓!”
随着一声哄笑吵闹声过后,余锦年看着自己空空如也的手心,咬了咬牙,就差一点就抢到了!
那上头的匠人也看到下面的余锦年了,他个子瘦小,被其他村夫农妇们挤得东摇西晃的,遂遥遥笑道:“小哥儿,别心急,还有呢!看着啊……这回抛一个财源滚滚八方进宝!”
余锦年本来对争抢喜果的事没什么太大兴趣的,但是连抢了两回都没抢到东西,这就像是娃娃机里投了币,而娃娃却被挡板卡住了出不来,是一样的感觉。他自己憋闷着,却不知惹得乡亲们如此疯狂争抢喜果的罪魁祸首,正是自己身旁亭亭而立的季大公子。
季鸿低头看了身旁少年一眼,见他好像跟什么赌气似的微微捏着手指,这几日他见惯了少年的笑脸,此刻看到少年生气的模样竟也觉得挺有趣的。
这回余锦年还没伸手,身旁就有道身影往前站了半步,扬起了袖子。只见季鸿轻轻踮了下脚,就从半空中捞到了什么,他还没展开手掌,余锦年立刻眉开眼笑地扑上来,直问他抢到了什么。
季鸿被扑得向后一踉跄,甚是无奈地把手里东西伸出来——是一对染了红点的喜花生。
吴婶娘探头看了看:“花生好啊,长命富贵!”
突然,不知从哪里蹦出来两个七八岁的皮小子,正是七岁八岁狗也嫌的年纪,大笑大闹着一把从男人手里抢走了刚得来的战利品,抢就抢罢,还回过头来朝他俩扮鬼脸,好不嚣张!余锦年当即手快地捉住了跑得慢的那个,拎着小子的后衣领,脸上笑容都没散去,问道:“还跑不跑了,还抢不抢别人东西了,嗯?”
熊孩子两脚扑腾着,抬起眼想求助,却正对上季鸿淡淡的似乎要把人冻成冰柱的视线,顿时嗷嗷求饶:“不敢了不敢了!还给你嘛!”说着便挣脱开,将东西往余锦年手里塞去,撒腿就逃跑。
只可惜其中一颗已经被不小心捏碎了。
余锦年剥开另一颗,抬手往季鸿嘴里一塞:“给你,长命富贵呢!”说着嘴里嘟囔道,“本来咱俩一人一个的。”他也并不是真的信吃了这颗花生就真的能长命百岁,只是有点不高兴被熊孩子抢了东西这件事而已。
季鸿错愕地含着一颗花生,跟着余锦年后头走进了厨间所在的西屋。
灶里头已经燃上了火,旁边木盆里摆着清理好的整鸡与猪肉,余锦年蹲下来将鸡与肉提起来查看了一番,确认都是新宰杀的鲜物。刚才在院中他观察了一下,角落里有大概三四张叠起来的木桌,想应是晚上待匠用的,这每张桌上总得菜品齐整,有荤有素才行。
余锦年心中正盘算着要做些什么菜色,就见季鸿若有所思地走了出去,他也没管,兀自拿刀来将鸡去除内脏,打算与他们做个一鸡三吃。
这些鸡都是自家散养的土鸡,肥嫩却不肥腻,肉质看来还不错。而所谓三吃,便是一只鸡做出三种吃法,至于是哪三种却没有固定的路数,则要看做菜的人的心情了。因为外头的都是些做惯了粗活的匠人,对食物的要求不比县城中人细致,更多是追求腹中的饱涨感,余锦年的想法是一半白斩一半红烧,而剩下鸡头鸡爪及大骨架则继续炖汤。
他先烧上水,水里投入几大段葱姜以去除鸡腥味,少量黄酒八角以提鲜,煮鸡最关键的是控制火候,使水热而不沸,这是为了使鸡肉鲜嫩有弹性,他这边刚将整鸡没入水中,季鸿便回来了,问他去做什么了也不说,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
余锦年没问出来,便郁闷地指使他去洗菜,而自己则打了盆沁凉的井水,继续做鸡。
白斩鸡在南方菜系中属于浸鸡类,须得将鸡在热而未沸的水中浸煮片刻,再提出鸡来在冷水中冷却,最后再入热水中焖煮。以前余锦年总是嫌弃煮白斩鸡麻烦,但此刻他是为了生计而辛劳,反而觉得心里充实,更是愿意将自己最好的手艺呈现出来。
他把火停了,鸡则留在锅中焖上,便出去取季鸿洗好的菜。
这一看不要紧,季鸿两脚湿透地站在菜盆边上,一脸严肃地盯着手里的芹菜,然后面无表情地“咔嚓”一声,拦腰掰断了,之后随手将芹菜带叶儿的那半段扔在簸箩里,只拿剩下一小段芹菜梗去洗。
余锦年看了看脚边簸箩里,已经有许多死不瞑目的菜了,譬如扒得只剩下一丢丢黄嫩菜心的大白菜,揉搓得花头都掉了的椰菜花,坑坑洼洼的萝卜头……
他仿佛听到了蔬菜们的哀嚎:杀父之仇莫过于此了!
季鸿正在认真地“洗”芹菜,忽然感觉身边阴影一重,少年拢起衣摆蹲下来,眉头紧锁着伸手拨了拨木盆里的菜,他不由停下了手里的动作,低道:“抱歉,我……”
从男人看似平静的话音里,余锦年竟听出了几分失落,他抬头看了看季鸿,忽然想到了自己第一次下厨的场景,不禁笑起来。
季鸿一脸茫然地看着他。
余锦年一边把簸箩里的菜挑出来重新摘,一边笑说:“我第一次做菜的时候,是想给我父亲一个惊喜。洗土豆的时候,因为觉得外面很脏,就直接拿刀切掉了一层,最后切得像个桃核,圆葱还一片一片地掰下来洗,被辣哭了眼睛。父亲回来的时候见我在哭,还以为我在外面被人欺负了,气势汹汹的说要去找人家算账。”
虽然上一世的结局令人痛苦,但余锦年这会儿想起来的却都是些令人怀念的事情,且因为自己心态有了些许的变化,没有生病时那么钻牛角尖了,便愈加觉得那些平淡的生活是如此幸福,就连养父声色俱厉地勒令他背书的回忆都带上了一层温馨的颜色。
季鸿见少年洗菜的动作慢了下来,视线从少年的双手看到少年的脸庞,发现那双清澈好看的眼睛当中,竟有些失神无色。
他听二娘说过,少年来到面馆的那天浑身是伤,虚弱得快要死去了,人在床上躺了三天才彻底醒透,又躺了两天才恢复元气下床活动,说那几天的少年还没有现在这样爱笑,总是叫不应,皱着眉头仿佛在思考什么。
季鸿脑海中便浮现出了那样的情景,余锦年伤痕累累和失魂落魄的模样,竟觉得心里莫名紧了一下,也不知道为什么,面前这个少年就像温和的日光一般,在他身边的时候,总让人感到非常舒服,因此他不想看到余锦年露出这样的表情,就好像原本璀璨的星宫忽地黯淡了。
此刻,季鸿特别想摸一摸少年的头,就像少年经常哄穗穗的那样。
余锦年从回忆中恍惚反应过来,似掩饰自己的失态般,此地无银三百两地笑道:“你看我现在,是不是特别厉害?”
突然一阵风刮过,季鸿微微眯起了眼睛,他伸出手去,在余锦年头上虚虚撩过一把,又看了少年片刻,直到风止,才应道:“嗯。”
男人的声音在风的喧嚣余音里显得格外干净清朗,也许是在那一瞬间,乍起的风也带走了那拒人千里的冷意,只留下了无边无际的深沉温柔。
余锦年被风吹得一闭眼,并没有看到季鸿半掩之下的眼神,只觉得头上轻轻被人摸了一下,再睁开,只看到男人手指间捏着的一片枯叶。
大概是从我头上摘下来的,余锦年心道。
“你教我。”季鸿漫不经心地扔了枯叶,指了指盆中剩下的菜。
余锦年忙点点头,干起正事:“这些菜只需要把里面枯黄的、蔫了的叶子摘掉就好,而且把它们在水里泡一会儿,上头的泥土就会松散开来,再洗就容易多了……”
季鸿听得很认真,余锦年很满意,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男人视线总往自己头上瞟,难不成自己头上还挂了什么东西?伸手摸了摸,没有啊。
重新洗完了菜,余锦年把菜捧进厨房,也不敢再给季鸿安排什么有技术含量的活儿了。因为瞧见季鸿洗个菜,把鞋都洗湿了,于是叫他坐在灶边一边烤火,一边挑豆子。
余锦年则去找阴阳师父借纸笔。
这里人总有千奇百怪的规矩,这样做席面之前,一般是需要由掌厨师傅列一张菜品清单,先与主人家过目,以防菜色中有什么主家忌讳的东西,有许多农户家其实是不识字的,则由掌厨口头传达,但清单还是要有一个的,为走个过场而已。
新宅尚未建成,想来吴婶娘也没有纸笔,余锦年便径直去寻这些人当中最有“文化”的阴阳师父去。
问了人,都说这位道长是有真本事的,画符祛邪、捉鬼定宅、开场做醮,样样精通,且云游四方归期不定,这日吴婶娘家的能将他请来,是沾了大福缘的机遇。
余锦年“虔诚”地跟人一起崇拜了两句,便直奔道长所在的东屋而去。
此时,这位道长正在东屋正坐上悠闲地品茶,怀里斜揽着一柄刻着阴阳太极图的拂尘,而他面前恭恭敬敬地站着一个四十有余的男人,护着用细麻布包扎着的左手,不停地朝道长敬拜,嘴里念念有词。
他才念罢,道长举起拂尘于半空中一撩,也念道:“驱邪缚魅,保命护身。智慧明净,心神安宁。三魂永久,魄无丧倾……急急如律令!”
道长身形随之一定,之后才慢慢收回拂尘,阖目摆手,缓缓说道:“好了,此符你拿回去,烧融于水后每日分三次与你儿服下,即可除污去秽,保你儿康健。”
男人连连拜谢,又将一锭不小的银子供到桌上:“多谢道长,多谢道长!”
余锦年走进去,闻到男人身上的油烟味,再看他受伤了的手,便猜想他就是那个坏了风水的前掌厨师傅。
道长送走了男人,才端起茶盏,就看见一名少年走了进来,他刚要斥责对方不懂规矩,眼神在来人身上一扫,忽地睁大眼睛惊奇道:“竟有此种气运!勿动,且让本道细细看来!”
吓得余锦年忙站住了脚,任那道长将自己绕了左三圈右三圈。
道长:“稀奇,稀奇!”
余锦年纳闷:“敢问道长,何处稀奇?”
“不可说,不可说。”道长摇摇头,指了指天:“天机不可泄露!”
余锦年也说:“既然不可泄露,那就不问了吧。请问道长,能否借我一笔一纸,好与主人家列张席面单子?”
那道长诧异:“你竟是个厨子?可惜,可惜了。”
余锦年失笑:“那依道长看,我该是个什么?”
两人交谈甚欢,却无人注意到门外又来了一人。
道长皱着眉头,一扫拂尘,深沉低语:“阁下根骨非凡,气运非常,三魂七魄似与凡人不同……”他突然张口大惊,猛退一步,“胎光之主竟已离魂变化!”
余锦年看他手舞足蹈了一阵,又忽地靠近过来,瞪着极大的眼睛问道:“小兄弟,你可愿意入我师门,去往灵山宝峰,学习无上道法,脱离这肉体凡胎?”
“……”余锦年无语了片刻,刚想开口。
“锦年!”
余锦年闻声回头,见是季鸿,正蹙着眉伫立在门旁。
“你怎么来了,我正向道长借——”
“我们回去罢。”季鸿快步走进来,没等余锦年说完,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腕,把他往外面带,“灶上的水沸了,我不会。”
雅间?
余锦年回头扫了眼自家面馆的方寸天地,心里愁了一瞬,可又想到了什么,笑道:“弊店蜗舍陋室,雅间……实在是没有,若小主人不嫌弃,不如在这堂中用屏风隔出一处来?你看如何?”
笑起来更好看了,丫头红着脸心道,她瞥了余锦年一眼就匆匆进车里问了回话,过会又钻出个头来遥遥喊道:“妥的!劳烦小老板了!”
余锦年应了,回到后堂,他知道二娘有几扇木制屏风正好可以用,便去问二娘说明缘由借了来,楞是在本就狭小的空间里辟出了一间“雅间”。
这堂里食客也是好奇,都探着头想看看这位小主人是什么来头。
这一看却不要紧,只见那香车锦帘一撩开,走下哪是一位小主人,而是两位姿容婀娜的小姐,一位穿着碧一位披着青,一个玲珑活泼一个则文静雅致,二人走动间香粉飘袅,足畔生莲,简直是让这巴掌大的小面馆“蓬荜生辉”了。
余锦年起先听到小丫头指明要雅间,便想到了来的可能是位小姐,所以并不如何惊讶。夏朝内自然也有男女授受不亲的说法,但男女大妨尚不严格残酷,贫贱女儿抛头露面维持生计已是常态,贵家小姐们也可以出门游玩,不过有不可夜不归宿、不可单独出门、不方便与男人们同坐一桌同声嬉笑等诸项规矩,到底还是要保持些矜持距离的。
只见活泼的那个小姐刚入了座,便叫拿些简单食物过来,吃过好赶路。
余锦年便下了两碗热面,拍了一碟黄瓜小菜,另调了个酸辣菜心,再加上两块雪花糕,一起端上去。头几样那小姐看得很是无聊,至雪花糕时才多瞧了一眼。
“这是早上新做的雪花糕。”余锦年介绍道。
碧衣小姐仔细看了看,嗔哼一声:“不就是糯米和芝麻?叫甚么雪花糕。”
余锦年点头称是:“不过是取个好听的名儿,吃着也高兴不是。”
“莹儿。”那青衣小姐抬了抬头,终于出声,“是你非要来,既是来了,便不要多嘴。”
“知道了阿姐。”碧衣小姐吐吐舌头。
青衣小姐又问:“此去夏京还有多少日程?”
后头的丫头回道:“若是赶得快些,约莫还有半月,应能来得及赶上青鸾诗会。只是不知……今年的诗会,那位公子会不会出场?”她说着,脸上露出些神往,“听说那位飘然出尘,风姿卓越,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那新任状元郎不是朝他下战书了么,他既都接了,定是会出场的!”碧衣小姐咬了口雪花糕,满怀期待地说,“往年他都是只递诗作来,从没见过他的人,今年我是一定要瞧上的!”
青衣女摇摇头:“怕是又空欢喜一场罢?”
碧衣小姐愤愤:“阿姐你莫乌鸦嘴!”
“瞧见了又怎样?”后头的丫头嘻嘻笑说,“二小姐还能嫁了他不成?”
那二小姐顿时脸上一红:“荷香!”
荷香立刻捂着嘴噤了声,笑躲到一边去了。
“青鸾诗会……”余锦年听到个新鲜玩意,心里就多琢磨了几下,不料嘴上却念了出来。
二小姐回头看了他一眼,问:“你知道青鸾诗会罢?”
余锦年微笑,老实道:“不知,敢问小姐这是个什么?”
“这也不知?”二小姐一副大为吃惊的表情,将余锦年上下打量了一番,简直是像在看什么天外来物一般稀奇了。她又不屑与余锦年这般粗鄙得连青鸾诗会都没听说过的乡巴佬解释,便抬抬手指,唤来丫头:“荷香,你来说!”
荷香于是将余锦年拉到一边,讲起了这青鸾诗会的缘由来。
原来,这夏朝都城“夏京”郊外,有一风光极美的山谷,谷中溪流蜿蜒,花树袅娜,每至初秋时分就会有天云缠水的奇景,彼时山谷烟雨霭青,雾绕云蒸,宛如人间仙境。前朝皇帝在那谷中修了一处观景之台,因传说此谷曾有青鸾盘绕,便取名为“青鸾台”。
但凡是当世美景处,当然是少不了文人墨客的足迹。每年初秋,才子佳人们齐聚青鸾台,斗诗比文,一展文采,拔得头筹者自然是风光无限。
然而从前几年开始,这青鸾诗会上出现了一个人,一连数年只派小厮递诗作来这青鸾台,人却从未露过面,便将那些自诩才华绝顶的才子们比得体无完肤,实在是传奇人物。因是青鸾台上发生的事儿,又有人打听到这人名字里竟也带着个鸾字,于是有佳人小姐们给他起了个雅号,叫“青鸾公子”,甚是崇拜。
后来又不知是谁传出来的,说这位公子有出尘之表,脱俗之姿,便是男儿见了也要自惭形秽,又是引得官家小姐们的仰慕更上一层。
这官家小姐们向来是市井间的潮流风向标,这么一来二去的,连带着“青鸾诗会”的名气也大了起来。这不,今年诗会又快到了,恰逢朝上新来了位才华横溢的状元郎,偏是不服这位面儿都没见过的“青鸾公子”,骑马游街时当众就下了战书,邀他青鸾台一比高下。
人们本也没当回事,毕竟那位公子||宠||辱不惊的,天大的事儿也没叫他露过面。谁知,嘿,这回真是奇了!战书下了没有两天,便有人传出话来,说青鸾公子应下了!
这可真是天大的奇事了!
余锦年听罢,便理解了诸位小姐们的心思,追星嘛,尤其“那位”被传得仿若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一般,天上有地下无的,本以为这辈子是看不着偶像真人了,现在乍一听说这久居九天的神仙偶像突然要下凡开演唱会了,搞不好还能得到亲笔签名,这岂能不激动?
应该的,余锦年老神在在地点点头,他不仅理解,而且非常理解。
两人低头说话,难免靠的近些,丫鬟荷香偷偷瞧着他,心里头突突直跳,好像是小姐说的那种什么……什么一头牛在心里头乱撞。
倘若余锦年能知晓荷香的想法,定是会满脸温和地纠正她,姑娘,那乱撞的是鹿。
说完话,屏风里二位小姐也吃好了,结账时那大小姐十分阔气地直接给了几粒银珠,道是那雪花糕做得好吃,赏他的。余锦年笑着接了,奉承几句又送她们出去。
临走,马儿已经嘶嘶叫着扬起了蹄子,余锦年刚直起身子,便见一物从车上飘下来,直飞到余锦年脚边。他弯腰捡起,却是一条绢帕,帕上一头绣着朵清荷,另一头则纹着两行字儿。
他盯着那字儿看了半晌,虽是心里大概能猜到这手绢的意思,却还是从食客里找了个熟人,是往日里在东巷口给人抄书为生的老书生,问道:“王先生,我不怎么认字,您且给看看,这字儿是什么意思?”
王书生疑惑地看了看余锦年,好似没想到他这样白白净净,竟是个不识字的。
余锦年也讪讪而笑,这里的文字类似于华国的古篆体,但在余锦年眼里仍是笔画繁复,难以理解。他这具身体自四岁跟着堂叔一家起,便再也没上过学堂,如今余锦年认得的字一些是原身父亲没去时教的简单字儿,还有一些是他穿来后自个儿七零八落学来的,连猜带蒙,数来数去,也就是那些算账常用的数字和一些瓜果蔬菜名儿。徐二娘倒会写字,可是她精神不好,不能劳烦她,至于学堂……他没时间也上不起,所以时至今日,他还是和半个文盲没两样。
“先生?”余锦年回过神来,见王书生也在神游天外,就又唤了声。
王书生自知刚才的打量失礼了,忙定睛去看手绢,顿时嗬嗬笑道:“哟,小年哥儿,那丫头怕是相中了你呀!你看这诗,是青鸾公子所作,那小丫头是借这清荷之诗抒发与你的情义呢!”
又是青鸾公子。
余锦年谢过了王书生,将手绢叠好收在账台下面,心里揣揣道,这位仙人偶像名气怎的这样大?
下午店里人少了,徐二娘精神也好了些,余锦年搬了把躺椅让二娘靠着,她一听说今日新制了雪花糕,便非说要尝一尝。二娘是脾胃的毛病,本来糯米这种吃食不好消化,不该让二娘用的,可病情都已恶化到有一天过一天的地步了,余锦年也不愿令她扫兴,就切了一点来,配着碗面汤,嘱她慢慢嚼着再咽。
把在后院玩的穗穗拎过来陪着她母亲说话,余锦年才得出空来,要去集市上找贩菜的李大娘,与她商量明日进些什么菜品。
从菜市回来的路上途径一家书局,余锦年想着自己总不能一直这样文盲下去,要不然连小姑娘的情书都看不懂,思索着要不要买本启蒙读物回去自学,店老板见他犹豫不决,遂伸手请他进去看。
“诗史话本,什么都有。”店老板笑着。
余锦年看什么都似天书一般,觉得有些局促,又捡了几本看着很薄字儿又简单的书问了问价,都贵的要死,他摸摸自己的钱袋,只好依依不舍地放下了。
字是要认的,书也是要学的,只是不是现在——他安慰自己——现在得先攒钱才行。
正要走,无意间扫到书局角落里一本落满了灰尘的旧书上,青蓝色的皮儿,还缺了个角。
店老板也看出少年有心向学,可惜囊中羞涩,便拿起那本缺角的书来,递给余锦年道:“这本是去年的青鸾诗集,书脊被我那顽皮儿子浸湿了一些,后来放在仓库里又被老鼠啃了一个角儿,反正卖也卖不出了,你若是想要便拿走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