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有事,便没注意看路,只是扶着老人,随着他走,等我发觉不对劲的时候,才发现已经来到了医院的后院,早已走出住院部了,可看见一片开阔的空地,空地上也许有花草也许是草坪,因为在夜里,路灯又昏暗,所以看不清楚,偶尔可以看到一两棵树木,掉光了叶子,瘦骨嶙峋的在寒风中摇晃着单薄的身子。前方是一座低矮的建筑物,门口一盏路灯有气无力的掉在那里,晕黄的灯光灰蒙蒙的。

等我反应过来,已经走到了这座房子门口,急忙止步:“唉,大爷,我说你……你住这儿?”

老人沙哑的声音说:“是啊,我住这儿,而且,这儿还有很多朋友呢。”

我暗自纳闷,医院怎么会让病人住到这么偏僻的地方来呢?难道家境困难的病人住不起住院部的病房,就来住这儿?这像什么话,看来得报道报道这事儿。

这时,我抬头便看到房门上方的三个模糊的字:太平间。

“啊!”一声大叫,我瘫软在地,恐惧地指着老人,惊得说不出话来。众所周知,太平间就是停尸房,也就在医院里医治无效离开人世的患者暂时的安栖之所。你说这能不吓我一跳吗?

“大爷……你……你是人还是鬼?”我颤抖着问。

老人桀桀地笑了起来,一把拉开了门,里面黑漆漆的一片,一股阴森的寒气从里面袭出来,借助外面路灯照射进去的光亮,我看到里面陈立着一排排的床铺,上面都鼓鼓囊囊地盖着白布,可想而知那白布下面,都盖着些什么。

我很想马上逃离这个该死的地方,可是脚偏偏不听使唤,别说跑了,就是站起来都很费力,我的汗毛早已直直竖立起来,大口喘着惊惧的粗气。

老人伸出僵硬的手,抓住我的肩膀,使劲往门里推,竟是力大无穷,我被老人一推一拽,跌跌撞撞地摔了进去。整个人陷进了一片冰冷的黑暗里。

身后的门无声地关上了。

现在我已经能够确定,这个老人绝对不是人,他一定是个鬼,都怪我没听陈亦斯的话,深夜里瞎往外面跑,也怪我多管闲事,才会遭遇这么恐怖的事情,如果我今天能逃过这一劫,以后打死我我也不管闲事了,就算看到有老人摔倒在马路上我也不敢去扶一下了。好心没好报,平素只在新闻上看到说有人在马路上搀扶被车撞倒的老人,结果被对方反咬一口,做了好事得不到表扬不说,还被迫赔偿数十万,于是人们感叹世道变了。殊不知,我在医院里好心搀扶一个年迈体衰的老人家回病房,还居然遭了鬼的暗算,唉,看来人的这良心呀,还真的是经不起折腾。

我在冰冷的黑暗中挣扎着,强自压抑着内心的恐惧,一遍遍告诉自己:镇静,镇静。只要镇静,就能战胜一切的妖魔鬼怪,毛爷爷不是说过吗,“一切的鬼怪,都是纸老虎”,只要先战胜自己的恐惧,什么可怕的鬼怪都能不攻而败了。

我深深的呼吸了几口气,强迫自己静下心来,然后眼睛慢慢地适应了黑暗,隐隐的可以看到屋内的景致来,一溜儿石台子,前面几排都放满了盖着白布的尸体,后面还有几个空位。

老人阴森森地对我说:“你,去那儿!”说着用手指着后面一个空着的位置:“那儿是你的!”

我内心的愤怒代替了恐惧,愤然说:“放你娘的屁,老子跟你们无冤无仇,干嘛要来缠我?老子不会惧怕你们的,惹毛了老子,老子会让你们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我平时可是出了名的温文尔雅,不爆粗口,但若是真把我急坏了,我发起脾气来连我自己都害怕的。

我就不信,我一身的正气就压制不了你们这些见不得光的阴魂。

这时,听到旁边窸窸窣窣的一阵响,我看到其中一个位置的白布缓缓掀开了,躺在上面的尸体慢慢坐了起来。纵然心里做好了准备,但还是不由得令我心里一阵发毛,刚刚消散一点的恐惧顿时又剧增,莫不是诈尸了吧?

“大哥哥,来吧,和我们玩儿!”那个刚刚翻坐起来的竟然是一个小男孩,虽然屋里漆黑看不清楚,只能模模糊糊的看到一点影像,但我还是马上就辨别出来了,这正是昨夜刚刚死去的那个被父亲失手打死的孩子,也就是之前我在走廊里见到他在做作业的小鬼。

我还未来得及答话,紧接着其他几具尸体也都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盖在他们身上的白布纷纷滑落在地上,一个个都慢慢翻身坐了起来。他们桀桀地笑,阴森森地说:“来嘛,大家一起多好玩,来嘛就!”

兔子急了会咬人,狗急了会跳墙,人被逼急了,也会有意想不到的潜能爆发的。这会儿恐惧到了尽头,我反而不觉得害怕了,一心想着要逃离这里,也不知哪儿来的精神,一骨碌爬起来,向着门口的方位猛地冲了过去,在我身后响起的一片怪声尖叫和阴森森的笑声里,我终于摸到了太平间的大门,然后使尽全力往外面猛推。

钢制的门发出嘭嘭嘭的声响,却就是弄不开,只听得身后的厉鬼们阴阳怪气地咆哮着朝我围上来,我咬紧牙关,准备豁出去了,抬腿往那门上,狠狠的踢了一脚。我自我感觉到我这一脚踢得实在是太漂亮了,不管是动作还是力道,都是非常有范的,对从未练过武术的我来说,能踢出这样有水平的一脚,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是不是说我的骨子里压根就有习武的天分?更值得炫耀的是,我这极为自我满意的,嘭地一声,把门给踢开了,外面的路灯灯光刷地一下照射了进来,让我刹那间有一种重见天日的感觉。

内心一阵激动,我飞一般冲了出去。在这里我不得不提一下我此时飞跑出去的姿势也相当漂亮,速度之快,动作之专业,绝不输给刘翔,所以我又在想,我的骨子里是不是天生就有跑步的天分?假如我不干记者不写文章,而是去做运动员的话,那恐怕刘翔就没他什么事了。可以说,今晚这一踢、一跑让我自己都对自己翘大拇指,要刮目相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