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志在何方?(1/1)

见了周遭安静下来,老爹才缓缓起身,将自己背上的斗笠轻轻扶正,走至书生面前。

“在下教子无方,让小先生受了惊,方才刀光剑影,可有伤及了小先生?”

听着这个男人浑厚嗓音,书生心中大定,这才敢放开胆子看向四周,原先气焰嚣张的匪贼竟无一不躺在了地上。

他震撼的同时急忙起身,朝着父子四人躬身道:“在下江南宣城查量生,多谢四位侠士相助。”

老爹微微一愣,随即笑道:“不客气,我等本也只是自卫防身,既然查先生要过这安阳山,不如一道。”

查量生经历这次被劫,本就提心吊胆,一路上多了几个保镖,还一口一个先生,自然满心欢喜,连连答应。

经过几番交谈,才知道这四人乃是南海崖礁县人士,听得中原大乱,故而来碰碰运气。

父亲长得粗犷无比,虎背熊腰,其名楚立,曾是崖礁县亭长。

大儿子长相随着父亲,不过目光夺人,与其对视总觉得如芒在背,名为楚伯棋。

楚仲牙是二子,生得没有父亲和兄长如此强壮,总是一幅睡不醒的慵懒模样,但做事有理有条,可见其脑子并不和身子一样懒惰。

余风最小,比较起自己两个哥哥也少了些飒爽英姿,好在他眉眼独特,纵是不说话,也含着股恬淡气质,让人在其身边觉得自在。

见与楚立走一同走在前头的书生不时回头打量自己,大哥楚伯棋捅了捅余风腰窝子,悄声道:“这货先前明明怕的要死,见边上人都看着他,还要强充大头,这种装逼犯老爹对他为何如此客气?”

自家大哥思路清奇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只是不管相处十年二十年,余风总能被他逗得发笑,甚至来不及讲话。

余风总是爱笑的。

楚仲牙见余风不语,便插道:“这查量生可不简单,衣着质地考究不说,书箱边挂着的笔也大有学问。”

楚伯棋疑惑挠头,“啥学问?”

大哥素来不喜读书,甚至连字多的武籍都懒得看,对史料了解不多也算自然,倒是见了余风也好奇探过头来,仲牙不免有些得意。

他便同茶馆说书的一般开始摇头晃脑起来,“短的那支倒也还好,是由胎毛所制,没啥大用,一般就是告诫读书人要不忘初心;这较长的那支笔就大不一样,是由潜龙江入海口才特有的龙湖羊毫所制,名为‘神游天地’,向来是上贡天子的。”

楚伯棋“啧”了一声,“这就是说这家伙有钱的很?难怪山匪头子第一个找他。”

仲牙抬手按了按自己太阳穴,似乎对伯棋的简单思考有些无奈道:“天子贡品哪里是这么有钱就能买的,尤其是这笔,产量极少,历代天子对其的爱惜程度可以说比得上祭祀神物了!”

他在此稍作停顿,见到另两人的奇异眼神才满意地接着道:“而大周开国以来,只有两人被赏赐过‘神游天地’,一人是开国谋士莫子良,另一人则是百年前救起投湖妃子的右史官查道明。”

余风眉头微微皱起,楚仲牙涉猎极广,所言自然不虚,他也明白查量生八九不离十便是前右史官的后代,只是他没想到,自家老爹什么时候变得神眼如电,将人看透的如此之快了。

楚仲牙似乎看透了他的心思,笑着道:“老爹他懂个球,不过是看见人家袖子里掉出来的官印罢了。”

果然,话才落音,便听得前头的楚立“意外”地开口:“查先生原来是去京城任命左史官,果然是前途不可限量啊。”

查量生点头,面露肃容道:“楚大侠过誉了,我本只是在祖辈余荫下的县志小官,奈何平安君篡位号称清王,却不肯让史实记载,连杀史官十一名!”

说到此处,查量生满脸涨红,双目悲愤,“右史起居注已经作伪,如今官印到了我手里,我自然不可中道崩殂,就是脑袋挂上乾天门,也要去那帝王史里骂上一笔!”

余风听了不觉动容,不曾想这样柔弱书生也满是铮铮铁骨。

楚立笑了笑,“查先生出身江南水乡,却也是不折不扣的英雄好汉,北将军俞泰救了小公子逃至北方山海关,西南又有刘妖士惑众起义,平安君素有远见,如今却做出这样的残暴事,是要让自己民心尽失才算好。”

查量生听楚立仍旧称呼当今天子平安君,不免心中一动,随即像是想起什么道:“天子不杀小公子自然是睡不安稳,所以最近在各地征兵将去伐北,刘妖士的暴动则交给各路诸侯来平,此乃封官加爵的上好机会,前去巨木城乃是陈镶公封地,驻守李贺建恰是我世交。你们既来碰碰运气,不如到时候由我引荐引荐。”

这些话查量生故意提高了音量,好让后头余风三兄弟也听见,在场没有笨人,哪里会不懂其中意思。

诸侯本就不服平安君,不过是惧怕其大周图腾和军力的压迫,如今平安君要伐北,各地又可以借着平乱大肆征兵,正是强大自己割据一方的上好机会。

楚立自然高兴无比,闻言向着书生作揖道:“那就有劳查先生了。”

这倒并非是其做作,世间修行如同登山,故而不论修神仙的方士还是走江湖的侠客,都将自己的境界九重山。

若是没名没分,又不被天地精怪看中的寻常百姓,这辈子无论多刻苦练习,便都只能技止于第三山。

但一旦踏上沙场做了兵勇,那便又是另外一条道路,随着刀下亡魂越积越多,将士自然而然生出增长实力的杀气,杀足万人的万人敌甚至可以与七山境界的方士侠客匹敌。

如今他的三个儿子正是在第三山境界中徘徊良久,倒是楚立自己,斩了为害一方的青皮虎,故而被乡里赞为义士,做了个半吊子侠客,不过志不在此,实力也就堪堪第四山。

“真正的英豪当是黄沙染血,魂满军刀,威名一出,令敌军百万将士胆寒!这爽快,哪能是侠客比得上的。”

这话是楚立常常挂在嘴边的,余风倒并不完全赞同。

他还记得年少的时刻,穿着白衣的男人追杀一个毫不相干的恶霸到崖礁,到这个大周最南端的偏僻县城,到他这个懵懂的孩童面前,只是因为他乐意杀该杀之人。

至于该杀的标准是什么,那时候的余风太过年幼,还未有思考的意识,但那引得山河俱动,星斗气转的飘然一剑,让他隐隐觉那个满脸惊惧的恶霸就该死。

白衣还是一尘不染,剑尖却已落下一串梅花。

直到回家后的第二天,才听闻老爹说,城中死了个恶人,据说在中原犯了几十起惨绝人寰的案子,奈何武功高强又为人谨慎,官差一直拿他没办法。

想到这里余风不免伸手去捏捏怀中的小个线团,是一个已经发了黑的剑繐。

他当然会跟着老爹去巨木城,对征杀攻伐也有好感。

但侠士的梦自白衣男子出现的那一刻便嵌在他的肉里。

白衣男子说做侠客当闯关山九座,能登上第九座的便可俯瞰天下人,俯瞰当今龙子。

余风虽无如此功力之心,但可快意恩仇,纵情声色于江湖天地,去证自己的道,多好。

“喂!老三,老三!老头子叫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