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着女鬼走进了房间,她好像看着很累,整个人都挎着肩膀。我见她将房卡插到孔槽里面,可是电灯闪了几下,却没有亮起来,像是接触不灵。
“娘的,这破烂酒店,亏老娘还在这里包房,下次得换地儿了。”女鬼嘟嘟囔囔的埋怨了一句,拿起房卡拍了几下。
就在这个时候,我见到房间里面有一个人影闪过。
女鬼此时正盯着房卡,她可能是用余光瞄见,影像只存在于自己的潜意识里,总之我见她跟没事人一样,继续在捣腾着电灯。
我知道,里面的那个人影多半就是凶手了
可惜,我是在女鬼的记忆里面,一切画面都得是她自己看到过的,所以即使我现在走进去,恐怕也无法看到凶手的真面目。
而就在我着急的时候,我突然看到女鬼的身子一软,晕了过去。当下,我眼前就变成了一片黑色,什么东西都看不到了。
“嗯?凶手是两个人?”我见此情况,心里面不由的惊疑到。
因为女鬼没有看到凶手的模样就晕过去了,那她应该是被人从后面袭击了。可惜,我现在目不能视,即使再着急,也没办法看到凶手的模样。
昏迷之后,女鬼可能在被杀的时候感觉到了疼痛,她惊呼了一声,可随后又立马没有了声音,像是彻底断气了。
等到视线再次恢复,我见到女鬼已经死了,她的鬼魂飘在空中,而下方,她被截肢的尸体正诡异的被摆在了床上。
之后的事情就不用多说了,我和张洋听到动静来到了这个房间,最后被警察给带走。
这些女鬼倒是全部都看在了眼里,可惜我却没有办法拿它当证据,证明我们没有杀人。总不能带只女鬼去警局吧,那样的话也太匪夷所思了,即使警察相信,法官也不会相信。
好吧,女鬼这条线索算是断掉了。原本我逃出警局之前还信心满满,认为自己至少能够知道凶手到底是谁。可谁知道,我居然碰到了一个糊涂鬼,连自己是谁杀的都不清楚,这让我找谁去说理呢。
我无奈的看了一眼正在摆弄自己脑袋,不让其掉下来的女鬼。“好了,就不要在折腾你这颗脑袋了,我帮你念几遍往生经,你赶紧下去投胎吧。”
说话得算话,虽然我没有从女鬼那边得到有用的信息,可超度还是得给她超度一回。
一轮经文过后,女鬼恢复了身前的模样,女鬼见状,立马就开心的对我施了一礼,谢到,“多谢高人。”
只不过她一弯腰,背部呈现出一条圆滑的曲线,再加上胸前的雄伟离我更近,我居然一下没忍住,流出了两道鼻血。
“唔……没事,你还是赶紧去投胎吧。”我连忙用手抹去鼻血,仓促的回应了一句。等到女鬼消失之后,我心里的燥热才得以消下去。
“哎……果然20出头的年纪火气太旺啊。”我回想起自己刚才的窘态,忍不住就摇头苦笑,心想自己是不是憋得太久了。
事情完结之后,我就悄悄的离开了酒店。也不知是不是我心里想着心事,鬼使神差的,我居然走到了一片灯红酒绿的地方。
“呃……”我抬头看到“魅惑酒吧”这四个字,当下就愣在了原地,心想自己什么会到这儿来。
酒吧……听洋哥说过里面有好多女的,很漂亮,而且很容易勾搭。
我想起张洋以前吹过的牛皮,心里居然开始躁动起来,想进酒吧里面见识一下。不过最后,我还是忍住了,色是刮骨刀,还是不要轻易迷陷其中的好。
嗯,最重要的是,我口袋里没有钱啊,人家也不会让我进门。
于是我在心里默念了几遍净心咒,把那团邪火给扑灭了。恋恋不舍的再看了一眼酒吧的照片和里边摇曳的灯光,我转头就走。
就在这个时候,酒吧的大门被打开了,从里面走出来了一男一女。那女身上的布,不比女鬼来的多,同样把白花花的身子大部分露在外面。
她好像有些喝多了,走路都打着飘,一晃一晃的。没走几步,她身旁的男人就拉住了她,然后耳语了几句。
结果女人笑着在对方的脸上亲了一下,调侃着说到:“今天算了,姐姐我不方便,亲戚来了,下次再跟你好好交流交流。”
我虽然听到了女人的话,可却不明白他们俩要交流啥,为什么亲戚来了就不能好好交流了。
不过那男的听了之后,脸上却露出了一副不甘不愿的表情,他像是又劝了几句,可女人却摆摆手,直接往走去。
我看着她一摇一摆的,也不怕摔在地上。再说了,大晚上的,穿这么少难道就不会冻着吗?
穿的少……
突然,我看着眼前的女人,一种莫名的熟悉感油然而生,像是有个线头一直在游窜,等着我伸手出抓。
一下子我就明白了,这女人不就是之前那女鬼的翻版吗?!
冥冥中我有一种直觉,心想碎尸案的凶手不会不专挑这种女人下手呢?我看过一些书,上面说那些变态杀人心里都有一套固定的模板,所杀的人也基本都是同一个类型。
反正我现在到处乱逛也不可能会找到凶手,那我还不如跟他一样专对“穿的少的女人”下手,跟在他们后面守株待兔,等着凶手自己出现。
这般一想,我就默默的跟在了女人的身后。而原先与对方在一块的那个男的,也许是因为今晚不能好好交流的缘故,他有些气闷的重新返回了酒吧。
高跟鞋踩着踏踏踏的声音,我远远的跟在女人身后,看着她一路摇摇晃晃的回家。走着走着,前面的女人突然停了下来,她转过头看了我一眼。
随后女人居然痴痴的笑了起来,我看着她这幅模样,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能理解为她的在耍酒疯。
可是,现在我被对方发现,对方还看着我大笑,一时间我却有些尴尬,不知道自己应该是走还是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