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姝的脚崴了,肿得根本没法走路。

夏伦是“落井下石”的那个人,最后当然由他负责把秦姝背回去,而且还得买好早餐送到她跟前。

秦姝趴在他背上,毫不客气地使唤道:“香炸南瓜饼,红枣牛奶,煎饺,萝卜糕,小笼包……唔,暂时就这几样吧,别买错了。”

说完她肚子还咕咕咕地叫了几声。

秦姝一点儿也不觉得难为情,反倒是夏伦哈哈地笑起来,把她往上颠了颠,说:“脚伤成这样还不忘吃,看来是个吃货。”

“你这话没什么逻辑。”秦姝撇撇嘴,晃了一下肿起来的脚,“脚已经受伤了,一时半会弄不好,所以当务之急是填饱肚子,省得又饿又疼跑去医院。”

夏伦又笑起来,狭长的凤眼流动着一种迷人的光彩。

秦姝莫名其妙:“这有什么好笑的?”

她觉得夏伦的笑点太低了。

“你说得有道理。”夏伦说。

事实上,夏伦也不明白自己在笑什么。

但此时此刻背着脚崴了的秦姝,他心里有一种油然而生的愉快,仿佛她说的每一个字都非常好听,连清晨的空气也比往常清新。

明明他和秦姝只见过几次,但每一次都印象深刻。

第一次在西餐厅,夏伦跟随凌墨寒外出执行任务,暗查玫瑰组织潜伏在林城的间谍。

那次秦姝被一个油头粉面的小子纠缠不休,他惊讶于老大竟然会出手,把那小子的胳膊拧断了。

随后他看见秦姝,侧脸很漂亮,于是他像平常那般调侃了一下。

纯粹是习惯而已,尽管落在外人眼里很轻浮。

没想到秦姝也不闹,还冲他笑起来,那双潋滟含笑的桃花眼就这样刻入夏伦的脑子里。

那一刻,夏伦觉得秦姝和他是同一种人。

这很有趣。

此后两人在酒吧喝龙舌兰酒,秦姝一点儿也不矫揉造作,喝起酒来潇洒痛快,使人觉得看她喝酒也成了一种美景。

只是意外的,夏伦没想到秦姝的酒量那么惨,这倒让他有种意外的小惊喜。

再有就是前天晚上,老大被玫瑰组织的杀手一路追杀,军车撞在护栏上,差点翻车了。

换成平常的女人,恐怕早就吓破胆子了,哪还会冷静地打电话求助,把地理位置清楚准确地发送到他手机上。

这让夏伦又想起先前在车库遭遇袭击时,秦姝虽然吓得半死,却也比一般人冷静,甚至还帮他们打开车门,让大家顺利回到车上。

当时夏伦就很欣赏秦姝。

而今夏伦已经有点分不清对秦姝是欣赏还是其他什么感情了。

他向来随性,也懒得去深究,只觉得秦姝有趣大胆,他喜欢和这样的女人相处。

不过,老大和秦姝到底是什么关系?

念头再一次闪过,夏伦开玩笑似的问:“你是我们老大的女朋友?”

这问题对于秦姝来说很突兀,换成别人她才懒得回答。

不过看夏伦挺顺眼的,感觉这人虽然外表看起来放荡不羁,像一个万花丛中过的花花工资,但真正接触下来发现他很靠谱,不愧是一名特种兵。

“我才不是那王八蛋的女朋友。”秦姝想到今早的事情就来气,提起凌墨寒自然没好气,“现在呢,我就是他手底下的一个兵,要不然我能被他训练成这样?”

秦姝觉得自己都快累瘫成狗了。

“兵?”夏伦半信半疑。

“是啊。”秦姝郁闷,“好在是散兵,非正规军,否则我肯定也要像你们一样入伍军训。”

要不是凌墨寒逼迫她结婚,她何必为了自保这么辛苦地训练,说来说去都怪凌墨寒。

霸道又不讲理的混蛋!

不知为何,夏伦听见她不是凌墨寒的女朋友,愉快感又上升了一个点。

等把秦姝背回去之后,他痛快地说:“等我十分钟,保证把你想吃的早餐都买回来。”

“快去快去。”秦姝冲他挥手。

夏伦脚步轻快地走了。

秦姝问站岗的警卫员,得知凌墨寒回来吃过早餐就走了,心里不免有气。

但转念一想,这分明就是好事啊。

如今她和凌墨寒达成协议,在凌家人面前他们是夫妻,私底下却是上级和下属的关系。

凌墨寒再也不能借口夫妻名分对她动手动脚,她也不必整日担心凌墨寒哪天兽性大发将她强上了。

唔,就是付出的代价很惨烈:以后每天早上都要接受凌墨寒变态的训练!

算了,有得必有失。

秦姝很快就调整了心态,舒舒服服地躺在沙发上等待早餐。

当然,脚踝依旧很疼!

十分钟后,夏伦回来了,手里拎着一大袋新鲜出炉的早餐,全部都是按照秦姝要求买的,还额外要了两份山药粥。

夏伦也还没吃早餐,两人对坐在一起,也不管什么优雅矜持,反正埋头就是吃。

和特种兵吃饭就是这点好处,完全不必太过拘泥,至少不用像祁明然那样,吃什么都端着身份,稍微吃快一点都不行。

秦姝真是受够了。

吃完山药粥,秦姝胃里舒服了,便开始慢悠悠地吃其他东西。

她偶尔抬头看一眼夏伦,发现这人吃饭和凌墨寒如出一辙——军人就是这样,做什么都行动迅速,连吃饭也一样,而且吃得干干净净,一点儿也不浪费。

吃过早餐后,秦姝打电话给林献请假,说自己脚扭伤了,要去医院。

林献批准了,但挂断电话前提醒道:“别忘记下星期的实习生考核,你可是我选进来的人。到时候要是敢丢我脸,别说我一脚把你踢出去,连工资我都给你扣掉,赔偿我的栽培费!”

这威胁厉害咯。

但从另一方面也表明,林献是比较欣赏她的,希望她能留下来。

只要秦姝实习生考核成绩合格,林献这边肯定不会卡她,一定会把她平时的实习表现评为优秀,到时候秦姝也就能留下来了。

秦姝不蠢,立刻就听懂了他的意思,拍胸脯保证:“老大,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林献对她的回答很满意:“赶紧去医院,明天来上班,我这儿还有一大堆事情要给你呢。”

挂断电话后,秦姝晃起脚踝给夏伦看:“看见没,我的脚肿成这样了,是谁的责任?”

夏伦道:“你的。”

秦姝挑眉,佯装发怒要踹他:“还敢推卸责任。骗我说受过专业训练,下手可真重,我脚都要给你拧断了。”

夏伦生怕秦姝的脚加重伤势,在她虚踹过来时条件反射地伸手握住了。 军人就是这样,反应能力简直了!

掌心下的皮肤细腻光滑,如美玉,如珍珠,如触电般的感觉。

夏伦迅速放开她的脚踝,很无辜地说:“谁叫你的脚那么细。”

“说得好像你很有道理似的。”秦姝吐槽。

最后当然还是夏伦带秦姝去军区总医院,他今天不用执行任务,有大把的时间供秦姝使唤。

一路上,两人能聊的话题很多,天南地北乱侃一通,又互相吐槽。倒是没怎么闷。

不像凌墨寒,情绪反复无常,一会儿冷着脸不说话,一会儿又蛮横地占她便宜。

大多数时候,他们两人都是争锋相对的。

不对,她干嘛好端端地又想起凌墨寒,这种霸道的混蛋赶紧滚开她的脑袋吧。

秦姝极力把凌墨寒那张俊美冷酷的面容丢出脑海里,心想同样是特种兵,怎么差别那么大,还是夏伦适合当朋友。

他们明明只是见过几次面,却意外地合拍,对很多问题看法一致。

从这种感觉来说,两人骨子里其实是一样的人。

只是这会儿秦姝也没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有问题,比如说她和凌墨寒本来就不是朋友。

夏伦的父亲是军区总医院骨科专家,在路上他就和夏父提前打过招呼了。

夏父身穿白大褂,里面穿着军服,年纪大概在四十多岁左右。

眉目端正,一身正气,很有军医风范,让人很难想象夏伦就是他的儿子。

毕竟夏伦不用执行任务的时候太潇洒了。

秦姝被安排去拍片,看看骨头有没有受伤。

夏伦随意地坐在办公桌上,手指也不安分地转动着一根钢笔。

夏父不满意地皱眉:“像什么样子,给我站好!”

“偶尔放松一下。”夏伦耸耸肩。

话虽如此,他还是站起身,只不过就算他穿着军装,那张过分好看的面容也不够刚硬。若不是眉宇间有一丝军人的英气,谁也不会相信他竟然是赫赫有名的野狼特种兵。

夏父有些无奈,转过话题,问:“你是不是喜欢刚刚那女孩?”

“您是说秦姝?”夏伦问,不待夏父回答又自顾自地说,“这要看您指的是哪种喜欢了。”

“少给我胡说八道。”夏父呵斥,又想起另一件事,“不管是哪种喜欢,这女孩不适合你。我问你,你最近和南雅联系了吗?”

夏伦一听就知道夏父什么意思,走到沙发那边坐下,这才慢悠悠地说:“我联系她干什么。您又不是不知道,您这位得意弟子是军中出名的冰山美人,一心一意喜欢我们老大,我凑上去不是讨嫌么。”

纪南雅是一名出色的军医,也是夏父的得意学生。

夏父有意撮合儿子和纪南雅,奈何夏伦就是没兴趣。

他正欲开口,夏伦又堵住他:“您可千万别再说我们老大对纪军医没意思,人家只是没说出来而已。要不然按照老大冷酷绝情的性子,能允许冰山美人一次又一次出现在身边?所以您就别再让我当恶人了,我不想和老大抢女人,我对您的得意弟子也没那意思。”

诊室门外,秦姝正想推开门,没想到却听见了这番话。

原来凌墨寒心里还有一位冰山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