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应该感到高兴,我找到了他,他愿意见我,没有什么事情比这件事更让我心满意足的了。权小姐,我能问问他这些年过着怎样的生活吗?他喜欢什么?他爱吃什么?”作为母亲,权傲男的每一件事冷秋水都想知道,都想了解。

在冷秋水期待的目光下,权胜男无法说出一个不字。

她慢慢地说了一些权傲男的生活琐事。

权傲男最喜欢蓝色,可惜他皮肤黝黑,穿蓝色显得更黑,于是坚决不穿蓝色的衣服。

他最喜欢枪械,对于射击有很强的天赋,可惜天朝对枪支的管理很严格,私人不能拥有枪械,每年只能到部队里过过瘾,因而选择从军。

他也喜欢改造轿车,自己的那辆豪车有一次被他改造得面目全非,不得不送修。

他成绩非常优异,从小到大都是老师喜欢的好学生。

他写得一笔好书法,茶叶里他最喜欢喝大红袍,他不喜欢吸烟喝酒,生活很规律。

“我哥哥最喜欢吃的东西,你们一定想不到。”提到哥哥,权胜男总是眉开眼笑。

“他喜欢吃什么?”冷秋水上身微微前倾,去见他,一定要准备好。

权胜男笑道:“我哥哥最喜欢吃甜食!各种糖果、甜点他都喜欢,他最讨厌巧克力和咖啡,觉得有一种苦苦的味道。”

用后世的话来说,权傲男就是货真价实的甜食控!

甜食!

陈伯英展眉而笑,笑声爽朗,“不愧是我儿子!”

难道他也喜欢吃甜食?权胜男眼里浮现一抹好奇。

现在仔细看,哥哥眉目之间真有一点陈伯英和冷秋水的影子。

眉目像陈伯英,摆出严肃表情时,抿嘴的样子却像冷秋水,很有一点冷意。

“甜食的种类有很多,他最喜欢吃哪一种?”

冷秋水追问,得到权胜男详细的回答,她问的问题层出不穷,细致到权傲男练字时喜欢什么样的笔墨纸砚,穿衣服喜欢棉质还是涤纶,权胜男基本都回答了,没有任何疏漏。若不是时间太晚,陈伯英担心她的身体,恐怕她能问到三更半夜。

送他们出去,权胜男觉得自己嗓子都干了。

陈伯英和冷秋水没离开酒店,直接在隔壁开了一间房,是酒店中唯一能和霍雪桐所居房间相提并论的房间。

离开权胜男的视线后到了卧室,冷秋水的眼泪蓦地夺眶而出。

她咬着自己的粉唇,留下深深的齿痕。

陈伯英心疼极了,伸手轻抚她的下唇,柔声劝道:“秋秋,找到了我们的儿子,应该高兴,不要虐待你自己。”

“你觉得很高兴是不是?”

“当然。我们终于找到我们的孩子,一家团聚了,不该高兴吗?”

冷秋水突然推开他,自己倒退两步。

“你觉得高兴,是因为你找到你的儿子了。我却觉得很愧疚,二十一年了,我们没有抚养过他一天。他愿意见我们,是他体贴、善良,我们怎么可以理所当然地把他认回来一家团聚?你把抚养他的那位权女士置于何地?”