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2章 同归于尽(4)(1/1)

随着时间的推移,界门处又一直在修建,渐渐的,这本是一片荒芜的无名之地,现在已经有了名字,就叫做界门。

不仅是在灵界,就连魔族和苍澜港那边的人类,也默认了这就是此处的地名。

原本无论是苍澜港还是魔族,都不清楚为什么要征召工匠来这荒无人烟的地方修建,就只看着这里一天一天的修建起来。

后来也就多少听闻,是叶风回要来这里居住。

叶风回的名字,对所有人而言,包括魔族,那都不算陌生。

毕竟他们很清楚,在族中备受尊敬的妖刀长老,就和叶风回的关系很是不错。

和魔族之间的战争虽然已经休止,但各族与魔族之间的关系还远远称不上友善,最多只能说是一种冷战关系,不交善也不交恶。

唯一让魔族能友善的,也就叶风回了。

而于人类和灵族而言的话,叶风回基本可以算是神一样的存在。

以至于界门处逐渐修建起来了之后,无论是魔族还是灵族又或者是人类,都对此地有着一种敬畏的心态。

甚至妖刀还特意下令了,族人不得贸然打扰此处。

所以,这里还算是幽静安宁。

而且因为考虑到是要给叶风回带着孩子们居住的,所以斯陨从一开始,就对工匠要求很是严格。

斯陨为了以后叶风回带着孩子们能住得舒适,力求至善至美,工匠们丝毫不敢怠慢,将这里修建得如同世外桃源一般。

叶风回从来没来这里看过,从灵界搬下来的时候,才是她第一次看到这里。

不得不说,斯陨为了能让她和孩子们住得舒适,也算是煞费苦心了。

时间这玩意儿就是这样无情,无论你开心也好,难过也罢。

时间从来不会因为谁的情绪,就改变它行进的轨迹。

它总是一刻不停,一直一直往前。

叶风回再也没有感觉到过千陨的存在,一次也没有。

他就像是从来没有出现过一般,消失了。

叶风回原本以为自己会很伤心难过的,然而并没有,不知为何,就是有一种奇怪的直觉。

不知道应该怎么形容这种直觉,说是女人的第六感也不为过。

也可能是因为千陨曾经出现过那么长时间,每一天都在,每一天都未曾缺席。

这让叶风回忍不住觉得,比起说去相信千陨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她更趋向于认为千陨是不是在做什么很重要的事情。

于是,虽然叶风回一刻都没有放下过对千陨的思念,但,日子还是要过的,她清楚知道,自己帮不上他任何忙。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照顾好自己,照顾好孩子们。

日子一天天的过,时间久了,好像一切都习惯了,好像一切都变得理所当然。

叶风回过上了她曾经想过要和千陨一起过的日子,喂马、劈柴,虽是不能周游世界,但,这种归田园居的生活,仿佛能让一切都慢下来。

包括心境。

所以,八年的时间,仿佛一转眼就过去了。

这世界依旧安宁太平,魔族推选出了新任族长,由辉夜长老担任。

其实原本露娜是更合适的人选来着,但考虑到她毕竟嫁给了异族。

就退而求其次,由辉夜担任。

因为辉夜的努力,以及露娜从中周旋,加索大陆的土地也划分了出来。

分为了东西两边,东边是魔族的领土,他们一族的人数并不算多,所以哪怕只有东边的领土,也已经是绰绰有余了。

而西边的领土则是归为人类和灵族共有。

因为灵族和人类的良好关系,灵族有不少和人类通婚的族人。

但因为灵界的土地资源毕竟有限,所以,若是与人类通婚的族人,便搬到加索来生活,毕竟也更方便。

而这加索的东边和西边的划分界限,魔族和人类达成了一致。

就是以界门为分界线的,像是谁都没有任何意见,叶风回的居处,就像是一个中立国一样的存在。

更像是一个圣地一般的存在,哪怕这八年来,魔族和人类和灵族的交往逐渐多了起来,但界门处,从来都不会有人冒犯。

哪怕互相来往也都会绕开界门处。

甚至在界门的东边,会有魔族派出的巡逻队,而西边则是由人类和灵族派出的巡逻队负责。

就是为了最大程度的保证界门处的清净。

叶风回倒是乐得清静。

孩子们一天天的长大,这种感觉似乎只有为人父母才最明白,小孩子真的像是一天一个模样,一天仿佛就能长大一点。

她还是第一次体会这种感觉,毕竟,燃儿的成长,她是错过了。

她一边陪着烬儿和晓晓长大,一边……等他。

晓晓一岁的时候,叶风回带着她和烬儿一起搬来界门居住的,转眼八年过去,她也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奶娃,九岁的她,已经是一个漂亮的小姑娘了。

虽说在容貌上依旧是比不上烬儿,但比起刚出生时那皱巴巴的模样而言,已经是女大十八变了。

她的全名叫做封弥晓晓,虽说身份是封弥帝国的公主,但,叶风回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够无忧无虑地长大。

所以比起帝国皇城那些受着各种规矩束缚的贵族小姐而言,晓晓从小就更活泼可爱,而且也很懂事。

而烬儿已经十岁了,这个从小就长得格外漂亮,让人觉得惊为天人的孩子,更是半点没有长歪。

虽说才十岁出头,却已经不难看出英俊的模样了。

此刻,晓晓坐在叶风回前面的椅子上,背对着母亲。

叶风回手中拿着一把梳子,正在给女儿梳头,打算给她梳个她喜欢的蜈蚣辫。

“娘,好了吗?”女孩儿的声音清甜,语气里似乎带着几分急切。

“快好了。”叶风回声音温柔地答了一句,就笑着问道,“这么急,是要赶着去哪里呢?”

“去界门!”晓晓的声音听上去兴冲冲的,“娘,我和你讲喔,我在界门种了两棵血灵,小哥说加索不适合血灵生长,我非得亲手种出来,用来送给大哥当做生辰礼物。”

叶风回笑得无奈,女儿骨子里多少有几分不服输的性子。于是,就算叶风回知道加索的确不适合血灵生长,除非有她的灵力滋养才有可能生长。

但也不想打击女儿的信心,“好吧,天黑之前要回来,不许误了吃饭,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