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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叫的就是你!”
“原来你是猪啊。”
听到两人的对话, 满学堂的孩子俱都哄笑起来,小屁孩气得把对面的课桌一推, 上手就要来打体型较瘦的男孩, 男孩灵活的往课桌下一缩,像泥鳅似的从课桌底下滑了出去, 他身手敏捷的很,轻轻松松溜着“校霸”四人组到处跑,可惜学堂空间并不大, 四人组慢慢包围了男孩。
眼看着帮自己解围的男孩陷入困境, 李玥灵机一动, 学着对方之前的举动, 也喊了一句“先生来了”,不过效果不太好,只让“校霸”四人组的行动稍有迟疑。四人组的迟疑足够男孩逃脱包围圈, 男孩往窗外看了一眼,冲李玥挤挤眼睛, 一改先前跳脱, 安安分分坐在自己的位置上。
男孩不跑了, “校霸”得瑟了, 他顶着一身被墨水污染过的衣服, 得意洋洋走到男孩面前拍桌子:
“你跑啊, 你怎么不跑了?哥几个今天非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你让谁吃不了兜着走?”
“关你啥事, 少插——先、先生。”
嚣张到不可一世的“校霸”四人组齐齐转过头来,分分钟变得跟焉了吧唧的鹌鹑似的,四人组背后的老先生气的就差吹胡子瞪眼,他一个有涵养的成年人不好当堂发作,只命令四人组回到自己座位,自己则继续教授上午没说完的课程。
等下午课程结束,除了“校霸”四人组,所有小朋友都正常回家去了。坐在马车上的李玥掀开车帘往外看去,还能看到四人组被老先生训斥的愁眉苦脸,李玥莫名的感到心情愉悦,连回家的脚步都轻快了许多。
福伯看出了李玥的心情变化,他笑眯眯的摸摸李玥头顶,问她是不是在学堂里结识了新朋友,还是察觉到上学其实是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李玥没有直接回答,她总觉得福伯说的话有点一语双关。
上学其实挺没意思,但欺负小朋友,啊不对,认识学堂里的小朋友很有意思。
找到了上学的乐趣,第二天李玥再去学堂,自然不像前几天那般无精打采,她甚至还好心情的同学堂里其他小朋友打招呼,收获一批迷弟。
也不知道昨天老先生是怎么教训“校霸”四人组的,今天的四人组老实安分到不像话,之后连着几天都没有去找李玥和另外两个小男孩的麻烦。
李玥怀疑四人组在暗中策划着什么,果不其然,休沐日的前一天,四人组给李玥下了“战书”,“战书”上的字歪歪扭扭,大意是要李玥要是个纯爷们,明日就去学堂附近某个小巷子里和他们一决胜负。
身体是小孩子,内心是成年人的李玥本不想搭理四人组的“战书”,可是一想到自己如果宅在家里,探花郎会给她布置加倍的练字功课。二者相较之下,还是欺负小朋友比较好玩,李玥果断选择在休沐日出门。
出门的理由明显不能正大光明说出来,李玥只得找“新认识的朋友约我一起去玩”这个借口,福伯一听他们玩的地方在学堂附近,笑呵呵的摆手放行。
因为李玥和李寻欢一样,不喜欢身边跟着太多的人,福伯按照惯例,让驾车的大哥跟在她身后,李玥自然没有拒绝。四人组应该是朔州城土著,她打算着先把四人组收拾一顿,再让他们当导游,带自己在城内逛逛。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李玥刚进小巷,跟在她身后的大哥被人一棒子打得昏死过去,接着有人捂住她的嘴,一股刺鼻的怪味直冲脑门,李玥的身体晃了晃,直接失去意识。
相貌猥琐的成年人嘿嘿怪笑两声,将手里的小女孩塞进麻袋内,和同伙飞快的窜进一辆破旧的马车。他们的行动相当熟练,完全称得上隐秘迅速,但这一切,都恰好被一胖一瘦两个男孩看在眼里,等马车离开小巷后,两个男孩也往学堂方向跑去。
李玥又是被马车颠醒的,她的手脚全被捆了起来,视野也是一片昏暗,只能透过麻袋缝看到外面的一抹微光,隐约似乎有人朝她所在的位置伸手,李玥赶紧闭上眼睛装睡。没多久,两个男人的交谈声在车厢内响起:
“啧啧,老五,你们这回在朔州城,怎么只绑了一个娃就回来了?”
“嗨,你懂个屁,你瞧这相貌,绝对能卖个好价钱,这一个娃可金贵着呢,比你绑十个卖不出去的赔钱货要值得多。”
“我瞅瞅——嚯,这不会是朔州城哪个大户人家的小少爷吧,老五,我们干这行只图钱,你可不能给我们热麻烦。”
“你当老子傻啊,老子早打听过了,这小孩家里是跑商的,前几日才在朔州城内买房子落户,他爹日日在酒馆买醉,生意全靠个老头在打理。平时来送小孩上学的,也就一个干杂活的,这家里肯定也不怎么重视小孩。小孩丢了,指不定大半个月内,家里都察觉不到。”
“就你歪理多,要是万一——”
“万一个屁,老四,富贵险中求。就算这小孩家里察觉到了又怎么样,一个初来乍到的商户,在朔州城能认识几个人,等他们找过来,哥几个早拿着钱逍遥去了,几年一过风平浪静,该忘的都忘了,哥几个回到朔州城,又是一条好汉。”
两个男人说着说着,肆无忌惮的大笑起来,李玥闭着眼睛听他们畅想日后潇洒的生活,内心飙过各种脏话,明白自己再次遇上了人贩子,但她一点都不慌,毕竟两个人贩子口中的“酒鬼爹”,是李寻欢,而她目前要做的,是保护自己好好活下去。
李玥这边刚被人贩子带出朔州城,另一边学堂老先生听了两个小男孩的报信,赶紧派人将重伤昏迷的驾车汉子送进医馆,并亲自去李家报了信。福伯乍闻消息,也急的不行,他一面让底下的商铺商队暗中查探消息,另一面驱使仆役请李寻欢回家。
被李玥寄以厚望的李寻欢此刻早已醉得不轻,他机械性的一坛接着一坛给自己灌酒,口中喃喃着某个人的名字。神识不清又衣衫华贵的探花郎,在某些心怀叵测的人眼里是一只不折不扣的大肥羊,但他们没有动手的勇气,因为肥羊身边守着一条忠心耿耿的恶犬,恶犬随时准备着撕碎敌人。
酒馆里的气氛怪异的很,李寻欢所在的桌子和其他客人之间有一条明显的真空带,因此福伯派来的仆役不用多费心便找到了目标,他急急忙忙向铁传甲说明了事由。
虬髯大汉听完仆役的话,不声不响的拿下李寻欢手里的酒坛,将不辨今宵何月的探花郎扶进酒馆门口的马车中。大院内早已煮好醒酒汤,铁传甲抱着李寻欢一下车,便有仆役端着一碗热汤过来。
铁传甲仔细的把醒酒汤喂进李寻欢口中,过了半晌,李寻欢捏着眉头,勉强找回了思考能力,铁传甲这才将李玥被人掳走一事缓缓说了出来。李寻欢虽然身上仍有醉意,眼神却无比清明,他和等候已久的学堂老先生攀谈一番,又仔细向福伯询问了李玥出门的缘由,决定先去找“校霸”四人组。
朔州城外荒原上,载有李玥的马车在一座破庙门前停了下来,被呼为“老五”的男人抓起装着李玥的麻袋跳了下来,马车随即驶往别处,他和守着破庙宛若乞丐的几人对了句暗号,乞丐们推开神像露出一条漆黑的通道,男人一手拎着麻袋一手举着火把,哼着小曲走了进去。
通道幽深而曲折,男人的脚步声清晰的回荡在李玥耳侧,李玥在心中暗暗计数,数了大约有两千来步,男人终于停下脚步。
李玥看不清麻袋外的世界,只能凭声音推测男人的行动,伴随着一声“吱呀”,男人推开了一扇厚重的木门,各色人声先后响起,隐隐还夹杂着小孩的哭声和女人的咒骂声。
有人上前同男人搭话,男人随便敷衍了几句,牢牢抓着麻袋不放,他跨过一道又一道门槛,解开了麻袋,把李玥推进地窖之中。
李寻欢的世界里茫茫众生通常只分两类,一类是敌人,一类朋友,前者百分百为卑劣之人,后者一般包括曾经的朋友、现在的朋友,以及未来会发展为朋友的人。
对于敌人,探花郎向来毒舌又冷酷,并且绝对不会吝啬“赠予”对方一枚飞刀,而对于朋友,探花郎一向秉持无限包容原则,甚至可以说基本没什么底线。
在一起相处了至少有小半年,李玥明白自己绝不可能是李寻欢的敌人,但是看着书桌上一溜儿摆开型号各不相同的毛笔,以及那一摞比她人还高的宣纸,还有老妈子似的监督她练字还帮她磨墨的铁传甲,她忽然开始怀疑起自己在李寻欢心里的定位。
探花郎绝对没拿她当朋友!
兴许是顾虑到要检查李玥的功课,李寻欢没有像之前那样喝的烂醉如泥,但他也没少喝多少。等到李玥练完两个时辰的字,向李探花上交功课的时候,原本还有些醉眼朦胧的李寻欢一看到李玥的残缺狗爬繁体字,霎时间酒意全无,他的目光在李玥那张漂亮脸蛋和宣纸上的扭曲丑字来回游移,半晌才艰难的问出几句话:
“小玥……你之前……可曾去过蒙学?可有人……为你开蒙?”
蒙学差不多相当于现代社会的幼儿园或小学,问一个小孩有没有开蒙,也就等同于在问这个小孩有没有读书认字。李玥本科毕业后在社会上打拼多年,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回应李寻欢的提问,可话还没出口,她脑海里关于这躯壳正主的细碎记忆,一点点浮现出来。
低矮整洁的旧屋内,一对面容模糊的夫妻笑着同怀中稚儿说话,妻子的口中哼唱着摇篮曲,丈夫握着稚儿的手一笔一划教教其识字,一家三口的生活无比清贫但又其乐融融。这些影像如同走马灯般来回闪动,可最后出现的画面,却是面色青灰的夫妻眼中浓浓的不舍,以及他们悄然垂落的手臂。
李玥傻傻的站在原地,眼泪不受控制的夺眶而出,她还没来得及抬手擦眼泪,李寻欢已经先一步将小女孩抱进怀中,轻轻抚摸着她的头:
“抱歉,是我不好。”
“不……不关你的事,是我自己……的问题……”
李玥抽噎着向李寻欢解释,可是小孩子的自控能力实在是太差了,她好不容易憋住眼泪,李寻欢这么一抱一拍,身体原主连同她自身的负面情绪仿若决堤洪水般喷涌而出,李玥只得拽住李寻欢的衣服大哭一场。
探花郎的身上一直有股梅花香味,平日闻起来冷清恬淡,如今混合着陈年佳酿的酒气,更是分外醉人。李玥小孩子躯壳体能本来就低,哭了一会,她嗅着这气味直接睡着了。
内力远超常人的李寻欢自然察觉到小女孩的呼吸声趋于平缓,可他不仅是个武林高手,更是个生活残障十级患者,抱着睡着的李玥他愣是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倒是一旁的金牌保姆铁传甲看不过眼,顺手接过小女孩带其回房。李寻欢不由得松了口气。
铁传甲刚离开书房,福伯又推门而入,他看了眼远去的一大一小,饱经风霜的脸上出现了些许笑意,而后他转向李寻欢,轻声询问:
“少爷,容老朽冒昧问一句……您到底怎么打算的呢?”
李寻欢是个聪明人,自然听出了福伯话中的未尽之意,小半年前他刚到别院,什么都不管不问,所有事情无论大小全部丢给铁传甲和福伯,每日只顾着醉生梦死,似乎只要有酒,他就能将自己与世界隔离开。
想浑浑噩噩度日是李寻欢自己的事,福伯也无权置喙,不过李寻欢一直没有表明李玥是什么身份。小孩儿从到别院起就处境尴尬,她是同李寻欢一道而来,一直住在佣人房里,餐饮待遇比照客人,别院内的仆妇却不知该如何称呼她。万幸小孩儿也不像别的孩子,天天自得其乐,从来不抱怨自己的待遇。
这些琐碎之事福伯统统看在眼里,他知道李玥是个好孩子,正巧逢上李寻欢心情不那么糟糕,意识也是清醒的,他不由得多问了几句。李寻欢沉吟片刻,苦笑着摇摇头:
“我……实在是个糟糕透顶的人,自然不该再牵连别人。至于小玥,她年纪虽小,行事却自有章法……她想做什么,那便做什么吧。”
李寻欢话音刚落,福伯当即从善如流:“少爷,那关于小小姐开蒙,您是打算亲自教小小姐认字,还是请个先生来别院教课,亦或者让人为小小姐在朔州寻个学堂?”
“学堂?”
“少爷,关外不比中原,自古民风彪悍,蒙学也是收女学生的。小小姐这个年纪正是爱玩的时候,因您喜欢清静,咱们别院里人也少,自然找不着和小小姐年龄相仿的,所以小小姐平时总孤零零的,没人同她一起玩。”
“也好……就让小玥去朔州城上学吧。”
彼时李玥根本不知道自己还要去城内开蒙的消息,醒来照旧苦哈哈的练字,两个时辰一过立马摔笔不干。一周之后,一辆马车牵到了她的面前,小女孩刚上马车的时候还满脸兴奋,以为别院的人带她去朔州城玩,可事实并非她想象中那样。
马车确实在朔州城内停下了,福伯则带着男装小女孩站在一座小院子门口。还未进门,李玥内心就浮现出一抹不祥的预感,等人真的跨过台阶,李玥看到了一群坐在教室内摇头晃脑的小不点,其中有好几个年纪看起来比她还小。
李玥不可置信的看向福伯,福伯的脸上挂着她异常熟悉的慈祥笑容,令李玥想起了自己上下班高峰期时遇到的那群带着孙女孙子的老头老太太,她默默准备往后退,福伯牢牢的牵住了她的手,李玥又看了眼大门,驾车的大哥满脸憨厚的堵在大门口。
这一刻李玥知道,这古代幼儿园,她上定了。
为了方便李玥上学,福伯特地在朔州城内学堂附近买了座大院,还额外聘请了十来个仆妇并护卫,开支不可谓不大。李玥一开始还在好奇李寻欢怎么会同意福伯的做法,但几天之后,她亲眼看着铁传甲把醉醺醺的李寻欢扶进大院,探花郎身上价值千金的玉佩还不见踪影,等铁传甲再度出门把玉佩找回来,李玥才得知,原来探花郎把玉佩抵押在酒楼里了。
李玥:好气哦,我也想当个对花钱没有概念的有钱人。
(幼)蒙(儿)学(园)比李玥想象中更无聊,除了读书就是练字,教课的老先生更不可能像现代幼教老师那样带小朋友做游戏,因此课间休息的时候,李玥通常会趴在桌子上睡觉。
李玥不怎么搭理同班的小不点,同班的小不点们对她可好奇了。论相貌,学堂里没有比李玥更出彩的,论读书识字,她虽然来的迟,学习进度却是学堂里最快的,论练字,她的字也是学堂里最惨不忍睹的,故而在小朋友们之间,李玥是个非常高冷的风云人物。
学堂里有学神学霸,当然也有学渣,有高冷风云人物,必然也有调皮捣蛋的鬼精灵和自认学堂老大的熊孩子。一前一后两两属性一结合,自然会产生矛盾,所以没过几天,李玥迎来了穿越后的第一起(单方面)学堂“霸凌”事件。
那天正是学堂先生去午休的时间,学堂内小朋友们的打闹声简直吵死人,李玥也照常趴在书桌上闭目养神,有人猛地拍了一下她的书桌。
被震到的李玥慢吞吞抬起头,瞥了一眼始作俑者,随后波澜不惊的低下头继续睡觉。拍桌子的小朋友显然觉得自己很没面子,再度重重地摇晃李玥的书桌,后者打个呵欠,勉强坐直了身体,一动不动盯着前者看,双眼其实压根没对上焦距。
对方不吭声,小朋友被盯的满脸通红,只能自己找台阶下,他双手叉腰清清嗓子,气势汹汹的朝李玥开口:
“你哪个地方混的,到这边来,怎么不拜山头?”
李玥:???
“我这也不要你上贡什么值钱的东西,每天只需给我三块饴糖,还要喊我老大,听见没有,新来的?”
李玥;……
小女孩的视线掠过领头的小屁孩,在他身后的三个小跟班身上稍作停留又收回:“你很厉害吗?”
“那是!”
“可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你总要证明一下吧。”
“怎么证明?”
“这样吧,你把你的那方砚台放到最前面的房梁上,砚台里的墨水还不能洒出来,你要是做到的了,那就是你厉害。”
“哼,这有什么难的。”
小屁孩跟着自己的小跟班们交头接耳半天,不知从哪合力搬来了一架梯子,他噌噌爬到房梁上放置砚台,刚准备向李玥炫耀,不知谁喊了一句先生来了,小屁孩手一抖把砚台卡在自己身上,带着浑身墨水连滚带爬下了梯子。
“哎哎,别乱动,你还没恢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