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血性男儿(五更)(1/1)

“呵,真没看出来,雪莹你养的狗,还真是多。”

金铁贤眼神阴冷,轻蔑地笑说道:“难道,一条狗,满足不了你吗?”

“你!”

沈雪莹怒瞠着眼,一脸愤怒之色,但却无力反驳。

她这脸,就是被金铁贤打的。

她又能说些什么呢?

凭着金家的权势,无论她说些什么,金家都能扭曲事实。

金铁贤,曾把一位知名网红,玩死在宾馆。

后来,这事,不一样不了了之。

“你说谁是狗?”

一道厉喝,陡然响起。

只听“嘭”的一声巨响。

病房的门,被人一脚踢开。

而金铁贤,被那人,一脚踹翻在地。

“草,敢骂老子?”

只见那人,冲破房门后,直接一脚踩在金铁贤胸膛上,厉声暴喝道。

而这人,正是叶轩无疑。

叶轩冷着脸,面无表情,一双眼睛冷到了极点。

刚才,他就在门外。

金铁贤侮辱李建华的话,他听得一清二楚。

作为旁观者,他都忍不了。

叶轩清楚,李建华有难言之隐,无法出手惩治金铁贤。

既然如此。

那他就出手,狠狠地收拾金铁贤。

被叶轩踩在脚下。

金铁贤脸色冰冷至极,他眼神恶毒,冷盯着叶轩,狠声说道:“把脚拿开,我给你留个全尸。”

“呵,装逼的话不少说,但就没什么用。”

叶轩嘴角处,勾勒起一抹狠意。

抬手,就是两巴掌,抡在金铁贤脸上。

“啪!啪!”

两巴掌抽在脸上。

金铁贤嘴角处,淡出几丝鲜血。

一张脸,顿时肿胀开来。

一颗泛黄的牙齿,“嘣”的一声,折断横飞出去。

“你他妈敢打我?”

金铁贤狰狞着脸,满嘴血沫,怒吼道。

作为金家太子爷,他可没挨过打。

叶轩两巴掌,抡在他脸上,让他痛苦不堪,脑袋都有些发懵。

“打你?老子不仅打你,还踹你呢!”

叶轩脸上,抹过几丝冷笑,“嘭嘭”几脚,踢在金铁贤腹部。

金铁贤只觉肋骨一阵疼痛,传出“咔咔”几声,嘴里顿时喷出了鲜血。

怕是肋骨断了哟!

但叶轩,却像没事人一样,根本不管金铁贤被打成什么样。

踢几脚后,再甩几个耳光子。

倍爽!

“唐总,你快别打了。”

沈雪莹很急切,生怕找惹祸端,赶紧喊道。

她认识“唐轩”,那一头银发,几乎是“唐轩”的标志。

但她并不知道,“唐轩”其实就是叶轩。

“呵!沈董,这件事,是我的事。和你无关。李建华是我兄弟,这家伙,居然敢骂我兄弟是条狗。我要不教训他,那就说不过去了。”

叶轩呵呵一笑,抓着金铁贤衣领,将他提了起来。

而金铁贤,被叶轩踢了又打,数十个耳光子,抽的他脸庞肿胀,像个猪头似的。

完全没了人样!

满脸是血,样子太惨了。

“唐总,你别再胡闹了。李建华最多算个市井小民,就算被侮辱几句,也无关痛痒。但你知道,被你打的那个人,是谁吗?”

沈雪莹闷哼几声,冷冷地扫了叶轩几眼,厉声呵斥道。

“市井小民?你说李哥,是市井小民?”

叶轩轻蔑一笑,眼睛里,满是嘲讽之色,厉声呵斥道:“沈董,我看得起你,称呼你一句沈董。如果我看不起你,你又算个什么?我唐轩,今天就把话说在这,李建华,是我兄弟,谁敢瞧不起他,就是瞧不起我唐轩。”

“你,不通情理。”

沈雪莹一脸不乐。

“唐轩”身价三百多亿美金。

而李建华,说句难听的,就是一文不值。

在社会上,有很多人,敢瞧不起李建华。

但没几个人,敢瞧不起“唐轩”。

毕竟,这世道,谁敢瞧不起有钱人?

“沈董,恕我直言,你简直是鼠目寸光。”

叶轩冷声一笑,俯视着沈雪莹,轻蔑地说道。

“呵,唐总,你接下来,该不会是要告诉我,就李建华这种胆小如鼠之人,将来能做出什么大事吧!?”

沈雪莹冷蔑地笑着,冰冷的眼神,从李建华身上一扫而过,沉声呵斥道。

“李哥忍气吞声,是因为有苦衷。但你这样说话,就是你目光短浅。”

叶轩半眯着眼睛,眼神冷锐无比,冷盯着沈雪莹,很严肃地说道。

“呵呵,苦衷,什么苦衷?”

沈雪莹冷声一笑。

她打从心里,对李建华很失望。

而且,她已经下定决心,等回公司后,就立刻开除李建华。

她本以为,李建华是那种,不畏强权,敢为人出头之人。

却不曾想,他竟和大街上,那群整日里,欺凌霸势,畏惧强权之人,一个样子。

甚至,连那些人,都比不上。

金铁贤那般羞辱于他,可他却连个屁都不敢放。

这能是,铁血男儿所为?

还敢说当过兵。

真是丢了当兵人的脸。

“你根本就不知道,李哥一直在照顾着他战友的妻儿。李哥不敢强出头,就是因为他不能出事。他战友,临死前,将其孤儿寡母,全部托付给李哥。李哥为了照顾那一对孤儿寡母,只能忍气吞声。你懂个屁!”

叶轩很生气,他实在没想到,沈雪莹竟会带有色眼镜看人,这实在太让他失望了。

“小轩,快别说了。”

李建华脸色苍白。

其实,他刚才特别想,拿刀砍了金铁贤。

但他不能那样做。

若他孑然一人,无牵挂,自是敢血性而为。

但他,身后有他死去战友的妻儿。

他必须得照顾,他死去战友的妻儿。

死死地坚守着,他对他战友的承诺。

李建华,就为这口头上一句承诺,便是赌上十几年青春。

三四十岁,仍不曾结婚。

这般血性男儿。

难道,不值得别人尊重吗?

还是说,这世道,连那些固守承诺之人,都瞧不起了?

“李哥,我必须要说。这件事,我不吐不快。你一生,活得光明磊落。凭什么,要让别人误会你。”

叶轩冷着脸,眼神坚定无比,很严肃地说道:“李哥战友的妻子,患有尿毒症,之前如果不是李哥在照顾,她早就死了。”

“而李哥战友的儿子,才十几岁。你觉得,如果没有李哥照顾他,那孩子,将来会成为什么样子?”

“李哥,为了一句承诺,连二十几岁,这最好的十几年青春,全都搭了进去。甚至,连媳妇都没娶。”

“这种有情有义的男儿,却被你口口声声的,说成市井小民。那你,又算什么?”

听完这些。

沈雪莹震惊无比,一脸惶然。

李建华,为一句承诺,竟舍弃十几年青春。

甚至,连自身婚姻之事,都放弃了。

这种有大义情怀之人,怎能是市井小民?

如果李建华是市井小民,那她沈雪莹,又算什么?

“我,我……”

沈雪莹脸色惨白,内心里,震撼无比,却不知该说些什么。

“沈董,不用您开除我。我待会就回公司,收拾东西,自行离开。”

李建华闷着声音,面露难看之色,他不善表达,轻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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