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狙击步枪
从小寨得到了三十多壮丁,又得到了宋军长许诺的武器物资,袁志文的心里乐开了花儿,接下来的一段时间,袁志文将主要的精力投入到了训练之中,他要将自己的特战营打造成一支精锐的无敌之师。
正因为如此,袁志文的特战营名义上是一个营,要了一个营的物资,但实际上只是一个加强连,用一个营的物资来打造一个连,袁志文觉得应该可以满足特战营的特殊需要了。
两天后,一辆卡车进入了袁志文所在的军营,从车上卸下了三十支冲锋枪与三万发子弹,同时交给他们的还有三支古怪的步枪。
这三支怪枪看样子与德国的毛瑟九八步枪差不多,只是上面加了一个瞄准镜。
袁志文一看就乐了,口中说道:“这是德国的毛瑟九八K狙击步枪,全中国也就几十条,想不到宋军长竟然给咱们弄来了三支,其射击精度比普通的枪支要好的多,宋军长够意思。”
袁志文当仁不让,自己取了一支狙击步枪,口中说道:“这支枪老子自己用了。”
孙华英一看,眼睛都红了,连忙挤了出来,口中说道:“袁中校,让俺看一眼行不。”
“行,看吧,别看到眼里拔不出来。”袁志文一笑。
孙华英笑呵呵的抱起了一支狙击步枪,向着外面一瞄,嘴里大叫着:“嘿,真好,还带十字花儿准星儿呢。”
“这枪俺要了,谁也不许跟俺争!”孙华英大叫了一声,抱着这步枪就不撒手,那意思很明显,这枪他霸下了,谁争他就和谁拼命。
“你这家伙,属狗的,咬住了就不松口。”袁志文笑了笑说。
“算了,这支枪给你吧。”袁志文说。
“听见没,听见没!这枪是俺的了!”孙华英乐得合不拢嘴。
胡三怪看了看这最后一支枪,欲言又止,显得很犹豫。
袁志文拿起最后一支枪,来到了胡三怪面前,口中说道:“老胡,全营中属你枪法最好,你那支汉阳造也该换一换了,这支狙击枪就给我用吧。”
胡三怪眼中透出一丝希翼的光芒,伸出了手去摸了一下狙击枪,好像烫到了一样,又缩了回去。
“我……”
“我什么我,你那枪靶儿都掉了,膛线也没了,这枪是德国进口的原装货,是全世界最好的步枪,过了这村就没这个店儿了。”
袁志文话音刚落,胡三怪一把抢过了狙击步枪,用欣喜的目光不断看着这枪,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见三支狙击枪都有了归属,众人开始卸货,反正没有狙击枪还有冲锋枪,所以这些战士并没有什么失落感。
黄昏的时候,一天的训练结束了,袁志文看到,胡三怪将自己原来的那支破枪擦了又擦,嘴里嘟囔着什么,听那意思,似乎是在与自己的老家计进行告别仪式。
袁志文走了过去,将一根烟递给了胡三怪,口中说道:“老胡啊,我一直很好奇,你是个爱枪的人,为什么一直以来不用好枪,却对这支又老又破的枪这么珍惜呢?”
胡三怪点燃了香烟,轻叹了一声说:“袁中校,你是不知道啊。”
“噢?这里面还有什么故事吗?”袁志文问。
“嗯。”胡三怪点了点头,口中说道:“是啊,这支枪,是我参军时从家里带出来的,怎么说也是一个记念,最重要的是,这是我那未过门的老婆送给我的。”
“你还有老婆?怎么没听你说起过啊。”袁志文笑着说。
“哎。”胡三怪长叹了一口气,似乎并不愿意提及这一段尘封的往事,不断的吸着烟,半晌,他口中说道:“这事儿在老子的心里憋了几年了,今天就和你说说吧。”
“我家在四川的深山里,那里风景很漂亮,我是当地最好的猎户,嘴也甜,能说会道,十八岁那年,我和当地一个最漂亮的姑娘好上了,那姑娘也是猎户出身,我俩也算是门当户对。”
“呵呵,不错。”袁志文笑了笑,吸了口烟。
“本来打算当年中秋成亲的,可是,却想不到生了变故。”
“什么变故?”袁志文问。
“我那未过门的老婆长的漂亮,很多人都追求她,当地的一个大地主也想让她嫁给自己的傻儿子,他给了我未来的岳父很多的钱,结果我那未来的岳父见钱眼开,就要和我退婚,把女儿嫁给那地主的儿子。”
“我当然不同意,可是岳父给我出了一个难题,要我用老虎皮做嫁妆。”
我当时就同意了,不就是打老虎吗?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在山里呆了七天七夜,终于打到了一只老虎,我兴冲冲的下了山,然而刚到山下去中了埋伏,被一伙人把我抓了起来。
抓我的人对我说,老虎是山神,不能打,否则老天是要降灾的,我打了老虎,触怒了山神,所以要拿我祭神。
那正晚上,我被关进了水牢,半夜的时候,水牢的门打开了,我又看到了我那未过门的媳妇儿,她穿着大红的袍子,一身新娘的打扮。
我问她怎么来了,她对我说,这一切都是地主与我那未来岳父的阴谋,如果我打不到老虎,我就只能退亲,可是我偏偏打到了老虎,于是他们就想以我冲撞了山神的名义用我祭神,只要我死了,我那未过门的媳妇就顺理成章嫁给地主的儿子了。
“可恶!”袁志文咬着牙骂了一句,眼中几乎喷出火来。
“那她怎么还来看你?难道是来嘲笑你的?”
“我当时也这么想,可是后来才知道,我误会她了,本来他誓死不从,可是见我有难,为了救我,她拼了命求地主开恩,放我一马,而代价,则是嫁给地主的傻儿子,为了救我,她同意牺牲自己的幸福,换来我的性命,结婚之夜,她要来看我一眼,亲眼看着他们放了我才放心。”
那天晚上,我被地主从水牢里提了出来,在几个地主家丁的押解下,亲眼看着她的轿子进了地主家的大门儿,我当时死的心都有了,不过我不能死,我要把她从地主手里救出来!
我被地主放了,第二天一早,我就得到消息,我未婚妻……”说到这里,胡三怪的声音顿了一下,他的眼睛湿润了。
“老胡,不想说就不说了吧。”袁志文说。
“就让我说出来吧,说出来我心里也能痛快些。”
胡三怪接着说了下去:“第二天一早,我就得到消息,我那没过门儿的老婆在洞房里拒婚自杀了。”
“我是个男人,我要为她报仇!当天晚上,我拿着这支她送我的枪和一把刀跳进了地主家的院子,那个晚上,我血洗了地主家,杀了那地主和他的傻儿子以及家里的二十八口人,在打斗中,我的枪被一个家丁砍断了,要不是那枪挡了一下,我一定活不了。”
“杀了人之后,老子一把火烧了地主的家,然后逃了出来,这年头儿兵荒马乱的,只要有本事,就可以活下去,老子隐姓埋名,先在川军中当了一阵子兵,后来才发现,那个川军团长与被我杀死的地主家有些亲属,于是我又从军中逃了出来,一直逃到了江浙一带参加了中央军。
这枪,是我的武器,可也是我那死去的未过门的老婆给老子留下的记念,所以俺一直留着它。“
原来是这样。袁志文点了点头,心中不由一叹,心说怪不得胡三怪一直沉默寡言,原来却是他有这样的经历,一个人经历了这么大的挫折,性格确实是可以改变的。
听了胡三怪的心事,袁志文已经是白了胡三怪的内心世界,换成任何一个人,都会如胡三怪一样,这些年来,胡三怪沉默寡言,真的是难为他了。
“老胡啊,你立下这么多的功劳,我一定会帮你运作,将你的罪名一笔勾销,让你堂堂正正的做人,打完鬼子后回到你的家乡。”袁志文说。
“其实我的真名叫古月龙,后来,胡三怪这个名字,不过是我胡乱编出来的。”胡三怪说。
“古月龙,月中之龙,好名字,老胡,你先忍耐一段日子,等我找机会为你请求赦免,到时你就可以恢复原来的名字了。”袁志文说。
“算了,这些年,别人叫我胡三怪我已经习惯了,名字改不改过来都无所谓了。”胡三怪凄然一笑说道,这一笑中,带着些许的心酸,袁志文听了心中也不禁有些不好受。
袁志文心中不由暗想,这是个吃人的世界,不是吃人,就是被人吃,难道自己维护的这个国家真的如此不堪吗?到底如何能将这个国家和老百姓拯救出来呢?
“好吧,你的事先保密,不要叫别人知道,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老胡,你放心,只要有我袁志文在,迟早有让你不必改名换姓的一天。”深吸了一口气,袁志文说道。
“嗯。”胡三怪点了点头,眼睛有些湿润了。
“晚了,去休息吧。”袁志文说。
两个人刚要离开,就在这时,一匹战马飞奔进了军营之中,马上坐着的,正是那个养马的马夫郑力言。
看到郑力言,袁志文不由眉头一皱,口中问道:“郑力言,你不是去外面去采购马蹄铁了吗?怎么回来了?”
郑力言从马上跳了下来,大口的喘气,口中断断续续的说道:“袁中校……不……好了,出……事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