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回家(1/1)

当众人回到崖角的时候,夜已经深了,浓墨般的乌黑夜空沉沉将月光盖住,天地间只留下些微的残星闪烁,好使世间不至于完全沦入黑暗之中。

部落的族人们都在熬着夜为出征的战士们担心,直到索尔等人出现在村口的一刻,伯莎才把悬着的心放回肚子里,第一个冲出来,纵身扑入索尔怀里,安心地使劲儿蹭蹭。

狄安娜也在,她冲索尔温柔一笑,亦如往常那样平静恬美。笑着冲她点点头,索尔内心衷心感谢狄安娜的帮助,想必自己不在的时候,都是狄安娜支撑起部落的日常运转。

沉迷于各种实验的老巫医卡兹巴也来了,佝偻着背在人群中并不显眼,阴沉的干笑着,倒像是想要刻意躲藏到人群后头似的。

索尔也冲他示意,虽然对巫医什么的究竟有什么用还保持怀疑,但卡兹巴无疑是部落里的科研第一人,索尔很期待日后他和矮人们的合作。

“好了,好了,我们回来了——”索尔朝村子里的人摆摆手,又转头对跟在右边的黑齿低声说道:

“安排战士们解散,该休息的休息,该放哨的放哨,收缴的武器和衣服先存放到库房里,等会儿我会交待狄安娜清点。”

黑齿应声而去,索尔又蹲下身子,伸手想要拍拍恐狼独眼的狼头,但被独眼倔强的躲开了。

“噗嗤——”轻笑一声,年轻的诺姆也不在意,象征性的虚抚一下,笑着对巨狼说道:“辛苦你们了,这次收获不错,明天我会让人多给你们送些食物。”

独眼“嗷呜——”回应了一声,也不知道听没听懂,便摇晃着大尾巴,率领群狼往崖角西面的狼窝走去。

索尔站起身来,脸上的笑容收敛起来,冷冷地扫视了一眼左侧克拉托斯手里提着的修长人影,淡淡地对其余众人道:

“走,先回我的房子再说。”

在帆船上偷袭的人,被索尔制住后直接便让克拉托斯给打晕了,连同山洞里找到的锈迹斑斑的大铁箱一起带回了部落。

在没有秩序的荒角上,还是回到自己的地盘上处理事情更加安全。

众人跟随在诺姆身后,依次顺着十字小路,来到崖角的中心广场,正对着最宽敞的一座土屋,便是索尔的家。

克拉托斯、莫雷、狄安娜、图拉、伯莎跟在莫雷身后鱼贯而入,帕拉丁、英格瓦甚至矮人冈格斯也在屋子中占据一席之地,连基本不问外事的卡兹巴也难得出现在了房子里。

本来还算宽敞的屋内,挤满了不少人,巨大的锈铁箱被庞贝“轰”的一声扔在屋子中央,克拉托斯随手将俘虏的消瘦男子扔到箱子上,随后众人或站或坐,静静等待索尔发话。

“弄醒他。”索尔淡淡地开口,气氛有些沉闷,众人都知道,目前首先要从对方口中问出的,便是这伙儿海盗的来历。

和预期不同,拥有一艘中型掠夺船,以及将近百名水手的海盗势力,说不得便会和南海另一端的沃尔姆斯有些联系,而这也是索尔和莫雷最为担心的事情。

因为在莫雷的讲述中,沃尔姆斯绝不是瑟维洛人能够相比的,那是索斯人目前绝对无法对抗的庞然大物。

“他在路上就醒了——”克拉托斯绷着脸,还是一副不苟言笑的样子,盘坐在索尔身旁,其实他更喜欢站着讨论事情,但无奈身高太高了,这座小土屋里很难容下,所以不得不坐在干硬的地面上。

“是吗?既然醒了还要装死,庞贝,你去帮忙叫醒他。”这次索尔用的是沃坦通用语。

很显然趴在箱子上的男人听懂了他的话,一个骨碌翻过身来,讪笑着跪到地上,举起两只手摆出投降的姿势,苦涩地看着索尔同样用通用语对他说:

“不必如此,我已经醒了,伟大的酋长。”似乎不知道该如何称呼索尔,年轻人只能搜肠刮肚想遍他脑海里对野蛮人领袖最尊敬的称呼,寄希望能够稍稍取悦索尔。

而对于这位野蛮人酋长居然懂得说通用语,着实还是让男子大为惊讶。

“收起你那些虚伪的花样吧。”索尔轻哼一声,摸了摸自己右手食指的指甲,斜眼瞥过这名长着金红色混发的男人,淡淡地道:

“先说说你的名字吧,干什么的,住在哪儿——还有船上的那几个海盗,是你杀死的?”

“是,我叫做托比,来自沃尔姆斯,是一名……走私犯。”名为托比的男子十分顺从,清晰地交待着一切:

“船上的海盗——是我杀的,他们绑了我和我的同伴,拷问出我们埋藏宝藏的地方,在杀害了我的同伴以后有把我捆在船舱里,我挣脱了以后便杀了那几个船员……”

“这么说,这箱子东西应该是你的咯?”索尔一挑眉,没想到最后抓住的居然还是财宝的真正主人,他有些好奇地问道:

“这箱子里的财宝究竟是什么?”

“是五百枚金玫瑰,酋长大人——”托比低下头,老老实实地回答道。

索尔疑惑地看向坐在自己左边的莫雷,却见后者有些吃惊,微微张大了嘴,见索尔看着自己,莫雷急忙收摄心神,镇定一下缓缓对诺姆说:

“金玫瑰是沃坦最流行的一种货币,诺姆大人。”他说话时用的是沃坦通用语“是由沃尔姆斯的康拉德家族牵头铸造的,金玫瑰正是康拉德家族的家徽。”

低着头的托比吃了一惊,猛然抬头看向莫雷,心里滑过一丝凉气,没想到这群野人身边也有了解沃坦大陆的人。

他暗道好险,还好自己本就没打算对对方隐瞒什么,不然恐怕会被第一时间识破。

“五百枚很多吗?”索尔歪歪脑袋,有些不明所以。

“大人——”莫雷清了清嗓子,换成蛮族语言说道:“在法兰王都罗森达尔的鲜花步道上为贵族们跑腿赶车的跟班,一天不过才能挣三十个铜板而已。”

“一年下来也只有70枚银玫瑰,换算成金玫瑰还不到3个。”老人又瞪大眼睛,望着索尔认真地对他说:

“而给贵族们当跟班,在罗森达尔已经是非常体面且收入丰厚的工作了——”

看着索尔轻轻点头,莫雷总结道:“对普通人来说,500枚金币已经足够他们逍遥快活一生了,是无数人奋斗一辈子也赚不来的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