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意外的惊喜,让我顿时睁圆了眼睛,“你说……我的护照,在你的身上?在哪里?快给我,你快给我!”
我来找区昕宇,本来只是觉得他人脉广,想让他替我找个门路,送我出国去。却没想到,歪打正着,我的护照在他这里!
我激动万分,强忍着没扑过去对他搜身,他却是一派淡然,又凝望我很久,才低声说:“景笙把你的证件都交给我,就是为了以防万一。”
“他走前告诉我,要是他回不来,要我好好……照顾你。”
这……这是已经把我托付给别人了?
他知道区昕宇喜欢我,知道他是个好人,就把我托付给他?
眼眶一下子就热了,我不想哭,可是眼泪不听我的控制,刷刷流了满脸。
“这个混蛋!”
咬牙咒骂了一声,我看向区昕宇,目光坚定,“昕宇,我不知道他会有这么混蛋的想法。但是我告诉你,如果他没事,一切都好。如果他有事,我一定陪着他。所以……我永远不会,需要别人照顾。”
区昕宇抿了抿唇,神色依然镇定,可他手指攥住了身下的床单。
“昕宇,我的决定不会变。所以,你们把我的证件扣下根本没有用。如果你真的把我当朋友,就把我的证件给我。”
这辈子,我从来没有如此坚定过。
因为心里知道自己要什么,所以对前方的路没有半点彷徨。
哪怕,那很可能是一条死路。
区昕宇和我对视了很久,最后叹了一口气,“你……你和景笙,果然是一样的人。”
说完,他撑着床板起身,转而去了一旁的小书房。片刻,手上拿了一个文件袋,递给我,“你所有的东西都在这里了。”
怕他反悔,我抢一样地拿过来,翻开看看,果然护照和户口本之类都在。
欣喜地一笑,抬头正要对区昕宇说声“谢谢”,可他已经转过身,看也不看我。声音从他后背前方传来:“小迪……我还没好,不能陪你,也不能送你了。你……一路顺风,一切顺利。”
“好。”
我眼圈一红,应了一声。
到我出门,区昕宇一直背对着我,再没有看我一眼。
他的心思,我早就知道,这一刻,我想他是彻底地放弃了,就像钟千丽也放下了萧景笙一样。
这样很好,我毫无负担地去找萧景笙。不用再想,还有一个不可能的人,在那里等着我。
有了自己的证件,我立刻订了飞往英国的机票。
机票是下午的,上午我仔细查了史密斯家族的资料。这才得知,他们背景深厚,和意大利黑手党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表面上是绅士家族,可实际上,他们遵从的是另一套地下规则。
这样的一个家族,对于得罪了约翰史密斯的人萧景笙而言,简直就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狼窝。
查好了史密斯家族的住址,还有过去需要乘坐的车次,下午,我准时登机飞往英国。
萧景笙的手机一直关机,我猜他是彻底断绝了国内人们的联系。上飞机前,我发了一条信息给他。
“萧景笙,我来找你了。”
在伦敦机场下了飞机,我正要转车去史密斯庄园,刚出闸口,就有几个一身黑衣的英国人拦住了我的去路。
我躲避了两次,没躲开。
这次来,我已经做好了准备,知道会遇上艰险。所以这种情况,我也没慌,镇定地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其中一个男人反问我:“请问是曾小迪,曾小姐吗?”
“是。”
他们既然这么问,是早就把我调查清楚了,我就算否认,也没有半点用。
黑衣人点了点头,“那好,请跟我们来。”
我捏紧了行李箱的拉杆,一时站着没动,咬牙问:“你们是史密斯庄园派来的人么?”
“是的。”
他们彬彬有礼。
“萧景笙在不在那里,他怎么样了?”
“萧先生正在庄园作客,就是他通知史密斯先生,叫我们来接你过去的。”
看来,萧景笙已经收到了那条信息。
一时间,我脑子里转过许多念头。
约翰史密斯对我有感觉,他们应该不会把我怎么样。手指攥紧了松开,松开了又攥紧,好半晌,我才点头,跟着他们走了。
一路上,英伦风光无限美好,可我丝毫没有观赏的心情。
一直捏着手机,可是萧景笙始终也没有给我半点回应。
终于到了一处白色别墅的门口,门口铁艺栏杆上,爬着许多缠藤蔷薇,正怒放着。
穿过长长的白色石子路,我被黑衣人带到一间红顶玻璃房的门口。黑衣人停下来,对着里面毕恭毕敬地说:“少爷,人已经来了。”
少爷?
我抬头去看,玻璃门打开,身穿灰色家居长袍的男人,正是约翰史密斯。
见到我,他勾着唇角笑了笑,抬手做出个“请”的姿势,说:“曾小姐总算是来了,我等了你很久。进来,参观一下我的花房。”
既然人来了这里,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我没有别的办法,把行李交给黑衣人,跟着他进了玻璃门。
进来,才知道这是一个阳光房,专门在里面养花的。
香气扑鼻而来,很是沁人心脾,可我无心享受。看着约翰史密斯挽起衣袖,拎着一只小小的水壶给花浇水,我不耐烦地问出声:“史密斯先生,我的未婚夫呢?”
没用萧景笙这个名字,我直接说“未婚夫”,让他明白我的立场。
他浇花的动作一顿,背对着我说:“刚来,就想着他了?”
我沉声说:“我本来就是为了他才来的。”我问,“他在什么地方?现在怎么样了?”
约翰史密斯转过身来,擦了擦手,走到一张桌子前面,拿出一个黑色的威图手机。
一见那手机,我立刻浑身僵住了。
那……正是萧景笙的手机!
难怪我的信息他都不回,难怪我一下飞机,就被史密斯家的人接到了。原来,萧景笙的手机在他手里!
寒毛立刻竖了起来,我咬牙切齿地问:“你们……你们把萧景笙怎么了?!”
史密斯笑了笑,声音低柔,可是在我听来,却分外残忍,“曾小姐放心,萧先生有事,暂时把手机寄存在我这里而已。”
“你!”
这话,杀了我也不会信。
萧景笙是什么样的人?怎么会把手机寄存给他?
来之前,我已经做好了最坏的准备。衣襟里藏着一把小刀,不是管制刀具,安检的时候不会被没收。但是关键时刻,这把刀还是足以让我和对方同归于尽,就算是不能,也能让我跟着萧景笙一起去死。
此刻,我悄悄把到转移到衣袖,紧紧地捏住了刀柄。
“约翰史密斯,景笙到底去了什么地方?你要是不告诉我,今天,我就死在你面前!”
说着,猛地抽出刀子,横在脖子前面,紧紧盯着史密斯的眼睛。
寒光一闪,他似乎吓了一跳,忙过来,作势要抢我的刀。
我连忙一躲,把刀子握得更紧,咬牙吼道:“你别过来!再过来一点儿,我就!”
说着,一狠心,刀锋入肉,一阵锐痛传来,疼得我打了个哆嗦。
没时间去看自己到底伤成了什么样,我忍着疼,颤声问:“你告诉我,萧景笙他到底怎么了?!”
想着来之前,我在网络上查到的,有关史密斯家族的资料,心里不寒而栗。
他们曾经想要利用手上的庞大资本,制霸美国华尔街。当时很多投资者都被他们控制,成为他们赚钱的工具和傀儡。只有一个Vincent,没有屈服,靠着自己的本事,在华尔街闯出了一片天。
那正是萧景笙啊!
所以后来,我猜史密斯家族决定帮助杜金翔,也是要向萧景笙复仇。
后来不知他用了什么手段,说服老史密斯和越翔合作,但是出了钟千丽那回事,肯定让他们把这一笔账算在了萧景笙头上。
再后来,又是我……
我让约翰史密斯看上,害萧景笙成了他的情敌。
他们这样的家族,习惯掠夺。如果为了掠夺我,而让萧景笙被迫害,那么我……
越想,心里痛苦越深,最后连脖子上的伤口,都仿佛感觉不到了。
约翰史密斯就站在我的对面,看着我,许久才摇着头苦笑了一声。
“为什么……你们都那么喜欢萧景笙?”
“……”
这话说得没头没脑,让我愣了片刻。
就是这一愣,史密斯猛地冲过来,把刀子从我手中夺了下去。
“啊!你……”
我惊恐地向后一躲,他却没有任何动作,只是握着那把小刀,苦笑说:“曾小姐你放心,我不会伤害你。萧景笙,更不会受到半点伤害。”
“真的?”
我将信将疑。
约翰史密斯又笑一声,“我有什么必要骗你?”他看了看我脖子的位置,叹息说,“好了,先去包扎一下吧,我慢慢告诉你。”
“……好。”
我不想包扎,但我想听到萧景笙的消息。
乖乖跟着他进了花房,我坐好,他立刻打电话叫了他们的家庭医生过来。
医生替我处理伤口,他就沉沉地开口,告诉了我一切。
原来,他对我并没有意思,他真正喜欢的人,只有钟千丽一个。
在大学的时候,他就追求过钟千丽,却被她拒绝,原因就是萧景笙。
从那时候起,他开始恨萧景笙。所以这次帮助杜金翔对付萧景笙,并不是整个家族的意思,而是他的个人决定。
后来钟千丽又找他,他为了得到心爱的女人,很容易变卦,决定撤出对恒盛的投资,转而支持越翔。
当晚,他本以为可以和钟千丽共度良宵,却被突然冲出来的萧景笙再次坏了好事。他早调查过,见到我的那一刻就知道我的身份。故意假装不认识,然后假意追求我,不过为了报复萧景笙而已。
听完了这些,我暗暗感叹,再想继续问萧景笙的下落。他突然朝着玻璃门外一指,“喏,你的未婚夫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