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分产(1/1)

此时门口有脚步声由远及近了,张昭华抬头望去,只看见有一个中年人并一个青年缓步走来。这个中年人容止清修,反而是这个青年人似乎很有质古的气质,目不斜视而且极有正气的模样。

高炽见到他二人来,高兴道:“金纪善和余伴读来了。”

据高炽介绍,左边这位青年人余逢辰,字彦章,是宣城人,是个很有学行的人,来北平被燕王看中,留在府中做伴读。而右边那位中年人金纪善,本名金忠,鄞人。他的事情张昭华有所闻知,这个叫金忠的人之所以来北平,因为他的哥哥是戍守通州的兵卒,死了之后就轮到金忠补戍,但是他家很穷,几乎连路费都凑不齐,不过艰难时刻遇到了袁珙,袁珙这个算命人看了他面相之后,决定免费资助他来到北平。到了北平编入了队伍当了卒伍,闲暇时候就在北平市里面卖卜给人算命,大都都是中了。

这一点倒是让张昭华十分奇怪——金忠是什么人,读书人,读书人如何会精通占卜,又不是像袁珙这样自幼学得卖卦和遭遇异人传授相术,所以倒是有两种可能去解释这个人如何能算地大家都称道和信任他。第一就是他精通《易》,周易这个东西,玄机太深,有精研这个的,能算祸福休咎,若是他真通这个,说他给别人卜卦,不需要说的太深,卜出什么卦来,大体能看出祸福的,比如一个人来问,金忠就可以卜一个卦,根据卦象说:“看样子你有祸啊。”不过两天这个人果然摔了个头破血流,就深信不疑了。

但是张昭华更偏向后面一种推测,她的第二种推测就是,有“托儿”给他作势,这种手法屡见不鲜了,上辈子见过不少,这辈子也听闻过不少,为什么这么说——且看金忠与袁珙、道衍之间的关系,金忠是被袁珙资助来到的北平,之前从没听说过他给人算卦,来到北平之后忽然他就忽然会了。然而袁珙是谁,是被道衍推荐来到北平给燕王看过相的,如今甚至还留在庆寿寺客居。然后金忠和道衍是什么关系,当金忠算卦算得灵的消息遍布北平城之后,道衍就向燕王推荐了这个人。于是乎燕王招他来,没有测试卦象,而是考问了他的学识,之后就请他做了王府的纪善,辅导诸王子课业。

在这里张昭华完全可以看到道衍这个家伙无处不在的身影,也就对金忠是否真能算卦表示怀疑,不过是又替燕王找到了一个可以合谋大业的人,只不过却假托卖卦算命的名义,进入了王府中罢了。

不过这个人能得到道衍和燕王的赏识,可见确确实实是有真才实学的,管他是由什么途径什么手段得到机会的,总之有才能的人就是值得别人高看一眼。

金忠和余逢辰看见张昭华也是一愣,不过很快都明白了她的身份,都向她行礼,张昭华更不敢托大,赶紧又还了半礼。

“二位先生何来?”高炽问道。

“特来调阅卷宗,”金忠摸着嘴上不长不短的一点胡疵道:“如今正是重新复核刑狱的时候,秋后要大辟,三年多累积的大大小小的卷宗全部要过一遍,还有陈年旧案,如果实在不能告破,我看还是呈交刑部再转交大理寺吧。”

“哦,怪道是,”高炽恍然大悟道:“前面看到李兴和海童在抄录漷县田亩数量,估计也是在忙这个事儿。”

“是,”金忠道:“殿下和李兴马和几个正在复查,土地案是重中之重,查这个要比其他更留心才是,我和余伴读就负责民案,刑案和大辟的案子,交由布政使那里核查,一个月后全部呈报京师。”

张昭华忽然发现,在提到李兴、马和这两个人的时候,伴读余逢辰的眼里流露出憎厌的神色,还有一种看蟑螂鼠辈一样的不屑一顾,而且这样的目光不只是出现了一瞬,而是长久地挂在了脸上,这是一种很明显的不喜。可以知道,如果是私下有所不和的话,这样的神情怕是不想让人瞧见。

既是如此明确的表现出,那就只能说明是“阉人”这样的身份,让余逢辰不喜。士大夫和宦官不和是理所应当的,但是这针对的是窃取权纲为非作歹的宦官,如果尽心侍奉战战兢兢从无大错的宦官,余逢辰何必要用这种目光看人呢?

高炽点头道,“劳累先生了,先生自便吧。”

金忠和余逢辰就去了后院,张昭华就坐在椅子上看李贤翻译过的文章。她发现李贤确实是个翻译人才,能翻译地十分流畅而且无粗疏之处,用词也很斟酌,如今翻译的就是一篇记录蒙人生活情形的文章,翻译为汉文“彼等以肉乳猎物为食,凡肉皆食,马、犬、鼠、田鼠之肉,皆所不弃,盖其平原窟中有鼠甚众也。”

她刚要问一下平原有鼠窟,那也应有蛇窟,不知道蒙古人吃不吃蛇肉,就听到后院典籍所那里传来不高不低的争辩声音,好像是是金忠和余逢辰在讨论什么。

他们那边声音传过来,高炽和张昭华就起身去看,果然是二人因为某个卷宗记录的案件而争吵,再看卷宗上写的原来是一户人家两兄弟的争产案。

说是三河县里有一户姓陈的人家,老父于三年前去世,家产没有剖析明白,于是他的两个儿子陈氏兄弟就开始了争产,打官司打了三年依然没有什么结果,家产都花去了三分之一了,依然没有停止的迹象,因为他们对任何判决都不服。

为什么会不服——因为家产都是老父在时,由小儿子经商挣来的,虽说两人都是嫡子,但是嫡长子天然继承所有家业这是不变的规律,小儿子眼看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家产居然要被哥哥夺走,他自然不服。而哥哥也不愿把这份家产分给弟弟,因为他认为父母在,没私产,这家产不算弟弟挣来的,而是父亲传下来的,他继承的是父亲的家产。

在明白了案情之后,高炽就问二人是如何看待的,余逢辰就认为哥哥拿走全部家产是无可指摘的,是理所应当的,很是义正言辞道:“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又所谓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这个人作为弟弟将兄长控诉于公堂,岂不是不悌不义?”

这就是很明显的宗法观念的维护者,嫡长子继承一切,是西周的礼法观念,但是到了汉朝,就已经变成了家产诸子平分了。《大明律》也是这么规定的,除了爵位和官职是嫡长子继承,其他财产都是诸子均分。这个案件怎么说也应该平均分,何况家产都是小儿子挣来的,白白分给兄长一半,已经是仁至义尽了。但是余逢辰似乎很是泥古,认为所有的家产就是应该兄长继承,弟弟没有权力得到半分。

高炽听了也不说对,也不说不对,问李贤是怎么想的。

李贤在旁听了,道:“蒙古人先时与汉人不同,施行幼子守灶,或称幼子守产。幼子唤作‘斡赤斤’,是正妻所生的最小的儿子。分家产时候,年长者多得,年少者少得,斡赤斤继承名誉和头衔,会有很大的财产是由斡赤斤继承。”

余逢辰就很不屑地“哼”了一声,斥道:“蒙古人如何能和汉人相比!如此继承制,难道不是祸乱根源!且看元明宗和元文宗子嗣仇杀,帝位倾危,难道不是这种继承制度埋下的祸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