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冰黛出嫁一个多月后,丹珠从下人们的八卦议论中得知,据说张老爷十分宠爱这个比自己小了近四十岁的新娘子,为了讨得她的欢心,不仅将原本纳的几门妾室都打发走了,还特意在府院中另外开辟了个牡丹园,从全国各地搜罗了各类名贵品种悉心栽培,只因为叶冰黛偶然说了句牡丹是她最喜欢的花。

丹珠暗暗地琢磨着,过了这么久,叶冰黛如今偏得盛宠,应该是成功瞒天过海了吧。

这一天,已经消失差不多十天的叶瑾忽然回府了。

丹珠当时已经睡着了,忽然被开门的声音惊醒过来,刚想起身看个究竟,冷不防就被一具带着风尘气息的结实身躯压住了。

然后便是他的吻,铺天盖地而来。

熟悉的淡香窜入鼻尖,认出是叶瑾之后,丹珠由刚刚开始的慌乱变为诧异,双手抵住他不断压紧的胸膛,扭着头拼命想躲开他的唇。

叶瑾松开她的嘴,改为一口含住她的耳朵,唇畔似有似无地摩挲着她的耳垂。

“如果不想伤在耳朵,就乖乖的不要动。”他低低地耳语,温热地气息吐在她耳侧。

丹珠咬着唇不说话,她的耳朵是最受不得刺激的,虽然看不见,但她知道现在肯定红得发烫。

见她反抗的力度小了些,叶瑾的手迅速探入丹珠的衣襟,顺着凹凸的曲线一路往下滑……

丹珠这下不止是耳朵红了,连脸都涨了个通红。强忍着想要沉沦下去的念头,她在心里默默地鄙视他,十天不见人,一回来就迫不及待地跑来欺负她,就这么想要她的血吗?

眼看着场面很快就要转为不可描述了,丹珠挽住最后一点理智,气喘吁吁地抓住他肆虐的手,面红耳赤道:“少爷,你这样是不对的!”

叶瑾抬头看她,眼神清澈如月。

从他波澜不惊的眼眸中,丹珠很确定,自己丝毫吸引不了叶瑾的兴趣,而他也并没有那方面的意思,之所以那么做,只是为了要自己的血而已。

想到自己先前那个猜测,丹珠浑身僵硬了一下,强装镇定地开口,“我不喜欢这样,请你住手。”

叶瑾勾了勾唇,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话,“不喜欢吗?可我每次都看你好像都很开怀。”

“谁开怀了!”丹珠心虚地反驳,幸好屋里光线昏暗,没让叶瑾看到自己的大红脸,“我又不是那些出来卖的青楼女子,你也不是我的夫君,你现在这种行为,叫做强X!”

“强X是什么”叶瑾疑惑地皱起眉头。

“就是强迫人家做不规矩之事!”丹珠忿忿道,力求将一身正气凛然表现出来,“你要真有那方面的需求,请您去找您的颜玉烟姑娘好么?”

叶瑾笑了笑,俯下身抵住她的额头,一瞬不瞬地盯着她羞怒的眼睛,“虽然我也很想将你这个皮糙肉粗的村姑换掉,可没办法,眼前只有你才能让我满足。”

卧槽,他居然在拒绝之余,还顺道着埋汰她是村姑!

丹珠简直愤怒得几乎要出离,“那可真是太委屈你了,还请你不要纡尊降贵碰我这个村姑!”

叶瑾的手指忽然毫无预防地嵌入她的身体里,丹珠光顾着生气没防备,抑制不住地叫出声来。

“瞧,你这不是挺喜欢的么?”叶瑾停下了手上的动作,温柔地笑着看她。

丹珠狠狠地在心里骂了他一百八十遍,羞愤的眼泪溢出眼角,让她眉目盈盈的,“少爷,我是认真的,请你放过我吧,喜欢你的女孩子这么多,你随便挑个都比我强,何苦为难我这么一个村姑呢?”

叶瑾抬手轻轻地抹掉她眼角的泪,如同最温柔的情人一般,低声对她喃喃:“别哭,你要是真难过了,我还要费更多的时间逗你开怀。”

“……”

知道自己无论如何都躲不过之后,丹珠闭上了眼睛,任自己淌下了羞窘又无语的眼泪。

……

次日清晨,丹珠从床上爬起来时,窗外的天色已经大亮,叶瑾早已回到他的景阳馆。

默默地捡起地上的衣服穿好,她走到铜镜前,看着里面那个面目模糊的自己。

脖子传来隐隐的刺痛,丹珠抬手按住那处的伤口,半晌都没有动。

昨晚,叶瑾如先前一样又咬伤了自己,之前的留下的疤痕还没有完全消掉,这会又添了新的。

虽然每次的伤口不大,但是以他这种一次换一个地方咬的癖好,丹珠怀疑是不是用不了多久,自己身上就满是他留下来的咬疤了?

她这次又多了个经验总结,那就是,叶瑾只在她最兴奋的时刻吸血,虽然不知缘故,但丹珠笃定这应该是什么关键点。

如果直接找本人求证,丹珠推断叶瑾应该不会那么痛快告诉自己,与其这样,还不如先按兵不动。

在景阳苑呆的时间越久,丹珠越来觉得叶瑾的深不可测,总觉得,这个人身上似乎藏了什么秘密。

但不管怎么说,这种被不是喜欢的男人碰触的感觉,于丹珠而言是十分难受的,尽管叶瑾长得很招眼,但还是无法让她一直容忍他对自己的侵犯,这要放在现代,叶瑾的行为完全可以称之为职场骚扰。

丹珠斟酌了好一段时间,最后还是动了离开的念头。

她琢磨着,叶冰黛刚嫁去张家不久,而且在那边过得不错,暂时没空找自己的麻烦,而那个上官先前之所以会想杀自己,主要是因为叶瑾的关系,如果她主动离开了,应该会放弃追杀自己吧?

至于那天在眠凤阁见到的大汉,丹珠很怀疑当年追杀她的仇家,也许从三年前到现在一直呆在京城里没离开过。要真是这样,这个城市就变得很危险了,因为她无法预料对方什么时候会找到这里,毕竟对方是可以自由行动的,而她是固定不动的。

综合以上,丹珠觉得尽早离开京城,是她目前能做的最好选择,宁愿在天涯海角流浪,也不要过现在这种不踏实还被上司亵渎的生活。

确定后,丹珠开始着手准备离开叶府,首先,她得拿回自己的卖身契,否则就算跑了,叶府也有权让官府通缉抓拿自己。

倒不是怕被官府抓,主要是到时通缉的大榜一贴,疑似藏在京城的仇家岂不是就发现自己的踪迹了?

丹珠冒不起一丁点的险,更何况,她还欠着叶瑾三百两,走之前这笔数还是得还上的。

这天清晨,丹珠摆好了桌,进屋请叶瑾出来用午膳。

落座后,丹珠默默地啃了一会馒头,抬起头偷偷瞄了一眼叶瑾。

叶瑾的心情似乎还不错,面上甚至带着几分悠然自得的微笑。

似乎察觉到她偷觑的目光,他轻笑了一声,闲闲地打趣道:“虽然本少爷秀色可餐,不过,你也不至于这样盯着我看吧。”

丹珠被寒碜到下,恶寒地抖了抖鸡皮疙瘩,垂下头继续一言不发地啃馒头。

这时,一碗燕窝被推到她面前。

丹珠疑惑地看向叶瑾,对他这个举动不是很理解。

“喝吧。”叶瑾含笑看着她,笑容如沐春风般的温暖。

丹珠愣住了,低头看了看那碗还冒着热气的燕窝,又抬头看向叶瑾笑吟吟的眼睛,一种名为感动的情绪,渐渐胀满了她的整颗心房。

摸着良心说真的,叶瑾除了小气抠门毒舌外加职场骚扰之外,在其余时刻,他对自己还是很不错的,至少在吃食方面就从来不曾亏待过自己。

……呜呜,丹珠为自己先前居然生出想离开叶瑾的念头感到后悔,要知道,这可是叶老夫人特意叮嘱人给叶瑾准备的极品燕窝,在外面千金都难得一求,实乃是补品中的战斗机,而且不是人人都有份享用的,例如大少爷二少爷就没有这个待遇。

可是今天,叶瑾竟然肯把这这么贵重的让给自己吃,这实在是……让她很难不心动。

“少爷……”丹珠眨巴着略显湿润的眼睛,努力让自己显得虔诚一些,“这碗燕窝,可以让我拿去转卖吗?”

叶瑾脸上的微笑僵了下,很快又恢复了正常,顺着她的话问道:“你想给卖谁?”

丹珠想了想,很认真地说道:“大少奶奶或者二少奶奶吧,她们一直很想尝尝老夫人的极品燕窝是什么味道。”

“那你凭什么认为,人家一定会买你这个已经下过锅的燕窝?”叶瑾看着她的眼睛,戏谑地开口:“而且你要这么跟人家证实这是真货?难不成你要说,这是我不吃留下来的?”

丹珠想了想,觉得他说得也有道理,而且这操作起来也忒麻烦了,可卖给厨房的张大娘一流,肯定赚不到什么钱的。

看来,也只好便宜自己了。

丹珠十分惋惜叹了口气,这碗燕窝能要是换成真金白银该有多好?这样,她的债也能少欠一点了。

就在她打算享用这珍贵的燕窝时,叶瑾以更快的速度将燕窝端了回去,然后在她的目瞪口呆中一饮而尽。

丹珠长大了嘴巴,不敢置信叶瑾会这么不要脸地把燕窝抢回去。

叶瑾放下碗,砸吧砸吧嘴巴,很客观的地评论道:“嗯,味道还行,就是淡了点。”

察觉到丹珠赤红的杀人目光,他眨了眨眼,面色有些无辜:“我看你一直都不动手,以为你不想喝,所以我就代劳了。”

丹珠狠狠地合上嘴吧,气得浑身发抖。

她刚刚是见鬼了才会感到愧疚,她发誓,她一定要离开叶府,离这个可恶的叶瑾远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