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是午夜,头顶上的弯月白亮可爱,五色的彩灯美如奇葩,一腔柔情渐起,忽地瞥见开路的胖财主顿时化作无边哀叹:纵使有花兼有月,可堪无酒又无人。

然而他的车还是可人的,一看就知上等货,坐上去油然而生一股唯我独尊的霸气。怪不得虎牙妹肯卖身求荣。正胡思乱想着,忽听胖财主道:“铅华,你喜欢什么车?”

“车?什么喜不喜欢的,我既不会开也买不起。”一种不祥的感觉压倒了霸气,好在家已咫尺,“您往左拐,对,前面一条街就是。”

胖财主寻路成功又把旧话拾起:“美女怎么会没车开?等明儿我给你弄一辆,自动档,女士开特容易。”

我冷笑:“徐老板的好意我心领了,可惜我没那么大的福份。”

“胡说!你要没有福份我看谁敢有?你是文化人,怕是瞧不起我们这些粗人呢。”

我心里道正是,嘴上却说:“谁敢瞧不起您呐!王老板见了您都得让三分,更何况我们这些打工的。”算算恭维的也差不多了,直奔主题,“谢谢送我回来,快回去吧,别让虎牙妹等。”

胖财主目光淫荡,肥肥的一堆肉身向我倾斜:“不急,你也别走,再陪陪我。”

自从入行以来最恨的一个字就是“陪”,登时冷下面孔:“我还有事,恕不奉陪。”就在我寻把手的档儿,一只手突地被胖财主握住,我登时毛骨悚然:“放手!你想干嘛!”

“铅华,我的心你还不明白么?我喜欢你——”说着顶着油光光的大脸向我靠近。

一点过程都没有,这也算表白?我险些被气晕,边躲边嚷道:“你可刚跟虎牙妹订婚,你就不怕我告诉她!”

“随便你,她管不了我。”他原形毕露已不耐烦做戏,拽着我的手往怀里拉。酒气熏得我直想吐,完全是本能,我低下头朝他手上的肉狠狠咬下去。

“哎哟!”手松开了。打开车门,跌跌撞撞地逃下车去。背后刺耳的叫骂跟来:“你当自己是什么东西?不识抬举!臭婊子!”

根本顾不上回嘴,此时保命最重要。这条路走的比法显的求法之路还要凄惨,他的路上不过是上无飞鸟,下无走兽,就算有人骨当道也无有失身的危险;可我在黑暗中狂奔的同时除了忍受禽兽的折辱还得提防禽兽的追赶,身心俱裂。到了家门,拿钥匙的手尚不住的颤抖,等到关上房门的那一刹那终于“哇”地一声哭将出来。

许久许久,哭得天昏地暗。经此一役,伤心伤身,恐百年之后心上还会刻着两个血淋淋的大字:耻辱!行凶不成也就罢了,怎能反朝被害者吐口水?此一行为连禽兽看了都会齿冷。可怜的是,一生中最美好的年华都在与这般腌臜的人周旋,痛定思痛,更加撕心裂肺。

哭够了,咬牙切齿地赌咒:下世轮回定与所有欺侮我的坏人阴阳倒置,换我为铁塔般的粗鲁男人,糟蹋他们的肉身,践踏他们的灵魂,出尽这一世的恶气。忽又悲哀地想,如果他们转世成猪而非女人我的希望就落空了。老天在这一世就黑白不分,下一世未必公平到哪去。

忽地记起了虎牙妹,立时拨通了她的电话。这等生疮不晓得化脓,放屁不晓得脸红的货色不值得任何女人委身。我若知情不报岂不成了他的同党?电话依依呀呀地响了半天,无人接听。再拨,依旧,最后没电停机。没耐何只好去睡。

这一夜睡得极沉,睁眼时隔夜的宿怨竟消了大半,我慌忙保存好剩下一小半赶着与虎牙妹汇合。原来恨一个人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昨天打你手机怎么不接?”一见虎牙妹便急着要告诉她详情。

“玩得太疯了,没听见。”虎牙妹淡淡地道,“我老公给了我二万块买那镯子,还真得谢谢你啊。”

我忽地非常泄气,一时间不知如何开场。半晌方道:“你真的爱他么?”

虎牙妹玩弄着手指上闪闪发光的钻戒道:“呵,别逗了。这年头谁还谈这个呀。”

原来这想法已过时。“可结婚是一辈子的大事。”

“除死无大事,我只看眼前。他答应订婚后每月给我一万块零用,衣服娱乐另算,我可以继续在这唱歌。有什么不好?”

我舌苔发涩竟觉得是自己在无理取闹:“可他的人品似乎不大好,婚后搞不好会跟别人乱七八糟——”

“不用婚后,现在他就这样。我全知道。”

我瞠目结舌,张开的嘴巴可放鸡蛋:“那你还想同他结婚?”

“结啊,为什么不?”竟是这答案!这恐怕就是伊斯兰教徒“虽神杀我,我仍信神”的境界,只不过要略改信条“虽魔淫我,我仍从魔”。

“天啊,你在想什么?明知道他,他,他——”现在是我贼心不死。

虎牙妹平静地道:“你想说下流?无耻?这些我比你还清楚,可在这世上你还能找出一个不是这样的男人么?就算有也轮不到你我。我家穷,父母一早就放手不管,我一没文化二不能吃苦,在这东陪一个西陪一个还真能发了不成?他不是好东西,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我们挺配的。”

我忽然醒悟其实昨晚的事她早已猜了个八九不离十,那电话是故意不接的。既然图的是一个钱字何苦旁生枝节。只是惊讶小小年纪何至于参悟若此,比起那些嫁入豪门却自怜自怨的人,虎牙妹要可爱的多。求仁得仁,也许她才是最幸福的一个。

“有的时候我觉得你挺怪的,”她反客为主,要点拔我,“你没有钱才到这来的,可来了还不打算多捞,每月只赚够医药费就走人。这就好比一小偷偷到个钱包,拿了一半就给人放回去,以为这样就会被人高看?其实偷一块偷一百块都是一样的,在别人眼里就是个小偷。”说完还嫌不过瘾,又补了一句,“一辈子都变不了。”

我嘿嘿笑二声,被她这样一讲自杀谢世都来不及,讪讪地接道:“才知道你有哲学家的细胞,是弗洛依德的关门弟子吧?”

她冷笑:“我不知道弗洛依德是什么鸟人,不过肯定不是有钱人。真奇怪人一读了书就把快乐交给了别人,为了旁人赞一声好不管自己的死活。”

我忙与读书人划清界线:“我算哪门子的读书人呐,只是不知怎么的,在这里赚的钱付父亲的费用尚可,花在自己身上就全身抽筋。天生受苦的命。”潜意识里在想也许真是书害了我,我若不知礼仪廉耻便没有这多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