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4章 和氏璧(三更)(1/1)

那是一块璞玉,玉盘状,颜色白里透黄,像是一块巨大的鹅卵玉石雕琢而成。

当叶轩看到那块玉的第一眼时,就被那一块玉散发出的古朴的神韵给吸引住了。

“和氏璧……”

叶轩心神剧颤,快步上前,走到那金质的龙椅前,眼神发颤的盯着那块璞玉,如果叶轩没猜错,这块璞玉应该就是在历史上失传已久的和氏璧。

在历史书上记载,和氏璧被楚王献给秦始皇帝,但是,那块和氏璧却凭空消失了。如今,竟被隐藏在秦始皇陵之中,这的确是合情合理的。

毕竟,这秦始皇陵是秦始皇帝的陵墓,即使秦始皇帝的骨头,根本就不在这。

叶轩取走和氏璧,把玩在手掌上,正如历史记载的那般,当和氏璧被放在手掌上时,会释放出一股温热。

叶轩感受着那一抹温热,的确很奇妙。即使和氏璧,被放在秦始皇陵数千年,但却没丝毫地损坏,就连释放热量的功能,都没丧失掉。

“噌!”

可就在这时,那一块和氏璧,却是散发出一道雾光。

那雾光,在空气中凝结,缓缓地,竟出现一道画面。

叶轩盯着那画面,震惊极了,诧异地说道:“这是一门法诀吗?”

好在叶轩认识小篆,否则,叶轩根本没办法辨识那种字迹。在那画面中,竟出现上百个小篆文字。

“长生诀……”

叶轩聚精会神,盯着画面中的小篆,轻声说道。

旋即,叶轩脸上的表情,却是变的很惊讶。

“这块玉……之所以会浮现【长生诀】,是因为我修炼【衍天大道诀】吗?”

叶轩诧异极了,这块玉存在数千年,一直没曾腐化,肯定被很多大能之人触摸过,可即使这样,还是没人能修成【长生诀】,这就说明,历史上那些大能之辈,根本就不曾见到这本玄妙的【长生诀】。

比起历史上那些大能之辈,叶轩修炼的筑基法诀,太不凡了,乃是【衍天大道诀】。

叶轩这时已经基本确定,他之所以能让和氏璧产生反应,就是因为【衍天大道诀】。

“呵呵,如果我再修炼【长生诀】,会和【衍天大道诀】,出现什么奇妙的反应呢?”

叶轩轻笑了几声,旋即,他眼神陡然一冷,死死地盯着那画面中的小篆,将【长生诀】的法诀完全地背在脑海中。

“这里是秦始皇陵,已经是华夏境内了。我就直接待在这里修炼,等到将【长生诀】修炼至大成后,我再离开这里,恐怕也不晚。”

叶轩将【长生诀】的法诀了熟于心,随即,他将这块万古璞玉摔碎在地上,叶轩可不是那种善良之人,如果将和氏璧留在这世间,只会让叶轩徒增烦恼,摧毁掉和氏璧,对于隐藏【长生诀】的法诀,无疑是最好地方式。

摔毁掉和氏璧后,叶轩脸上抹过几丝轻笑,他现在已经是元婴境初期的实力,如今又得到【长生诀】这般无上的法诀,对于他实力的增长,肯定是更进一步。

因此,叶轩赶紧找了一个平坦的地方,双腿盘坐,待在这座秦始皇陵的地宫之中修炼。

“【长生诀】,长生之法,乃凝心之法……”

叶轩默默地在脑海中运转【长生诀】的法诀,而他的意识,也处于全神贯注的状态,不敢有丝毫地大意。

修炼,还需一步一脚印,踏踏实实的前进!

……

很快,一年之后。

寒冬腊月。

这时,距离叶轩进入百慕大深渊,已经过去一年多三个月。距离叶轩进入秦始皇陵,已经过去整整一年。而距离叶轩的三年之约,只剩下最后七个月的时间。

北漠黄沙地,黄土高坡上。

一位衣衫破烂,脚上那双鞋子更是破旧不堪的青年,很突兀的出现在黄土高坡之上。这位青年,模样被掩盖在漫天而起的黄沙之下,看不出其相貌俊朗与否,但是,这青年的满头白发在这满地黄沙上,却是很显眼的。

沙漠上的动植物很少。动物有猫鼬、响尾蛇,植物有仙人掌,还有一些荆棘草,都是很耐旱的生物。

这青年,已经在这片黄沙地上走了三天,靠着顽强地毅力,他硬是坚持了下来,只是脚上那双鞋子却是破了,甚至都已经露出了脚趾。

“呼!”

一道狂风,席卷起很多黄沙,打在那青年的脸上。

“呸呸,老子在这黄沙地上,都快走了三天,连个狗屁人影都没用。”

这青年满头白发,蓬乱不堪,而且在发丝之间,都是一些黄沙,这让那青年很是恼火。

“该死的,老子要吃肉,一年了。待在秦始皇陵,老子啃了一年的苔藓,喝了一年的苔藓露水。尴尬……”

这青年苦笑了几声,摸了摸手腕,说道:“看把老子瘦的,都皮包骨头没有肉了。等老子回到江北市之后,一定要大吃特吃一顿。”

“话说,我现在到哪里了?黄土高原?距离江北市,还有两千多里路……”

这青年无奈地苦笑着,都快哭了,说道。

哒哒哒!

但就在这时,几只骆驼,却是出现在这青年身边。

“年轻人,我带你一程。”

那骑着骆驼的男子,有着黝黑色的皮肤,还有一双枯涩的眼睛,身体很精瘦。

这青年,丝毫不犹豫,拉住那男子的手臂,就跳上了骆驼。

还不错……

除了有点屁股痛。

很快,这几只骆驼,就又开始上路了。

“年轻人,你是从哪里出来的?我之前,怎么没见过你?”

那精瘦汉子不会说普通话,说着很地道的内陆口音,但好在,叶轩对语言方面很精通,轻而易举就听懂那精瘦汉子所说的话。

“我从地底下。”

这青年便是叶轩,他咧嘴一笑,没丝毫地隐瞒,笑说道。

“大哥,这家伙,怕是一个智障。”

跟在那精瘦汉子,同样骑着一只骆驼的青年,低声说道。

“……”

叶轩顿时一脸无奈地表情。

“老二,别胡乱说话。”

那精瘦汉子当然知道,叶轩并不是智障,而是一个沦落至此地的悲苦人,因此,他就带着叶轩返回家。

可当那精瘦汉子,刚带着叶轩返回蒙古包,一个肤色暗黄的妇人,就赶紧从蒙古包之中冲了出来。

“达达鲁,齐尔哈鲁那个混蛋,把咱们女人抓走了。”

那肤色暗黄的妇女,神情十分地急切,眼角处还有泪水在打转,赶紧的说道。

“什么?”

被称作达达鲁的男子,自然就是那个在沙漠上带叶轩一程的精瘦汉子,顿时眼睛里抹过了狠厉之色,他怒吼道:“那个该死的混蛋。”

“达达鲁,你可千万别冲动。齐尔哈鲁那家伙,会武功,而且很厉害。咱们去禀报给部落首长大人,让他去救咱们女儿。”

那肤色暗黄的妇人,泪水像豆粒一样滴落出来,哭声说道。

“都是蛇鼠一窝的混蛋,等到那时候,咱们女儿可就完了。”

达达鲁内心里愤怒极了,从骆驼上一跃而下,拿起一个铁锨,就朝远处的蒙古包部落冲了过去。

而这时,还坐在骆驼上的叶轩,却是露出了一脸无奈地表情,他从骆驼上跳下来,走到那肤色暗黄的妇人身前,大概的了解了一下情况。

原来,他们这些人,是游牧部落,而达达鲁有一个女儿,可是部落首领的儿子齐齐哈鲁,却很喜欢达达鲁的女儿。

但是,达达鲁的女儿,却并不喜欢齐齐哈鲁。因此,齐齐哈鲁只好来硬的,强行将达达鲁的女儿给掳走了。

好吧,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真的是老掉牙的故事,但这在偏远和不发达的游牧部落之中,却是真实存在的。

叶轩可不是什么善良的人,可即使这样,叶轩还是懂的报恩的。

因此,他不再犹豫,赶紧的朝远处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