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血焱笛(1/1)

(求票票)

这顿午饭吃了近一个时辰,最后是林凡实在不想呆下去了才得以告终。

一大群人围在你的身边,不停的说着各种溢美之词,放谁听多了也会觉得烦,可偏偏那些人还说着没完了。

午宴结束后,林凡搭着魏老的车回到湖畔小区后,林凡就迫不及待的取出那支骨笛。

“没想到在地球上这种灵气近乎枯竭的地方,居然还有人能炼制出半灵器”

林凡淡淡一笑,他本以为地球上已经是修仙者死地,不想还有这种宝物遗留。

这骨笛材质不错,虽然已经被粗略的炼制过一次了,但在林凡的手中这东西却是可以再次炼制一遍,而且他有把握将这件半灵器彻彻底底的炼制成一件下品灵器。

他现在只是筑基中期,除了一些低级的法术,还没有能力施展一些强大的道法神通,在这个高科技的时代,时时都会有致命危险。

若有骨笛炼制成的‘法器’傍身,哪怕是最低档的法器,也对他的实力都是大幅度增加,在很多情况下他也能更有底气。

“这是我拿到手的第一件武器,可得好好炼制,毕竟这东西是可遇不可求的”

想到这,林凡催动发诀,手掌冒出一团火苗,将骨笛包裹在其中灼烧。

没过多久,骨笛就发出一阵噼里啪啦的响声,不断有蒸汽飞散而出,笛身变得通红无比,煞为妖艳。

“如果卖出去,只怕能拍卖出个天价来”

不过他也只是随意一想,现在就是有人拿一亿甚至十亿来买,他都不会卖。

这骨笛炼制成功,那就相当于他多了个护身符,岂是金钱能衡量的?

半晌,林凡双眸闪过一丝精光,双手开始不断掐印,一些蝌蚪大小的符文浮现在笛身之上,不一会儿,笛上就密密麻麻遍布无数细小的符箓,几乎肉眼没法看见。这些全是靠林凡用法力直接在其深处印刻,没有极高的操控力,根本没法做到。

直到晚上,林凡看着身前悬浮着的一根血红色的骨笛,长舒了一口气,终于炼制成功了。

“从今以后,你就唤做血焱笛”

林凡满意的抚摸着笛身,初时气息内敛,但当林凡运转元力时,血红色的光泽便散发出嗜血的气息,血焱笛嗡嗡作响,一股炎热无比的气息似要爆发而出。

林凡将血焱笛轻轻的放在了嘴唇边,微微吹气,血焱笛就开始响起悦耳的旋律,顿时,以林凡为中心,他的身旁出现了许许多多血红色的半透明短剑,剑身颤动不止,发出了清脆的剑鸣声。林凡手指一动,又换了一种旋律吹奏,顿时他的周围浮现出密密麻麻的火苗,全都在空中摇曳不定,忽暗忽明。

笛声停止,空气中的异像也随之消失。

这就是下品灵器血焱笛所具备的两种法术,简化版的万剑归宗和天焱阵,但其威力却也是不容小觑。

满意的点了点头,林凡就如老僧入定般盘身而作,开始恢复起体内的元力。

估摸着差不多了林凡就又去为江老治病了,而这次有了江老的切实配合,治疗过程很是顺利。

转眼又来到星期一,告别了轻松的周末,高三学子又投入了紧张的复习。

开学六天了,林凡白天上学,晚上修炼,再抽空去给江老治病,倒也都没有耽误,日子过得平淡而又规律,周三的考试,也看着渐渐临近。

隐于校园,貌似也不错。

这几天,校园里的不少人都有些蠢蠢欲动。

今年,又有大批水嫩美女新生入学,不乏许多长相身材气质可以列入校花级别的美女。

“我靠,你貌似对任何美女都不怎么感兴趣,你丫不会是那个吧”

文磊上下打量着林凡,身体不自觉地朝旁边缩了缩。

一来到学校的时候,林凡还担心文磊没有从那天下午的阴影中走出来,但他还是想多了,这家伙纯粹的没心没肺,一来就笑呵呵的同林凡打招呼。

而且这家伙也在开始修行林凡给予他的功法了,身体素质明显提升了不少,精神焕发。

同时,班里面知道拍卖会上面发生的事情的人,就只有刘鑫和王雪,所以其他人即便是知道昨天拍卖会发生了大事,也只知道是出了一个名叫林大师的猛人,却并不知道林大师的真实姓名。

刘鑫算是彻底不敢再到林凡面前晃悠,从林凡进来他就一直埋头学习,似乎要将所有的恨意都发泄在书本上。

只有王雪似对他另眼相看,最近经常在林凡周围晃悠,想凑进他的小圈子中。

“下午校篮球队要打比赛,你们两个也为班里出点力,去帮忙搬饮料”,班长肖丽君走过来,面无表情地说道。

“不好意思,我下午有事,不奉陪”,林凡眉头一皱,冷冷道。

这女人这些天就没有给过他好脸色,林凡不反抗,这还蹬鼻子上脸了?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什么心思,装什么酷,装什么与众不同啊,你在我眼中真的很可笑哎”

“乖乖听我使唤,如果好好表现,兴许我能给你一个追我的机会”

肖丽君昂起头说道,如同骄傲的天鹅。

可谁知肖丽君的声音大了点,立刻就引起了全班的注意,不少嘲笑鄙视的目光朝林凡看来。

这个穷比土包子,也想追我们班长?

看那一身地摊货的运动服,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

王雪坐在座位上看见这一幕,瘪了瘪嘴,没有说什么,但那嘲讽的眼神确实准确的落在了肖丽君的身上。

这女人得了失心疯了吧?林凡的心里一万头草泥.马飘过。

“你们好,打扰一下”,突然之间,一个软嫩清脆的女孩子声音在门口响起。

刹那间,班上全体同学的目光,都被吸引过去,只见一个身穿牛仔裤的苗条姑娘,正俏生生的站在门口。

齐肩的乌黑长发,白皙光洁的皮肤,眉若远黛的樱桃小口,整个人散发出清纯淡雅的气质,

她的出现,立刻把肖丽君比了下去。

她就是是五大校花之一的平民校花,江青青!

几乎全班男生都蹭地站了起来,包括刘鑫也徐徐站起,内心十分激动。

她是来找自己的!一定是了!

平民校花水灵灵的迷人眼睛,却快速掠过了包括刘鑫在内的所有人,直直地落在仍然安坐在座位上的林凡身上。

玉脸上立刻流露出一丝激动,只见她轻移莲步,在众人吃惊的目光下,走到林凡面前,停下,

“终于找到你了,我想请你吃顿饭可以吗?”,少女略带羞涩的低下头,脸色绯红。

哇……

顿时教室里的一个个发出撕心裂肺的嚎叫,难以置信的看着这一切。

她的话音刚落,全班立刻像炸了锅,嗡嗡地窃窃私语起来,他们都以为平民校花是来找刘鑫的,毕竟刘鑫以前曾公开表示过对江青青的爱意。

整个年纪,也只有各方面都优秀的校草之一的刘鑫配得上校花。

顿时,一束束异样的目光都投向了刘鑫。

刘鑫尴尬地站在那里,脸上阴晴不定,坐也不是走也不是,他从来没有这么难堪的时刻。而眼中原本对林凡的敬畏,再次被怒火掩盖。

下一刻,众人反应过来,校花来不是找刘鑫,而是找这个穷小子的,还要请他吃饭,貌似有点主动追他的意思。

那这个穷小子怎么可能喜欢肖丽君?

放着一个全方位碾压肖丽君的校花不要,而去追她?这事儿不对吧。

察觉到众人的目光,肖丽君也反应过来,满脸通红内心羞愤不已,对于自己没能进军校花的行列,她一向是满满地嫉恨和不服,恶狠狠的瞪了一眼林凡,肖丽君气愤的离开了。

正午地阳光下,林凡和江青青,并肩静静地走在校外的美食一条街上。

平民校花和一个陌生男人单独吃饭,这条新闻不可谓不劲爆,瞬间就以排山倒海之势碾压了之前的图书馆事件,但当他们反应过来时,主角都是一个人时,就都说不出话来了。

要知道江青青入校两年以来,一向是拒绝与任何男生单独出去,和任何绯闻避之唯恐不及,一心扑在了学习上。

“你想吃什么”,江青青看着身旁的林凡,心中莫名的紧张了起来,脸上不由涌现一丝绯红。

林凡指了指街边的一家小餐馆,“就这吧。”

“不行,这这太简单了,你那晚救了我,现在还在帮我爷爷治病”,江青青有点不好意思。

林凡淡然一笑,直接就向着餐馆内走去。他知道江青青家庭条件一般,一直在勤工俭学,还要承担江老的药浴费用,可供消费的钱并不多。

随意的点了两个菜,两人有说有笑的吃了起来。

“你先回去吧,下午我还要去篮球馆帮忙”,吃完饭,林凡心情大好,想起肖丽君的指令,算了还是去吧,要不然这任务就全落在文磊身上了。

“我下午没课,可以跟着你去看看吗”,江青青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可当话说出来后,才发现自己有点小小的激动,脸颊顿时绯红不止。

“那个……我……”

林凡笑了笑,点头,“当然可以”

当林凡两人来到体育馆时,也被那人山人海的场景给吓了一跳。林凡不解的看向了江青青,她嫣然一笑道,“今天是你们班和十九班的决赛,赢了的就是学习班的第一,可以和体训队一争高低了”

“不得不说你们班的刘鑫球技很好,36班基本上就是靠他撑起来的”

看着正在运动场上飞奔的身影,林凡不可置否。

此时比赛还没开始,班上的篮球队还在热身,两人就去找位置了。好在文磊那家伙有先见之明,事先在看台占了三个位置,不然他们就得站在一边看了。

林凡和江青青一起坐在看台上,时不时的交流一句,而篮球场上的刘鑫不时将目光投向了两人,阴霾的目光充满了愤怒。

不得不说爱情是可怕的,就因为眼前这一幕,刘鑫就已经昨日的种种抛之脑后,淡忘了某人的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