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5章 547.逼入绝路(1/1)

第545章 547.逼入绝路

“没有关系,因为这本身就是一个偶发事件。应该说,犯罪嫌疑人在追杀被害人的时候并没有想到要这么做。只是在冲入消防通道之后,灵机一动出现了这样的想法。请各位想象一下,当时的犯罪嫌疑人可是身穿厚重斗篷,并且连声音都可以掩盖的。如果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杀了人,他也可以拿着匕首夺路而逃,等跑到隐蔽地点之后扔下斗篷再混入人群。所以,这根本就不是什么理由。”

“反对!”

法者鸩重重地拍击桌面,只可惜,自己拍桌子的模样怎么不会有迷妹流口水呢?

“警卫先生真的会认错吗?警卫先生会认错只不过是公诉方单方面的‘认定’而已。而在穿淡色衣服的人和警卫擦肩而过的那一刹那,警卫是可以看到对方的侧脸的!这一点,公诉方没有办法能够抹除这个可能!”

对于法者鸩现在的反击,刘傅兰卿依然只是冷哼一声。他回到上诉人席位,站定。此时,旁边的那个女性检察官也是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有些害羞,但还是向着法者鸩鞠了一躬。

“法律师,我再次为我的手下之前曾经撞上你而道歉。”

法者鸩一愣,却是没有说话。

刘傅兰卿伸出手,指向旁边的女检察官,冷笑道:“相信刚才法庭中的各位都已经看到了,之前,辩护律师亲口承认了我的下属对其进行过撞击。既然如此,我这里要提交另外一份证据。”

待的刘傅兰卿说完,一直在旁边蠢蠢欲动的贾公正立刻站起来,将手中的一个U盘交给书记员。随后,他望着法者鸩,带着胜利者的笑容,狠狠地嘲讽了一下。

投影仪打开,很快就出现画面。画面中的时间就是刚才的法庭休息时间,镜头中出现了法者鸩,他正在洋洋得意地向着前方的一个拐角走去。

随后,一名女检察官冲上来撞了他,并且向他连连鞠躬道歉。可就在这个时候,画面定格,那个女检察官的脸十分清晰地呈现在了投影仪上。

也是在这个时候,法者鸩才是倒吸一口冷气,双眼睁大,浑身僵硬的动弹不得。

因为,那个女检察官根本就不是现在站在公诉人席位上的那个女孩。

“画面中的女检察官是我的另外一个下属,可以看见,被告律师在面对一个和其打了足足五秒钟照面的人之后,依然没有能够认出其面部特征。”

“其实这很正常,一般人在对陌生人产生记忆的时候,首先想到的都是对方的衣着,发型。除非对方脸上有很明显的特征,否则在匆匆一眼之后根本就很难记得。”

“就像是辩护律师一样,他在面对我的下属时印象最深的就是马尾辫,检察官服饰。然后刚才到了法庭上,他毫不犹豫地就将我这个同样有着马尾辫和检察官服饰的下属错认成为了同一个人。”

刘傅兰卿摊开双手,摆出一个无可奈何的姿态:“试想,一个观察力敏锐的知名律师,在正面接触了一个陌生人五秒钟之后都没有能够记清楚她的面部轮廓。你却能相信这位证人在半秒钟不到的时间之内,通过这短暂的一瞬间看到被追杀的人的侧脸而认清对方?这可能吗?”

至此,法者鸩终于是彻彻底底地没有话说了。他瘫坐在座位上,摆出那个让贾公正看了简直就要心花怒放的表情。

“慢着!”

可就在这个时候,一直坐在犯罪嫌疑人席位上的田锣却是急了。他紧紧地咬着牙关,额头青筋暴露,原本看起来显得十分温顺的模样现在却是凶神恶煞!

“你这是什么意思?你的意思是说我是故意想要杀人的吗?”

刘傅兰卿没有请求法庭让这个家伙坐下,而是轻描淡写地说道:“没有错,从状况上来看也只有这个可能了。也只有这种可能,才能够解释你在口供中认出对方是男性的理由。”

“开……开什么玩笑!”

田锣的嘴角颤抖,浑身因为激动而僵硬。但是看得出来,他额头上的冷汗正如同雨水一般地落下——

“我……我才是被追杀的那个!你竟然说我故意要杀这个人?你……你有证据吗?你有证据证明逃跑的那个人是他而不是我吗?”

一提到证据,法者鸩也像是清醒过来了似的,立刻喝道:“没错!上面的一切都只是公诉人的推理!就算只有半秒也好,证人也的确有可能就是在这半秒钟之内看清了被追杀的人的面貌!由此可以看出,公诉方刚才的一切都只是推论,却没有实际的证据支持!”

有了法者鸩帮腔,田锣脸上的笑容立刻绽放了出来!他从犯罪嫌疑人席位上站起,不管两边的法警的压制,露出自信而残忍的笑容,双手重重地敲击着被告席——

“没有错!哈哈……你们没有证据!你们没证据证明我是穿着斗篷的那个!哈哈哈……没错,我才是被追杀的那个人,我是正当防卫!我是被你们警方逼着承认知道对方是男人的,其实我是正当防卫!没有错!哈哈哈!”

法庭,一下子喧闹了起来。

旁听席上的记者们一下子开始炸开了锅,开始拼命地记录现在的情况。而法警也是鼓动着,不断地想要将田锣压在被告席上。

伴随着这场喧嚣,主审法官连忙敲响手中的法庭锤喝令在场的众人安静,花了好长一段时间,才算是平息下来。

“证据……是吗?”

刘傅兰卿抬起手,点着自己的额头。这个潇洒而又漂亮的检察长如同所有女性的梦中情人一样,微微甩了一下自己脑后那一头如同银河瀑布一般的流畅长发。

“的确,监控视频太过模糊,根本看不清人脸。而且距离人物较远,也看不清跑在前面的那个人穿的是蓝色还是淡蓝色衣服。现场的目击证人大多数都是和这位证人一样,只是匆匆一瞥。当天在警局录制的口供中,也全都是清一色的注明‘穿白色衣服的人在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