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香极则臭(1/1)

蒲金刚用钳子夹起这把玄铁刀,左右观瞧,抑制不住满脸的激动。适才这把刀还是那么干枯萧杀,此刻像是一只吸饱了血的蚊子的肚子,黑色的刀身里面透出幽暗的光芒,那暗红色的光芒显得无比圆润,无比饱满。

“哇……”天香楼来送饭菜的一个年轻小伙计吐了一地。这小伙计不仅吐光了胃里面的东西,还在干呕,折腾了半天,才缓了一口气,说道:“这刀,太臭了。”

原来这小伙计很是好奇,在蒲金刚看刀的时候忍不住凑过来瞧一下热闹,离得稍近些,就闻到了一股非常强烈的难闻气味,何止是臭,那是相当地臭。

麝血和着麝香怎么会臭?当然会臭,而且奇臭无比。

麝香产于麝,一只麝产麝香仅有二两余,原麝之尤甚。黑山手下适才杀的这只原麝比平常的原麝大了一倍多,肚脐下的麝香足足有半斤之重,乃是麝香中的极品。麝香又叫做臭子,一两麝香需要溶入一百斤烈酒里面,才能散发其独特的香味。若是未能稀散的麝香,当然是有非常猛烈的恶臭味道。

臭味大家都闻得到,在黑山的手下宰杀麝的时候就已经闻到了。小伙计是来送饭的,没有防备,一路上仅是嗅着饭菜的香味,乍一闻这麝香之臭,竟然没能把持住,吐了出来。

张君宝不禁想起来经书上看到的一个小故事,说的也是香料。说的是古时候一个人在海边上捡到一块东西,恶臭无比,浮于海水,每每丢之均被海浪冲到岸上来。这人就将这块恶臭的东西埋了起来,结果方圆十里的花草都变得异常的芬芳,凡是外来的人都觉得这地方十分特别,有一股异常的香味。后来,人们寻来寻去,终于找到了香味的源头,就是那个人当年埋的那块恶臭的东西。

那块东西被人们重新挖掘出来,细细研究,发现这块恶臭的东西竟然是一种十分罕见的香料,香味持久浓郁,百年不散。其臭只不过是因为它的香味太过浓郁,浓郁得让人无法忍受。此物如何而来,不得而知,只道是海上来。便传是海里面的“龙”,在睡觉时候流出的口水,滴到海中凝固起来,天长日久就成了“龙涎香”。

此后,竟还生出许多笑话。龙涎香极其罕见,便有妄人捧着一块极香的东西,在集市上叫卖,说是龙涎香。世人笑之,曰其不辨香臭。这妄人还不解,道:“这么香的龙涎香你们竟然不识货,难道臭的龙涎香才是真的龙涎香么?”他不知,真的龙涎香,却真的是臭的。

香极则臭,臭极则香。便如善恶一般,均在一念之间。古人讲究中庸之道,也在其中。“香”得极了,反而会不被人们接受。

蒲金刚的两眼放光,他知道,这不仅仅是一把利器,还是一把神器。

那小伙计又道:“蒲先生,这刀如此之臭,就算揣在身上,裹上三层棉袄都难以忍受。这可怎么用啊?”

蒲金刚哈哈大笑,说道:“你懂什么,现在麝香才刚刚浸入刀身,待这刀身凉却下来,这恶臭的味道就会大大的收敛,到时候反而会是千年都散不尽的芬香。况且这才初次淬火,等淬过‘五牲之祭’,这味道也会收敛许多呢。”

那伙计唯唯诺诺,连点着头,又摇着头出去了。

古代文人、诗人、画家都在上等墨水与颜料中加少许麝香,制成“麝墨”写字、作画,芳香清幽。若将字画封妥,不仅可以防腐防蛀,而且历经千年依旧清香不散,万世流芳。

蒲金刚不通文墨,这“麝墨”一说也仅是听闻。恰好黑山弄来了许多稀奇古怪,千载难逢的珍品。其中便有这百年难遇的极品原麝,便效仿文人试了一试。不期这刀嗜血,竟然将一盆的麝血饮了个干净,这香味自然也就沁入到了刀身之中。

麝香之香,万古流长;

玄铁之稀,千年难遇;

刀能嗜血,闻所未闻;

这把香刀,便是旷古奇今了。

蒲金刚道:“换一个银盆,再倾入两坛好酒。要黑山老爷的‘九酝春’,那酒最烈。”

两个手下得令去忙活,一个手下说道:“蒲先生,那‘五牲之溺’和‘五牲之脂’可还要得?”

蒲金刚道:“要得,要得,这刀若不尝尽世间的酸甜苦辣,又怎么能算是一把好刀呢?”自古以来,刀剑常饮人血,自是灵气非凡。有灵气的东西,观澜的又岂止是酸甜苦辣?

黑山已经舒展开了眉头,默默地点着头。

西门鬼和楚欢依旧立在那里,仿佛已经与世隔绝。蒲金刚又去忙活去了,黑山好像对楚欢很有信心,

烧红的刀被浸在满是烈酒的银盆之中,一阵浓烈的青烟裹着一团团蓝色火苗,显得无比得妖娆和诡异。

青烟散了,火苗熄了,银盆也干了。

这次张君宝瞧得清楚,不管那盆烈酒是被玄铁刀饮干了,还是被玄铁刀灼干了,反正那把玄铁刀却更显得光彩夺目,刀身上流光溢彩,波谲云诡,像是随时能窜出一个张牙舞爪的魔鬼来一样。

外面的夜很静,静得能听到一里地外的虫鸣。因为方圆一里地方的虫子都哑了,被西门鬼和楚欢的杀气迫得哑了。动物是最有灵性的,能感知的东西远比人类要多得多。特别是杀气,因为,夜晚对于动物们来说,杀戮才刚刚开始。

夜已经过去大半了,黑夜里又传来夜行人的衣袂声响。来人在丈余外站定,他也能嗅到这里的杀气。来人是个红衣大汉,鲜红的衣服非常艳丽,穿在一个满脸胡渣子的大汉身上,一点都不好笑。大汉脸上的煞气很重,重到你瞧过一眼他的脸,就根本没办法去瞧他的衣服了。他的脸上横竖着三道刀疤,再加上他恶狠狠的眼神,像是从地狱里面窜出来的一样。

这红衣大汉高过常人三头有余,不是一般的大。他从远处行来,竟然只闻衣袂之声,却不闻脚步之响。他的轻功竟然还很高,那么,能在他的脸上划出刀痕的人岂不是更可怕么?

黑山当然瞧见了这个红衣大汉,他知道能到这里来的人,都是有些手段的人。因为,他早就在方圆十里内布置下了无数的好手。所以,今天夜里,能来到这座山坳的人,都是不简单的人。

黑山有的不仅仅是钱,还有门道。他的门道能弄来别人用钱买不到的东西,比如御蜡,还有各州府给他的“特别照顾”。要知道,邢州在北方,这里是蒙古人统治的地盘。黑山运来的这些珍稀猛兽都是百年难得一遇的极品。蒙古人自幼放牧打猎为生,猎杀是他们的本性。那些蒙古将军若是瞧见这些珍稀猛兽,远比瞧见娇滴滴的女人要兴奋。若是没有一点手段,这些猛兽根本到不了邢州。

红衣大汉突然后退了一步,他瞧见了西门鬼。他在忖思,怪不得有这么重的杀气,西门鬼当真不是一个好惹的人。

红衣大汉又后退了一步,他瞧见了楚欢。他又忖思,这个年轻人的杀气更重,他腰间的每一把刀都很丑,有的竟然还是木头把儿,有的还沾染着油腻,有的刀背还挂着锈,但是,他腰间的每一把刀都很有用。

红衣大汉笑了,他发现西门鬼和楚欢在对峙。

红衣大汉站住,一动也不动了,他在等。两虎相斗必有一伤,他在等“樵夫”得利。这里是山野,更没有鹬蚌,他长得也不像一个渔翁。

夜,一下子又静了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