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虑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恐别倾城。世上安得两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仓央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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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然是叶锋修为未如现下这般惊动地,他也从未这般失态过。
李寻欢当然也不曾见过。
他纵横江湖二三十年,情感阅历同样是丰富到令人咋舌,自然明白,能令叶锋如此的,只能是感情。而感情上的事儿,虽有“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之,但绝大多数,却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一言以蔽之:不足为外人道。
阿飞的事儿,已经让李寻欢大大摔了一跤。聪明人决不会踏进同一条错误河流两次,更何况……叶锋对他来,实在太过神秘,他什么都不知道。
所以他只是沉默,喝酒,微笑,一言不发。
无言独上西楼,相对饮酒。
许久之后,叶锋突地叹了一声,轻笑道:“李兄,若是时光倒流,给你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你会怎样对待林诗音?”
李寻欢呼吸蓦地一窒,身体情不自禁颤了一下,眼神中透射出一股惊慌失措。
手上的酒杯突地一颤,酒水便撒了出来。
很突兀的开口,问题却是极其尖锐,始料未及并且直刺人心!李寻欢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当然,心灵上的震撼,自是难言。
两人的目光在空气中对视,叶锋嘴角弯起,笑容和煦如风。
李寻欢脸上变得极其落寞,一种深入骨髓的寂寥。良久之后。方才长叹一口气。缓缓道:“若是时光真能倒流,我一定不会放开她的手。因为那不仅害了她,并且……”
到此处,他便再也不下去,神情变得更加感伤:“只是……过去的毕竟已经过去……”
纵然现下他已有了孙红,但第一个爱过,第一个深深爱过的人,总是令人难以忘怀的。这原本就是人类最不可救药的情感之一……男女通杀。
叶锋点了点头,心底已经打定主意。
李寻欢再喝一杯酒,嘴角突地挂上一抹极其愉悦的笑容,道:“但是叶兄肯定还有机会,所以现在,叶兄心底恐怕已经有了答案。虽然不需要我再多,但我还是想一句……莫留遗憾。”
叶锋嘴角弯起,大笑一声,高声道:“好一句‘莫留遗憾’,当浮一大白。哈哈哈……”猛地往嘴里灌了一壶酒,咕噜咕噜。跟着道,“李兄,再会!”
“哦对了,提醒李兄一件事,我觉得你的生活实在太幸福美满,太过羡慕,一不心没忍住,就整了下你,希望你千万莫要介意,并且一定要多多保重……”
话语落下,人已消失。
李寻欢嘴角轻轻弯起,世上悲哀的事情原本已经很多,若能凭一句话便促成一桩美事,世间还有比这更令人动容的么?
至于叶锋最后一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他稍稍有些疑惑。
更疑惑的是……那原本也不是什么大事,但叶锋何必用上秘音入耳的绝技?!答案随即揭晓。
正在此时,黄鹤楼上一个无比幽怨的声音响起:“我……我原本就知道,你心底终究还没有放下她,哎,我要找我爷爷去啦,你莫要跟过来……”
孙红。
这个声音的主人,名叫孙红。李寻欢现今明媒正娶的妻子。
原著之中,因为嘴炮帝机老人被上官金虹干掉,虽然李寻欢和孙红走在了一起,但还有三年的守丧时间。而这个时空,凭空多出一个叶锋。
一切都已改变,两人已经成婚。
不知何时,孙红已经出现在李寻欢背后。那句话的谜底终于揭晓。
李寻欢苦笑不得。
原本依他的武功,只要孙红走上黄鹤楼,他必定能察觉,但叶锋不知使了什么法门,竟罩住了他的六识,孙红都出现在他背后,他尚不知晓。
至于最后的秘音入耳,自然是防着孙红。
孙红已经掉头下楼,咔嚓,那脚步声就似走一步,跺一脚。而事实……好吧,正是如此。无奈地摇了摇头,李寻欢立即施展身法,直接从黄鹤楼跃下,追赶上孙红。
接下来自然便是一个合格的好男人,哄生了闷气的自己的女人,很俗的戏码。
就算是杀手,也是有学同学的。
就算是傲然站在生物链最顶端的政商界巨擘,也是要做i爱,也是要上厕所,若是男人,上完厕所也是要抖上一抖的。
而就算是李寻欢这种一等一的江湖大枭,成了婚,剖开所有名利荣耀的光环,也只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撑死优秀一些有魅力一些的中年男人。
而已。
……
……
金秋十月,薛家庄。
秋风瑟瑟,为世间平添了一股莫名的伤感,薛冰的心情也如这秋意,些许伤感。
若是再仔细观察一下,便依稀可以瞧见她嘴角挂着的浅浅笑意。
距离中秋之夜的大决战已经过去了三年,而她自然也长大了三岁,自那日过后,便再也没有那人的消息,最初是刻意不去听,不去想,但感情往往都是这样。
你越是刻意,越是忍不住去想。
三年时间,叶锋再也不曾在江湖上露面,她越来越明白自己心的同时,也越来越沉了下去。
她原本以为自己是喜欢叶锋,也是喜欢陆凤的。但自那日后,陆凤再出现在她面前,不知怎的,突然就没了以前那种炽热的感觉。
叶锋、叶孤城、西门吹雪、老头吴明、金九龄、木道人、独孤一鹤、阎铁珊等一票江湖大枭,齐齐从世间蒸发,有的是死了,有的则是失踪。
这个江湖腕儿最大的,便只剩下一个陆凤,他仍旧风流潇洒,很多震动江湖的大事都有他的影子。
哪个少女不怀春?又有哪个少女不爱英雄?
但不知怎的,薛冰突然就变得兴趣寥寥,也直到这一刻,她才明白自己的心。莫名其妙,却又是那么的刻骨铭心。
薛冰向来都是行动派,一旦明白了自己的心,不再疑惑,不再迷茫,那便立即付诸行动,然后立即动身,疯了般寻找叶锋的踪影,结果自然是不理想的。
两年。
更准确的法是,二十三个月零一十九。
疯狗般的寻找,换来的只是大海捞针,海底捞月般的绝望,但她仍旧没有疲惫,只是微微有些伤感,更多的却是满足……一种追求幸福带来的满足。
就算这辈子都奔波在寻找的路途,她的心也仍是幸福满满。
至于现下回到薛家庄,只不过是要养精蓄锐,为下一次的寻找计划储蓄精力。
窗户打开,薛冰坐在书桌前,右手支着脑袋,嘴角轻轻弯起,自言自语道:“虽然我不知道你到底在哪里,但是……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一定、一定会找到你!”
“薛冰,加油哦。”
最后,她胜似白雪的右手握紧成拳,鼓起嘴,对着飘零而下的梧桐叶,对自己道。
罢,想起这句话的来历,再回想起叶锋冲自己这话时,贱到极致的表情,她便不由弯起嘴角,轻轻笑了出来。
也便正在此时,一个声音在薛冰背后突兀地响起,是噗嗤一下,没忍住的笑意。
唰!
薛冰身体蓦地定住,只感觉有一只手猛地攥住了自己的心脏,这个极其熟悉、掌控她喜怒哀乐的声音。
久违了。
缓缓转过身,薛冰便瞧见了叶锋,眼角眉梢,依稀往年。不知怎的,眼泪便稀里哗啦流了下来,流进了叶锋的心里。
叶锋登时有些慌神,摊开双手,一边比划,一边解释道:“抱歉,我以前太年轻,有很多事没想明白,所以才会……别哭,你不要再哭了。来之前我就在想,是否有些晚了,但是……”
耸了耸肩,继续道:“但是我想,就算是晚了,我也要过来一趟。因为我不愿自己的人生再留遗憾……”
语言再配上肢体动作,无措的就像个涉世未深的孩子。
话杂乱无章,毫无逻辑可言,毫无条例可讲,简直就是信马由缰,并且还一句话颠来倒去地,最后羞赧一笑:“抱歉,虽然我极力想做个文化人,但文学修养实在太低级,经常跑题——”
终于再也忍不下去。
不待他完,薛冰“哇”的一声,大哭出来,双脚轻轻在地板上一点,整个人已化作一朵流云,纵身飞扑进叶锋怀中,双手拼了命般,紧紧抱住叶锋。
生怕一不心,他便消失不见。
怀中抱着的叶锋,对全世界来,只是亿万人中的一粒尘埃,但对她来,却是整个世界。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那还需要多么?!自然就是一些极其美好的事情,这是矫情点儿文青点儿的辞。通俗点儿的描述便是……我圈圈你个叉叉!
个中销i魂滋味,实不足为外人道。
……
……
**一刻值千金,匆匆又是三日。
三日以来,叶锋、薛冰两人是足不出户,该的话不该的话,通通了出来,是倾述,也是发泄。该做的不该做的,也通通全都做了,是水到渠成,也是至上享受。
再之后,离开的时间终于到来……一个更加波澜壮阔的世界,也终于到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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