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欺软怕硬(1/1)

清晨,风铃先去报社,看到新鲜出炉的《楚报》,报纸的第二版最上面是风铃报导的乌林镇裸体男尸案,新闻用了整版的八分之一,字数长达近2000,详细讲述了男尸的身份揭晓,层层迷念,一波三折,犹如是悬疑小说。

毫无疑问,这篇新闻一问世将会掀起轩然大|波,不过风铃没有时间等待受众的反应,按照她和肖炎主任的计划,她需要立即赶赴竹云县,进行裸体男尸的新闻追踪,竹云县殡仪馆交给冯春梅的是谁的骨灰,冯光龙的尸体又为何被接走,等等,诸多问题需要解释。

竹云县内崇山峻岭,峡谷沟壑,没有火车,出行的交通工具只有大巴车,尽管路途不熟,但风铃还是选择了自驾,在经过八九个小时的颠簸后,风铃抵达了竹云县城。

刚停好车,风铃便推开车门,蹲在地面大吐特吐,吐完后整个人虚脱了,只好回到驾驶座上歇息。

休息了近一个小时,风铃才缓过气来。

天色黑透了,满天的繁星如同人眼一般注视着天下苍生,这里的夜色比起江城要宁静许多。大约只是县城,也不像江城一样热闹,街道上只有很少的人在散步,或者匆匆而过。

风铃开着车寻找餐厅,这一天也就早上出发时吃了点稀饭,到现在胃里还未进粒米。

此时已是夜里9点,餐厅基本都打了烊,风铃找了半天才找到一家米线馆,吃了一碗鸡丝米线。

老板坐在灯光下看报纸,老板娘在收拾店铺,可能是觉得老板太悠闲,心里头那火气冲上来。“看什么报纸,干活,想累死老娘不成。”

“把这篇新闻看完行不,大新闻啊!”

“有你老娘死了新闻大吗?”老板娘骂道。

“混说什么,冯春梅你认识不?”

“前街服装店老板娘嘛,我在她那里买过几次衣服,怎么她上报纸了?”老板娘被吸引了注意力,手在围裙上搓了两下,也过来看报纸。

“一个多月前她老头心肌梗塞死了,送到殡仪馆火化,还葬到山里了。”

“那怎么了?”老板娘挑着眉毛。

“说葬到山里的不是她的老头。”

“这怎么回事?”

“前些时楚报上讲在哪里发现一具裸体男尸,那个男尸就是冯春梅的老头。”

“稀奇了,这是怎么发现的。”

“公安局在报纸上登了认尸启事,这冯春梅看到了,觉得像她老头,犹犹豫豫一个多月跑去江城认尸,没想到做了DNA鉴定还真是她老头。”

“那咱们县殡仪馆出名了,看今后谁敢去殡仪馆。”

“我看殡仪馆有得热闹瞧了。”

老板说得正带劲,忽而瞧到风铃正看着他俩,赶紧道:“不好意思啦,打扰你吃米线了,我们不说了。”

“没事,你们说吧,我想听听你们的意见,为什么冯春梅父亲的尸体会到了江城?”风铃放下筷子。

顿时老板来了劲,道:“殡仪馆有鬼呗,能把火化的尸体给变到江城去,说明火化的不是冯春梅老头的尸体,殡仪馆为什么要这样做,肯定是有原因的,如果不是钱,就是不负责任。”

“那是因为钱还是不负责任呢?”

“钱呗,其实我早就听说殡仪馆和一家公司有来往,向他们私下卖尸体。”老板神神秘秘地。

老板娘忽然咳嗽了一声,打了个眼色。

风铃看到老板娘的眼色,起身笑道:“两位,其实你们说的这篇新闻是我写的,我是楚报的记者,现在就是来竹云县追查的,希望两位能将知道的情况告诉我。”

“啊——你是记者?”老板和老板娘都张圆了嘴。

一时老板先醒悟过来,道:“我们什么都不知道,也都是听人瞎说的,记者同志,你可别扯上我们。”说着,他扯了扯老板娘围裙。

“很晚了,我们要打烊了,记者同志,这碗米线不收钱了。”老板娘赶紧道。

风铃心知他们怕惹出麻烦,也不勉强,掏出一张十块钱放在桌上,便提着包出门。

县城广场附近有一家宾馆,风铃便决定在此住宿,此时时间已晚,风铃洗漱完后便扑到床上呼呼大睡。

醒来天色大亮,打开电视机,播放的是当地新闻,正好是电视台记者去竹云县殡仪馆采访,原来冯春梅回到竹云县后,立即找了当地电视台,然后一起去殡仪馆讨公道。

殡仪馆方面推说事情需要调查后公布,因此采访不了了之。

风铃沉思,此去采访必定得不到结果,说不定还会被拒之门外,不如还是找米线店老板,探听他是从何处得知殡仪馆与某公司私下交易尸体的内幕。

上午10点后,风铃去米线店,这个时间米线店应该不算繁忙。

时间掐得很准,9点半过后基本没有顾客,米线店老板坐在椅子上看报纸,老板娘不在店中。

“老板,来一碗米线。”

“好。”老板回过头,瞧见风铃眼中一愣,他还记得风铃的模样。“记者同志,你怎么又来了,我说了什么都不知道,你别问我了。”他很聪明,立即想到风铃可能是为昨夜自己那句无心之失而来。

“我只是想吃一碗米线,不行吗?”风铃笑道。

“吃米线当然可以了,米线之外的就不行了。”

老板起身去煮米线,几分钟后米线煮好,他在碗里加了一些鸡杂和鸡丝,撒了小葱。“米线好了,你慢用。”

“谢谢。”风铃也不急,安心吃米线。

这时,一名穿着短袖衬衣的中年男子,腋下夹着黑色公文包,脖颈上挂着一串小拇指粗的金链子,挺着差不多七八个月的肚子,迈着企鹅步一摇三摆地进入米线店。

老板一瞧到他,眼睛笑成了月牙,道:“万大哥,你咋来了?吃碗米线吧?”

“不用了,张老三,你考虑得怎么样了,加租还是退房?”中年男子一张嘴,露出了两颗硕大的金牙。

“万大哥,你看我们本小利薄的,如果每个月加1000块的租,一年就是12000,我们这不是喝西北风吗?而且娃还在读书,家里老人也等钱......”

“这我不管,谁家没老人和娃的,不一样等钱用。总之,这店你要继续租下去,每月房租加1000,不想租就退房,反正我这门面不愁租不出去。”

“万大哥,我们这生意才好点,你就要加租,我们还怎么过日子,再说我们签的是五年合同,现在也才两年。”老板小声咕噜。

“不要罗嗦,加钱就继续租,不加钱就退租。”中年男子用公文包指着老板。

老板没再说话,一张脸憋得猪肝紫,风铃忽然看不下去了,放下筷子,起身道:“这位万先生,我是楚报的记者风铃,我想采访你,签的五年合同,为何在第二年就要涨租?”

中年男子一愣,顿时怒不可遏,朝老板吼道:“好你个张老三,你居然找记者来,我告诉你,这店你别想租了,今天你就给我搬。”说着,中年男子揣着包大步离去。

老板一把火全撒在风铃身上,道:“我们无怨无仇,你干嘛要害我,本来我和他好好说,他就会同意了,现在全被你搞砸了。”

风铃又好气又好笑,这人心也真是怪,总是欺软怕硬。“老板,我好心帮你,你反而怪我,算我多管闲事。”说完,风铃也欲走。

大约那老板也回过神,赶紧道:“记者同志,你别见怪,我是气糊涂了。”

“行了,你说说是什么情况吧,我给你出主意。”风铃转身回到店中,在椅子坐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