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赵带人追到白云峰山脚,眼瞧着就要把人追上了, 没想到斩钰那小子疑心病忒重, 还没等小赵开口说明来意, 那小子一个麻溜的就跑了个无影无踪!他熟悉那一带的地形, 现在又有了警惕心,藏得更深了。小赵他们在山里搜寻了大半天都没收获。”
别蜂起对江笠说道。
其实,凭斩钰现在的修为,即便他们追上了, 光凭赵侍卫长这三阶玄师,恐怕也很难拦住对方吧。
江笠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回到悦来客栈后, 他一直在把玩随手从院子里摘来的长丝叶。
“你拿着这个, 下次见到斩钰, 把它给他看。”
别蜂起低头一看,江笠居然不声不响地就编了一只草蚂蚱。
“哟,媳妇儿, 你这手灵巧得很啊!”别蜂起夸张地笑了一下, “瞧这胳膊腿儿, 编的还挺像的——等等!”像是想到什么,别蜂起蓦地笑容一敛!
“这草蚂蚱是什么典故?!”
难道小书生跟那个斩钰有一段他不知道的往事旧情?
江笠徐徐道:“当年斩钰救我一命时,我无以为报, 曾以此物相赠。”
斩钰幼年时性子孤僻自卑,竟日只是躲在后山埋头练剑。他曾亲手编织了一只草蚂蚱赠与他。他记得小孩儿那时可开心了, 终日宝贝似的藏在怀里, 又像条小尾巴似的粘在他身后。如今回想起此事, 倒是颇为怀念。
说起来,他那时真是十分喜欢摆弄这些小手工,不仅送过斩钰,还送过桂臣雪和周围其他人。
想来斩钰应该不会忘记才是。
如此一想,江笠嘴角不禁勾起一丝浅浅笑意。
别蜂起的脸瞬间就扭曲了。
怎么,跟那个斩钰的回忆很美丽是吧?陷入回忆里不能自拔了是吧?他一个大活人坐在面前也看不到了是吧?所以前几日在碧海酒楼你看的其实不是桂臣雪而是那个斩钰是吧是吧?
别蜂起一拍桌子站起身:“我也想要一只草蚂蚱!”
江笠惊奇道:“这是哄小孩的东西,你这么大个人了,要了何用?”
“可我就是想要!老子告诉你,你今天若不给我也编一只,那这只就归我了!”别蜂起拿起那只作为信物的草蚂蚱咬牙切齿道。
没错,他就是要在小书生跟别人的回忆中插上一脚!两脚!三脚!让小书生跟别人的回忆里都是他的脚印!
江笠暗道这别二少爷果真是个十年如一日的幼稚鬼,这才装成熟装了几天啊!
不过他懒得跟别蜂起计较这些小事。很快又编了一只新的草蚂蚱,笑着递给对方:“来,小蜜蜂,这个给你玩儿。”
“什,什么?!”别蜂起俊脸一红。
该死,小书生居然用这么撩人的语气,这么亲昵的姿态对付他!还,还“小蜜蜂”……!
那么这么亲密的称呼,他是应呢,还是不应呢?
“你到底要不要?”江笠见别蜂起脸红得要滴血,迟迟不敢伸手来接,不由失笑道。
“当然要!”别蜂起一把夺过那草蚂蚱,心慌意乱地收入怀中。忽然想起那日江笠说的“夫君最宠你”,心里霎时那叫一个甜蜜跟满足。
没错,美好回忆什么的,他们以后也会有的!
于是别二少爷那自碧海酒楼就积压着的滔天醋意,就这样被江笠一只草蚂蚱打发了。
“不过,既然知道‘江笠’已经死了,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江笠忽然问道。
别蜂起一愣,继而满脸遗憾地叹道:“……唉,没想到江笠居然死了。打算目前倒是没有。”
江笠倒是平静。他坐在茶桌另一边,慢悠悠地啜饮他的大红袍。
别蜂起支肘望天,没心没肺地惆怅道:“我努力十年,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够亲手打败他,血洗前耻。但是现在,我还没有打败他,他居然就死了!他怎么就死了呢!”
“我以为江笠死了,你会很开心呢!”江笠笑道。
别蜂起摇头道:“有什么好开心的!我只是想打败他,又不是多恨他!他是算计过我,但我也知道,那时大家各自为政,他为银雁城,我为竞陵城。他算计我,不正如咱们前番算计米商蔡老板吗?再说,江笠如此惊才绝艳,儒雅博学的一个人,英年早逝,难道不可惜吗?我哪能开心呢!不过……”别蜂起忽然话锋一转,“今日姓桂的跟斩钰一番对话,你可听明白多少?那个姓桂的跟江笠莫不是……那种关系?”
“咳咳咳!”江笠轻轻咳嗽几声,却是被热茶呛了一口。
别蜂起立马就横移过去。他轻轻拍着江笠后背,熟练地运转玄气帮江笠捋顺气息。而他另一只手就顺势搂住了江笠的肩膀,把自己往江笠那边靠近了,几乎就把江笠整个人搂进了怀里。
江笠边咳嗽边百忙中抽空瞥了他一眼,笑道:“二公子,你再挪,可就要坐到我大腿上来了!”
别蜂起俊脸一红,然而依旧硬邦邦地坐在那里,厚着脸皮不肯挪窝。
自从明白自己对江笠的感情后,别蜂起就活在一种患得患失的气氛中。
周围亲近江笠的人,长得好看如同桂臣雪者,他担心江笠被这些小妖精迷了心。
相貌丑陋身世可怜如同斩钰者,他担心江笠太过心软,一不小心就怜惜了对方。
相貌普通没什么攻击性者,他担心江笠没有戒心,万一哪一天就被对方拐走了。
哎,无论怎么看,全世界满大街都是他别蜂起的情敌!江笠又是这么温柔善良平易近人的性子,而且身娇体软一推就倒……
所以别蜂起决定,从今天开始,一定要把江笠盯紧了!
尤其是那个桂臣雪!不如找个机会把隐患扼杀在摇篮里?
两人如此亲近,彼此温热的鼻息都能互相感觉。江笠隐约察觉了别蜂起的异样,可又不敢确定。
江笠冷静自持,对事对人向来是最敏感甚至敏锐的。从对方一丝一毫最细微的肌肉颤动中,或眼神转换间,他往往能够直接判断出对方是好意或是歹意。但是唯有感情一事——曾经他那么确信桂臣雪是喜欢自己的,所以对对方一再纵容,最后终于一败涂地。现在他对自己的判断产生了质疑,对感情之事更是避如蛇蝎。
现在他看别蜂起——别家二少爷仿佛对他动了感情,又也许只是一种错觉?
然而无论真假,感情之事,他早已决定敬而远之,不再轻易尝试。
心念电转之间,江笠已经很从容地转开脸。他起身走近窗前,去看窗外那傍晚时分,群山中悠然入暮的□□。
远处霞光万丈,犹如仙女素手织就的绚丽锦缎,然而在别蜂起眼中,再美丽的景色,也不及江笠一点颜色。
别蜂起在江笠身后站起身,看江笠长身玉立,白袍曳地,恍然犹如一只仙鹤栖息在绿山白水之间。渺渺茫茫的,又像是蓝田山上如梦似幻的碧色玉烟,可望而不可即。
在这一刻,别蜂起笼统地爱上了江笠的一切。
江笠的聪慧狡猾,温柔从容,儒雅娴静,博学多才……
脆弱的,温驯的,像个孩子一样,胆小怕黑,爱吃蜜枣,一到喝药时间便闹小情绪,寻找各种借口企图逃避苦药的江笠,也是如斯可爱,令人着迷。
别蜂起的心瞬间软得一塌糊涂。他宠溺地望着江笠,在心中无声地说道:小书生,我喜欢你。喜欢极了。
江笠察觉了他那灼人的视线,回头温和地问道:“二公子,怎么了?”
“没,没有!”别蜂起慌忙转开脸。“咕噜咕噜”灌了一大口冷茶。
怎么办,被江笠一看,他就紧张得要语无伦次了。之前明明不会这样啊!
怎么办怎么办,才动了念头就紧张成这样,他要怎么表白呢!
别二少爷很烦恼。
他性情直率,既然认清了自己的感情,便决定郑重相待,对自己将对江笠说的每一句话负责。然而毕竟是第一次喜欢了人,他内心惴惴,总觉着表白乃是人生大事,绝不能一句话简单概括,否则就显得没了诚意。表白必须像进阶突破一样,要有天时地利人和,要慎之又慎,细之又细。
别二少爷纠结了一夜,打坐练功时差点因此走岔气。
最初到银雁城是为了挑战“江笠”,如今“江笠”不在,治疗离魂之症一事终于被提上日程。这几日,别蜂起一边陪着江笠看书赏花,一边放出眼线,寻找斩钰的同时,更遍寻名医。
这天他一大清早醒来,就收到一封未署名的信笺。来信之人自称他的故人,愿意为他引荐名医,邀他巳时(10点左右)前往秭归山庄。
别蜂起想了想,决定还是过去瞧个究竟。他向江笠提及此事,但江笠却拒绝同往。别蜂起只能把赵侍卫长等人全部留下来保护江笠,自己孤身一人前往秭归山庄。
秭归山林葱茏葳蕤,静雅怡人。
别蜂起顺着山路一路拾阶而上,走到山腰抬眼一看,就见秭归山亭上坐着一位粉色纱裙,身姿婀娜的姑娘。
那姑娘闻声转过脸来,娇柔的小脸在对上别蜂起的刹那,绽开一抹欢喜娇羞的笑靥。
赫然正是银雁太守家的千金朱怡颜,那个被他抢了蜜饯后就一直出没在他周围的大小姐。
别蜂起的眉头微不可查地皱了一下。
“怎么是你?”这朱怡颜算他哪门子的故人?别蜂起这时已经后悔丢下江笠出来了,并暗中起了打道回府的心思。
朱怡颜看别蜂起神色不善,心中略感委屈跟气愤,但她还是柔柔地望着别蜂起道:“李公子,我听说你在寻找名医,恰巧小女识得一位前辈,他妙手仁心,寻常病症皆不在话下……”
别蜂起跟江笠进入银雁城,使用的依旧是化名。朱怡颜知道别蜂起在寻访名医高人,却不知道是为了治疗离魂之症。还以为是为他那个病怏怏的弟弟李轻舟找的。听说别蜂起很重视自家那个药罐子,所以她特地前来投其所好。
别蜂起想起江笠之前说的,这朱大小姐恐怕是心悦于他,登时心里就十分别扭。只觉得多了一个大大的麻烦。他向来自诩是个洁身自好,持节坚定的好男子,对心上人一心一意,绝对心无旁骛。他可不想因为这个莫名其妙的朱小姐害得自己被江笠误会!
别蜂起面无表情道:“朱小姐的好意,在下心领了。告辞!”转身就往山下走。
朱怡颜一愣,慌忙追上去:“李公子,请留步……!”
眼见别蜂起完全无视她的叫唤,朱怡颜暗道,看来老娘得拿出点手段了!
她“哎呀”娇呼一声,脚下一崴,便柔若无骨地朝别蜂起跌去。
见到佳人摔倒,正常男子哪怕不认识对方,怎么也得伸手扶一下吧?
但别蜂起是个例外。别二少爷爱憎分明,待人处事干净利落,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绝不会给对方任何纠缠的机会。他既然喜欢江笠,就一定坚定他的立场。
别蜂起很伶俐的一个转身直接避开,由着朱怡颜无遮无拦地扑到石壁上,撞了个结结实实。
同时嘴里还很不客气地哼唧了一句:“妈呀,吓死大爷了!幸好大爷闪得快!”
朱怡颜捂着撞得红彤彤的鼻子转过脸,委屈愤恨地瞪着他:“你,你居然避开……!”也不管她会否因此滚下山阶!怎么会有这么坏的人!
别蜂起瞧清了她狼狈的模样,随即没心没肺地哈哈大笑起来。
“我好心好意要帮你,你居然这样对我!”朱怡颜大怒。
“别,千万别帮我!我就喜欢自己帮自己!”
“你……!你太过分了!”朱怡颜恨恨地一跺脚,捂着脸呜呜呜地大哭着跑掉了。
她终于明白,别家二少爷是一个王八蛋。
她不会原谅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