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过一片树林,翻过一座山坡,幽暗的天空中忽然响起了一声炸雷,一道惨白的闪电将密林照亮,仿佛死神的镰刀划过,闪电消失不见,密林恢复幽暗,风吹动树叶的沙沙声加大了许多,仿佛魔鬼在低语,无形的压力笼罩下来。
在这片漆黑的树林里,透着一种难言的恐怖,胆小之人绝对难以承受,但这对姬枫来说,也只是微微皱了皱眉头,因为忽然有几滴雨水掉落下来,姬枫知道热带雨林在这个季节多暴雨,这多多少少会给他赶路带来一些麻烦。
姬枫抬头看了看天空,“刺啦”一声,又是一道雪白的闪电在天空炸开,将周围无尽黑暗驱散,整个天空亮如白昼,看上去诡异至极,他继续低下头,继续赶路。
很快大雨直接变成了暴雨,姬枫冒雨继续前行,就这样走了半晚上,东边终于浮起了鱼肚白,一抹亮光驱散黑暗,给这个漆黑的雨世界带来几分光明,多了几分生机,暴雨下了半晚上,也渐渐变小,等天光大亮时,直接停了下来。
半晚上冒着暴雨在密林中赶路,即使是姬枫也感觉有些累了,找了一块大石坐下,拿出从毒贩那里得来的干粮和矿泉水吃喝起来,没什么味道,但能吃饱和恢复体力就行。
看着前方密林水雾袅袅,茫茫一片,翠绿的树叶丛中偶尔钻出来一只大鸟,怪叫一声飞远了,暴雨虽然停了下来,但是细雨连绵不绝,看起来一时半会是不会停的。
休息了半个小时,姬枫便继续赶路,又翻过一座山,到中午的时候,雨停下来,太阳出来了,和煦的阳光洒落在茫茫森林,被雨水冲刷干净的翠绿树叶上,一滴滴水珠倒映着阳光,很快从树叶上滚落下来,落在地面消失不见,阳光穿透树叶间隙落在地上,斑驳点点,金黄如蝴蝶翻舞,美丽、轻盈,空中一道道五彩光束更是迷人。
暴雨过后的森林是美丽的,一切清新、翠绿,空气也变得清新了许多,清风徐徐,令人心旷神怡,但姬枫却没有心情欣赏这美景,而是皱着眉头,因为他发现自己找不到被张国金抢了黄金芪的土著尸体所在,更不用说那具尸体了。
此时姬枫来到了一片山岗上,这片山岗树木高大,树冠茂密,山岗下面有一条小河。按照张国金的记忆,那具尸体就是被他仍在了河边上,姬枫当然不会指望尸体还在,他只是想着野兽吃了肉,还能留下一些骸骨。他甚至已经想好了一种依靠鬼婴施展的秘法,可以通过骸骨得到一种气息,一路追寻骸骨生前到过的地方。可惜连一块手指骨都没有给他留下。
另外,姬枫发现此地面貌已经与张国金记忆中有些不一样了。最大的不同,便是在河对面的山坡上多了一片木屋,看起来像是一个村寨的模样,看其规模人数不下于一两千。而且,姬枫隐隐有一种感觉,这个村寨中有对自己很重要的东西,或者说有什么人,或者物体在吸引着他。他必须要进去查探一下。
站在一棵大树上,远远的,姬枫看见村寨中有不少炊烟袅袅升起到半空中,和半空中的水雾混成一团,难以分辨哪些是轻烟,哪些是水雾。
村寨之中有不少人影活动,门口站着两名全副武装的士兵警惕的巡视着四周。这让他不敢轻举妄动,几十个,甚至一百来个普通武装分子他也不害怕,但是一两千就完全不一样了,他稍有疏忽,陷入对方包围之中,也是死路一条。
姬枫跳下大树,往前走去,他打算走进一点,进一步打探这村寨中的情况。
“嘎”一声尖锐的鹰啼在天空响起,姬枫抬头一看,一只巨大的山鹰从天空掠过,朝前面高耸的山峰密林里冲去,眨眼间消失不见。
姬枫停了下来,因为他隐隐感觉哪里不对劲,但他又说不上来,神识也没有发现什么端倪。
茫茫森林,树叶翠绿如海,随风起伏,时不时有鸟儿从树林中钻出来,怪叫一声飞上天空,在空中追逐嬉闹一会儿,又投入了碧绿的树林中,消失不见,几声古怪的兽吼声更是给这片生机勃勃的森林平添几分神秘和恐怖。
这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四五分钟之后,姬枫依然没有发现什么不妥之处,继续向前走去,只是神色之中越来越警惕,神识覆盖周身十米,目光锐利如刀,扫射四周,体内真元鼓动,做好随时施展风刃术或者御风术的准备。
只是随着不断往前推进,姬枫脑海中不安的感觉更加强烈了,可让姬枫神色越来越凝重的是,他始终不知道这种不安的源头是什么。
因为靠近小河的缘故,眼前和四周都视野开阔,一眼望去,一目了然,根本就没有什么人影,更不会有人会埋伏。难道碰见三品妖将或者筑基境界以上的修士,施展了隐身术,所以他才看不见?
心中一动,鬼婴从眉心钻出,漂浮在姬枫头顶。鬼婴没有眼睛,看不见东西,但他对任何生命气息有着特殊的感应,即使是隐身术都难以屏蔽。可从鬼婴那里传来的信息显示,四周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动物。
咔嚓,一道正常人类根本听不见的声响传入姬枫的耳朵中,与此同时不安的感觉已经强烈的极致。
这种强烈的感觉,让姬枫停了一来,一动不动,看向脚下,因为刚才那道几乎淡不可闻的咔嚓声来自他脚下。
神识透过地表,姬枫脸色一变——他踩到地雷了,而且看起来威力应该不小。
姬枫发现他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他的神识一直没有查探地面以下。
姬枫虽然第一次接触地雷,但也知道这个时候绝对不能让脚再动了,否则地雷瞬间就会爆炸。他估计即使他施展御风术也难保自身完好无损,说不定还会受重伤。
PS:因为编辑的要求,我书名改成了《妖怪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