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二章 我们(结局)(1/1)

我跟赵宇天的婚礼举行的有些盛大,我虽然看过不少电视剧,但这种梦幻的婚礼还是第一看到。

我在婚礼之中只扮演了试穿婚纱的角色,除了去试婚纱,其他的任何事都是凤舞跟毒蜘蛛一手操办的。

他们租下欧洲的一个小国家,对,这不是童话里,我第一次听到他们这样说时,也吓了一跳。他们租下了一个叫列支敦士登的小国家,甚至连警察都会听我们的安排。赵宇天说,他不是国王,没能让我体验到当王后是什么感觉,那就只有租下一个国家让我来体验体验了。

当了三天皇后,我们的婚礼在德国的一个古天主教堂举行了。我穿了一件ElieSaabg的婚纱,赵宇天帮我选了很多婚纱,但我只爱这一件,不知为什么,这嵌满了水晶的婚纱让我能联想起另一个世界,那应该是一个充满仙气的世界,那里的人有尖尖的耳朵,有一男一女长得很漂亮,特别是女人,是这世界上最美的姑娘。恩,我大概指环王看太多了,才会经常串戏吧。

我们的婚礼来了许多人,这些人我完全不认识,甚至都未曾出现在我的生活里。他们每个人都对我友好的笑着,似乎认识我。

一个主教见证了我们的婚礼,婚礼上赵宇天轻轻的吻了吻我。当他将一颗硕大的钻戒戴在我手上时,那一刻我真的感觉很幸福。我第一天知道,就算我不是个漂亮姑娘,就算我没有好的出身,原来也是可以被人好好疼爱。

赵宇天对我真的很好,蜜月旅行选在了希腊,那一天我特意穿了一件很希腊风的长裙,那细细的褶皱美的非常有质感。他看着我的裙子,看的我脸红了。

“你以前也穿这种裙子,每次穿我都很生气。”他说。

“没有啊,这是我第一次穿这裙子啊!我觉得很好看。”我说。

他笑了笑,问我:“你有没有读过一本书,叫《等待的戈多》?”

我摇了摇头,不禁的脸红了,这是在讽刺我读书少么?毕竟,我没读过大学。

“那我以后去读读,书名叫《等待的戈多》?”我问。

他笑了笑没有回答,他拉着我的手在雅典城里旅行,路过神庙的时候,我有些害怕,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这神庙里像是有蛇,那种恐惧与生俱来,也许,我上辈子就是希腊人吧,曾经在神庙里被蛇咬过?

我们走遍了欧洲,旅行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他很多有意思的事情,比如,他会和我说一些奇奇怪怪的话。

在英国,他看到狐狸,叫那狐狸九幽,我笑的肚子痛,居然还有人傻了吧唧的给陌生的狐狸取名字。

我们在英国还遇到了一只全身雪白的孔雀,那孔雀美艳至极,他笑着问我:“你看,这孔雀身上是不是有凤凰的影子?”

我不知道,因为我没见过凤凰是什么样子。

“要是你有一只凤凰,会叫它什么名字呢?”他问我。

我想了想,回答他:“大概会叫夜茉莉吧?”

“为什么?”他问我。

“因为我用的香水叫‘我的夜茉莉’,名字蛮好听的。”我说。

他笑了,没有回答。

不知不觉,我们旅行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了,从一个国家走到另一个国家,从名胜古迹走到乡间的草丛中。我开始慢慢的喜欢上他的微笑,我开始习惯有他的存在。我想,这就是爱情吧。

我虽然没有一场轰轰烈烈的爱,可我有一场细水长流的爱,也是值得了。

这一年我没有拍戏,他呢,也没有去做生意,我们成了婚后才恋爱的典范。可这样依旧幸福。

等我们到了挪威的时候,住进了山中的小木屋里。那一天,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看到银河。银河真美啊!能够拥有正片银河的人,一定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见我开心成这样,赵宇天问我:“你怕不怕冷?”

“为什么这么问。”我现在变得很聪明啦!

“如果你不怕冷,我们可以在挪威买一套房子,等不忙的时候,就过来看银河。”他说。

“真的吗?”我问他。

他笑着说:“当然是真的!将来,你就会拥有正片星空了。”

我狠狠的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我们在外面闲逛了一年才回到中国,我偶尔拍拍戏,虽然我喜欢拍戏,但我跟喜欢黏在赵宇天身边。甚至他开会的时候,都恨不得黏在他身边。我觉得这样不好,像个连体人似得。但他似乎不在乎,又或者说,他也喜欢我黏在他身边。

就这样一年又一年的过去了,我26岁那年,我们的第一个孩子出世啦,可惜是个男孩。我希望有个萌萌的小女孩儿,这样,就可以把她打扮的像洋娃娃一样的好看,我还可以跟她一起玩儿家家酒,一起给芭比娃娃换衣服。可惜,是个男孩。

但赵宇天欢喜的不得了,他给这孩子取了一个奇怪的名字“璃儿”。我问他这个名字是什么意思,他笑了笑没有回答。

再过了几年,孩子长大了,上了幼儿园。有时候,我们全家会坐私人飞机飞到挪威住一段时间,璃儿跟我不一样,他不太喜欢星空,他更喜欢金灿灿的东西,比如黄金,他俗气的很,不管他爹怎么培养,他的品位似乎都很难提升。

又过了一些年,璃儿长大了,他读了大学。那个时候,我意识到自己有点老了,多少莱伯妮也控制不住脸上的表情纹了。可赵宇天还像初次见面时那样的年轻,我甚至有点担心,他会出轨,被年轻的小女孩勾引走。然而,他一次都没有过。他甚至不去看别的女人,公司的业务全部交给凤舞了,他有更多的时间陪我了。

我常常问他:“你才不过四十多,为什么要提前退休呢?”

他吻了吻我的手,对我说:“我想有更多的时间陪着你,不想有一天我们死去时,我后悔这一辈子太忙太忙,没有认真陪着你。毕竟,只有这一辈子了,我想要记住你的每一个瞬间。”

他还是和年轻时一样,喜欢说奇奇怪怪的话。我其实心里还有点小郁闷,难道,你下辈子不想跟我在一起了?真是该揍一顿了!

璃儿剑桥毕业的那一年,把我气了半死。倒不是因为他学习不好,而是因为他领回来一个女孩子。那女孩子丰乳肥腿整容脸,浑身风尘气极重,一看便知道不是好人家的女孩子。

就这样的女孩子,他居然打算要订婚。那岂能是我们这种人家随便就同意的?再说说我儿子这个审美,那么多清新秀丽、端庄大方的女孩子不选,非要选这种有风尘气的,他的品位从小就烂的要死,但是烂到这种程度,还是彻底突破了我的底线。

一气之下,我将他赶出了家门,断了他的经济来源。让他在外面受点苦也好,这样就知道为娘的用心良苦了。

赌气跟赵宇天回到了挪威,留下璃儿一个人好好反省吧!

本来以为儿子会跟我认错,没想到,这个死孩子不但没有反省,反而越挫越勇。他自己成立了一间影视公司,专门抢他老爸的资源,跟他老爸作对,真是孽子啊!

幸而我们公司不在乎这些业务,他抢走就抢走吧,他过的开心就好。

又过了一些年,有些改邪归正的璃儿终于要结婚了。这一次我松了一口气,他终于不爱外围女了,这一次找了一个比他小10多岁的姑娘。那姑娘丑到令人发指,满脸的小雀斑,一张大饼脸,夸张的说眼睛小到需要拿放大镜在她脸上找。这姑娘的小名也实在,从小就叫“丑丫头”。

儿媳妇这种样貌我不太喜欢,不过对方家是大富大贵的人家,又是独女,若论联姻是极好的。最重要的是,丑丫头似乎有一些独特的魅力,她能将璃儿吃的死死的。想我那混不吝的傻儿子,有这种姑娘收服也是一件幸运的事情。

于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天气里,他们结婚了。

再后来,我渐渐的进入了晚年。赵宇天的头发白了,可脸依旧像是年轻时的模样,脸上一条皱纹都没有。

我得了癌症,检查出时已是晚期,癌细胞扩散到全身。可我一点都不害怕,这一世我过的很踏实,这就足够了。

弥留之际,赵宇天拉着我的手,对我说:“你本是六界的圣女娘娘,我本是女娲娘娘的儿子子路,我爱了你四世,前面三世太匆忙了。我答应过你,这一世要和你过最平凡的日子。我做到了,可是我没过够,我想生生世世跟你做夫妻,可惜,人类只有四个转世。玉儿,若你闭了眼,我就再也见不到你了。我想让你知道,这四世里,我从未爱过其他人,每一分钟、每一秒钟我的心中想着的都是你。”

我用尽最后的力气摸了摸他的头发,拉开氧气面罩对他说:“傻哥哥,往后,我不爱九幽不爱戈多,只爱你一个……”

他吻了吻我的手,我们的爱情就这样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